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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脅他人構成什麼罪行?

一、威脅他人構成什麼罪行?

威脅他人構成什麼罪行?

威脅他人如果情節嚴重且造成了一定後果的,有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威脅他人構成犯罪所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並散佈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本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

二、威脅他人構成犯罪的要件是什麼?

隨意毆打他人,是指出於耍威風、取樂等不健康動機,無故、無理毆打相識或者素不相識的人。這裏的"情節惡劣的",是指隨意毆打他人手段殘忍的,多次隨意毆打他人的;造成被毆打人自殺等嚴重後果的等等。

1、只要是針對人的身體行使有形力,即使沒有接觸人的身體的,也屬於毆打。例如,向他人身體揮舞棍棒但沒有接觸到他人身體的,成立毆打。

2、在中國,毆打行為不是傷害罪的未遂犯,所以,毆打不以具有造成傷害結果的危險性為前提。換言之,倘若某種行為只能造成他人身體痛苦,但不可能造成傷害,也屬於毆打。

3、如果行為人針對物行使有形力,因而對人的身體以強烈的物理影響的,由於不是針對人的身體行使有形力,不宜認定為毆打。

4、使用有形的方法不等於行使有形力。例如,使他人飲食不衞生食品後胃痛的,雖然是有形的方法,但不應評價為毆打。

5、由於尋釁滋事罪具有補充性質,所以,毆打不以造成傷害(輕傷以上)為前提。但是,一方面,造成了傷害結果的傷害行為,無疑符合毆打行為的要件;另一方面,如前所述,尋釁滋事罪的法定刑重於故意輕傷的法定刑。所以,毆打行為造成輕傷害結果的,也可能被認定為隨意毆打類型的尋釁滋事罪。

6、基於同樣的理由,毆打不以聚眾為前提,更不以符合聚眾鬥毆罪的構成要件為前提。但是,隨意聚眾鬥毆的行為,通常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

通過法律的途徑來保障我們的合法權益。

威脅他人或者恐嚇他人是一種性質非常惡劣的犯罪行為,不僅對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了極大的威脅,同時對於我國維持良好的治安環境也帶來了非常負面的影響,因此需要按照相關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嚴厲的處罰,堅決杜絕這種行為。

標籤:威脅 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