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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激活期限過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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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激活期限過了怎麼辦?

一、社保卡激活期限過了怎麼辦?

社保卡過期沒有激活,可重新錄入信息,再次開通激活即可。社會保障卡激活的兩種方法如下:

1、參保人需持本人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明原件到對應銀行營業網點激活社會保障卡,激活後醫療保險賬户將恢復正常。在醫保定點醫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啟用社保功能。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首次使用社保卡時,只需正常辦理門診或住院掛號登記業務,即可直接啟用社保功能。

2、參保人員在醫保定點藥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時,插入原醫保卡,再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後,即可啟用社保卡。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對於發行社保卡的規定

第六條 發行社會保障卡的地區(以下簡稱髮卡地區)應建立規範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流程,各項業務間具有較強的綜合協調性,能夠保證社會保障卡的有效應用。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技術條件:

(一)建立為社會保障卡應用提供後台支持的業務管理系統、數據庫和適於用卡方式的信息網絡;

(二)具備支持社會保障卡管理和應用的技術力量,包括人員、設備等,能夠快速完成社會保障卡應用的系統佈局;

(三)制定規範可行的實施方案,包括應用設計方案、費用解決方案、信息採集方案和具體發行方案等;

(四)建立科學完善的社會保障卡發行、管理制度和明確的內部控制程序,並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案;

(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 申請發行社會保障卡,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寫完備的社會保障卡發行註冊申請表;

(二)社會保障卡發行籌備情況説明;

(三)符合全國統一規範要求的應用領域和卡內應用文件結構(包括本地擴充的應用領域和指標);

(四)按照統一要求設計的卡面樣式;

(五)本地區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 社會保障卡的註冊審批程序:

(一)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行社會保障卡,需將申請發行材料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二)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行社會保障卡,需將申請發行材料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批准後,統一為被批准發行社會保障卡的地區分配社會保障卡發行機構標識號,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家IC卡註冊中心備案。

(四)髮卡地區若變更社會保障卡卡面、卡內文件結構等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新審批。若變更供卡廠商和產品、擴大發卡人羣、增加擬髮卡數量等,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對於社保卡的具體制作和發行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標準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不同的社保類型所認定的相關責任和義務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社保管理部門來進行合法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