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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致人輕微傷怎麼辦

15歲致人輕微傷怎麼辦
律師解答:不構成犯罪律師解析:不構成犯罪。
1、十五歲孩子打人造成輕微傷,不構成犯罪。
2、如果是輕傷只有年滿十六週歲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如果是15週歲打人造成重傷就構成故意傷害罪。法律依據:《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