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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事拘留拘留好久

一般刑事拘留拘留好久
律師解析:37天。
1、公安局將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以後,最長時間不能超過37天;
2、如果在這個37天的期間內檢察院沒有批准逮捕,公安局就可以直接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裏面自行辦理取保候審
3、公安局在辦理時應當遵循相關法律流程。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