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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鬥毆派出所扣留人一般幾天?

一、打架鬥毆派出所扣留人一般幾天?

打架鬥毆派出所扣留人一般幾天?

一般的打架鬥毆拘留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二、雙方打架一方住院怎麼處理

首先看傷勢,若是一般的輕傷,可以直接賠點錢,具體若是沒有訴訟程序,可以雙方直接和解,也就是私了。若是有民事訴訟,則要進行鑑定等,由法院決定賠償數額。

如果傷情鑑定是輕微傷,可以經公安機關或司法部門進行調解,亦可雙方自行協商調解,如果經過兩次調解不成,可根據毆打他人一方的行為進行治安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如果傷情鑑定為輕傷,受傷一方如有提出調解,並申請不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可由公安機關或司法部門對雙方進行調解,兩次不成,將依照有關規定由公安機關立刑事案件(故意傷害案)進行處理。毆打他人一方進行刑事處罰。交法院審判。

打架雙方責任問題:

《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四條 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一般的解決:

首先看傷勢,若是一般的輕傷,可以直接賠點錢,具體若是沒有訴訟程序,可以雙方直接和解,也就是私了。若是有民事訴訟,則要進行鑑定等,由法院決定賠償數額。

如果傷情鑑定是輕微傷,可以經公安機關或司法部門進行調解,亦可雙方自行協商調解,如果經過兩次調解不成,可根據毆打他人一方的行為進行治安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如果傷情鑑定為輕傷,受傷一方如有提出調解,並申請不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可由公安機關或司法部門對雙方進行調解,兩次不成,將依照有關規定由公安機關立刑事案件(故意傷害案)進行處理。毆打他人一方進行刑事處罰。交法院審判。

打架鬥毆,在生活中是比較常見的,很多時候,因為一件小事情發生了口角,但是雙方的情緒都非常的激動,所以往往容易大打出手,甚至會有受傷以及死亡出現,所以,無論什麼事情,都要心平氣和的解決,不要讓矛盾激化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