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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未遂被騙怎麼處理

嫖娼未遂被騙的,也將面臨5日以下拘留處罰。

嫖娼未遂被騙怎麼處理

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將對賣淫嫖娼的界定很清晰,劃分了情節較輕和在公共場所招嫖的兩種行為。其中,嫖娼未遂的,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因為被騙而去報警的話,司法實踐中一般會按照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再次給予行政處罰,因涉嫌違法行為報警本身就是一種對警力資源的浪費,應給予處罰。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規定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標籤:未遂 嫖娼 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