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再審的法律依據和理由是什麼
一、申請再審的法律依據和理由是什麼?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二、再審還需要支付律師費嗎?
再審又是一個程度,通常也需要交律師費的,律師是不能保證案件結果的。另外,如果之間有約定,那是可以不收律師費的。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因為民事糾紛提起民事訴訟的情形有很多,但不是所有的案件經過一審判決後,當事人都可以申請再審的程序,只有案件因為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的才有可能會再審,如果證據充分已經判定實施的,而且審判沒有錯誤,這樣的情形是不能再審的。
-
合同糾紛多久凍結賬户
律師解答:一般六個月。律師解析:分情況:1、訴前財產保全查封的時限就要看是屬於保全的哪一種財產,如果是屬於銀行的存款那麼一般就不能超過一年;而對於是動產的期限一般就不能超過二年。2、合同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就需要執行...
-
抵押了的房產可否申請保全
律師解析:已經在銀行辦理抵押貸款的房產可以申請法院訴訟保全。保全範圍: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保全方式: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複...
-
勞動合同有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
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先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
-
遇到老賴怎麼辦
法律意義上的“老賴”,一般是指有能力償還債務,但是拒不償還的債務人,或者是拒不履行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對於欠錢不還的老賴:一、可以向法院起訴對方,並申請支付令:1、欠款有欠條的,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2、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