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司法解釋201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準認定。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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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集資詐騙罪如何判刑
律師解析:如何量刑分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和其他嚴重情節,因此要結合實際情況來看。1、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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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壞人財物30000怎麼辦
律師解析:私自損毀他人財物超過三萬元,量刑標準最高不超過七年的有期徒刑。一般來説私自損毀他人財物,不構成刑事犯罪的,會給予治安處罰。但是如果涉案的金額超過五千元的話,那麼就構成刑事立案的標準。根據案件的嚴重程度來判斷量刑標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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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如何確定構成私分罰沒財物罪
律師解析:1、本罪的犯罪主主體是單位。本罪的犯罪主體既可以是法人單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單位。2、主觀上具有犯罪的故意。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上述單位明知罰沒財物應依照有關國家規定,上繳國庫,但仍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行為。3、客觀上具私分罰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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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取出境證件罪怎麼構成的
律師解析:騙取出境證件罪是由以下要件構成的:存在以勞務輸出、經貿往來或者其他名義,弄虛作假,騙取護照、簽證等出境證件的行為;犯罪客體是國家機關對出境證件的正常管理活動和對國(邊)境的正常管理秩序;犯罪主體是單位或者個人;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具有為組織他人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