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違章停車處罰

違章停車可以分為現場違章停車和非現場違章停車兩種情況。
1、對於現場違章停車的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一般駕駛人只要快速駛離即可,沒有罰款的處罰。如果駕駛人拒絕駛離,駕駛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2、對於非現場違章停車的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違章停車處罰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