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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告我侵權我要如何辦

別人告我侵權我要如何辦
律師解析:侵權的被告首先需要停止侵犯商標,然後可依法委託律師要求核實真實的貨物金額,要求從輕、減輕,建議及時諮詢或委託律師擔任辯護人,會見在押人,收集有利的證據材料,依法辯護,爭取從輕、減輕處罰的最好結果。
侵犯註冊商標罪的量刑重在涉案數額,具體還需要根據案情做出判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五條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