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侵權案訴訟期限有多久
財產侵權案訴訟期限有多久
財產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為3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算,有無人身損害不影響財產損害賠償的請求時效。
法律規定
對於財產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當事人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面對房屋財產侵權而要訴訟的話,當事人應該要第一時間通過法律途徑來進行維權。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要區分不動產和動產確定管轄。不動產的損害賠償糾紛,應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專屬管轄。動產的損害賠償糾紛,適用一般地域管轄,一般由造成動產損毀的侵權行為實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財產損害有哪些賠償方式
1、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花卉等。
3、修復。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儘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
4、折價賠償。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
5、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就地治療為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鑑定,折價賠償。
6、實物賠償。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
財產侵權案件的訴訟期限有關的法律有着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只要按照有關的規定進行程序上的操作,就可以維護自己的利益,但是最為關鍵的就是自己案件的處理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定程序,如果存在問題,一般情況下是請求有關部門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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