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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高空墜物的定義?

高空墜物現象在現實生活中比較常見的,為了減少此類事件的發生,各民事主體,必須要採取合適的措施,對可能會造成高空墜物事件發生的現象進行防範,儘管不少人也採取了一些措施進行防範,但是依舊對如何理解高空墜物的定義不慎明晰,所以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了下列相關信息。

如何理解高空墜物的定義?

一、如何理解高空墜物的定義?

按照國家標準《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的可能墜落的高處所進行的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

在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中,如果未防護,防護不好或作業不當都可能發生人或物的墜落。人從高處墜落的事故,稱為高處墜落事故,物體從高處墜落砸着下面的人事故,稱為物體打擊事故。長期以平,預防施工現場高處作業的高處墜落、物體打擊事故始終是施工安全生產的首要任務。

二、如何減少高空墜物

1、避免自然力造成墜物。在大風暴雨天氣及時關窗,收好可能因風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曬的衣服,陽台的花盆等。

2、經常檢查空調室外機、外飄窗、防盜網等設施,到一定年限後及時更換。

3、物業公司進行高空維修、清洗外牆面等高空作業時,做好防護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墜落,在作業工作期間樹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繞道行走或安排專門人員引導行人。平時,物業公司要做好建築外牆的檢查和日常養護,避免發生公共區域設施如外牆皮,公共區域玻璃,窗户等物墜落造成對業主的傷害。

4、住在高層的市民要改掉隨手亂扔果核果皮、煙頭等雜物的習慣,大家一起創造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

高空墜物被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故意,一種是意外。前者是一種自私損人的行為,比如從窗户向外拋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後者則是由於客觀條件引發的意外事件,比如風把玻璃吹落,牆體瓷片由於年久脱落等。但是,不管是哪一種行為,高空墜物都被認為是一種侵權行為。然而,面對高空墜物這種侵權行為,在很多時候,並不好明確責任人。

對此,《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也就是説,如果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涉事高層建築全體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應承擔補償責任。

對於普通人來説,並不需要深入瞭解高空墜物的定義,只需要知道,需要採取合適的措施,對會影響高空墜物的因素進行防範即可,在高空墜物事件發生時,若沒有證據能證明自己履行了應盡的義務的,需要按照既定的法律規範,計算自己應盡的義務。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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