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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鬥毆身亡怎麼判刑?

街頭鬥毆身亡怎麼判刑?
律師解析:街頭鬥毆身亡的,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按照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處罰。聚眾鬥毆致人死亡並不是聚眾鬥毆罪的加重情形,而是轉化為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
一、故意傷害罪具體量刑標準: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此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犯此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故意傷害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第二百三十二條
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