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刑事損害賠償主要有哪些

刑事損害賠償主要有哪些
律師解析:刑事損害賠償主要有:
一、侵犯人身權利的損害賠償:
1、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
2、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
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都是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死亡的。
二、侵犯財產權的損害賠償。
1、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2、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八條
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採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損害的,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的程序,適用本法刑事賠償程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