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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追打佔道攤主被砍傷如何處理

需要看攤主有沒有違法犯罪行為,如果攤主確實有違法行為,且在對方執法過程中有過激行為,那對方就不是暴利執法,攤主的行為就是暴力抗法,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攤主沒有不當行為,對方暴力執法,攤主的行為就屬於正當防衞。

城管追打佔道攤主被砍傷如何處理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暴力執法構成犯罪的,要依據具體的情況才能定罪,如果造成被執行人輕傷以上傷情的,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有濫用職權的,構成濫用職權罪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