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權賠償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50條"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和法人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後果和影響確定其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二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侵犯肖像權的損失一般為精神賠償,法官酌情判定情形較大。
關於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的確定,適用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侵犯肖像權賠償主要是由法官通過以上因素去自由酌量,同時,應區別對待原則和適當限制原則。不同地區、不同的當事人、不同的影響範圍、不同的案件性質,很難用一個標準來推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二條 當事人對肖像許可使用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肖像許可使用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當事人對肖像許可使用期限有明確約定,肖像權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許可使用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肖像權人的事由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千零二十三條 對姓名等的許可使用,參照適用肖像許可使用的有關規定。
對自然人聲音的保護,參照適用肖像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
精神損害賠償怎麼賠?
律師解析:首先,精神損害賠償是指受害人因人身權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損害而要求侵害人給予賠償的一種民事責任。其次,因人身權益或者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
-
吸毒檢測方法有幾種?
律師解析:毒品的檢測方法主要有5種,分別是尿液檢驗、血液檢驗、毛髮檢驗、汗液檢驗、唾液檢驗,其中,以尿液檢驗使用最為廣泛。尿液檢驗由於使用尿液檢驗的成本最低,結果也很可靠,所以,尿液是當前最常使用的用於進行人體內毒品成分檢驗的工具。目前,尿液廣泛應用於偵查...
-
民法典侵權責任範圍如何確定
律師解析:侵權責任範圍可以通過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確定:1、行為人從事了民事違法行為;2、造成了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的事實;3、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4、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的過錯。侵權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因實施侵權行為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
-
民法典侵權賠償的範圍有哪些
律師解析:侵權賠償的範圍,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或者是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