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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侵害他人名譽權如何處理

《民法典》侵害他人名譽權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侵害他人名譽權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權者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如果侵權人不履行上述方式,被侵權人可以以侵權人侵犯名譽權為由提起訴訟,如果後果嚴重,還可以追究其誹謗罪的刑事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