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強制措施

涉嫌受賄罪的刑事拘留期限是多長

一般而言,公安機關對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對於複雜的案件中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是37天。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根據以上規定,一般而言,公安機關對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對於複雜的案件中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是37天。

涉嫌受賄罪的刑事拘留期限是多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