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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可以撤銷贈與合同,訴訟時效怎麼算

      送東西在平常的生活中很常見,比如朋友之間互相送禮物或者家人之間互相送禮品又或者親戚之間送車送房子等。但是很多人在送東西的時候,或者在簽訂送東西合同的時候,一般都是沒有考慮的,導致後面很多人不知道怎麼撤銷合同。

什麼時候可以撤銷贈與合同?訴訟時效怎麼算?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送東西之後可以撤銷合同的內容有:

      1、送東西的人與接受東西的人商量達成一致,同意把合同撤離了。

      2、比如可以動的財產還沒有交錢或者不可以動的財產還沒有簽訂合同到接受東西的一方去,這種送的東西還沒有到對方手裏的情況,送東西的一方是可以隨時的撤離合同的。比如甲要送乙一部電話,那麼甲在還沒有把電話送到乙手中的時候,甲是可以隨時的撤離合同的。又比如A給B送了一套房子,但是房子的產權還沒有到B手中的時候,這個時候也可以撤離合同。如果另一種形式,比如是送給災區或者貧困地方或者送的東西是用來做公益的,那麼這種道德義務上的送東西是不可以隨便的撤離合同的。

      3、如果送東西的人發現接受東西人有下面情形的,應該要求對方返還送的財產,但是必須要是在知道在為什麼撤銷合同開始一年之內要用撤銷權。如果對方拒絕把財產還給你的,那麼就可以把對方起訴到法院。

      (1)對方故意侵害送東西人或者送東西人家屬。比如接受東西人故意傷害送東西人,這個時候送東西的一方可以撤離合同並且收回財產。

      (2)接受東西人對送東西的人有法律規定的有撫養義務的,但是接受東西並沒有撫養送東西的人。比如子女沒有對父母進行撫養義務的,父母是可以收回送的財產。

      (3)沒有做到合同上面的條約。比如給女朋友買房子作為結婚用的房子以及以後雙方共同住的房子,如果女朋友要是要離婚的話,男方是可以收回房子的並且撤離合同。

      4、送東西的人在生活方面都不能自理的,或者沒有經濟來源能夠養活自己,這時候是可撤離送東西合同的。比如某公司的老闆本來是要給災區捐款的,但是突然的財政危機導致公司馬上破產了,這個時候公司是可以不向災區款也是可以的。

      5、如果是因為接受東西的人在犯法導致送東西人死亡或者殘疾的,送東西人的繼承人或者代理人可以在六個月之內撤離送東西的合同。如果接受東西的人載着送東西的人在車上,行駛在路上出車禍導致送東西的人死亡的,送東西人的家屬可以要回財產並且撤離合同。

      訴訟的時間計算

      送東西的人在送別人東西並且還沒有到他人手裏之前,都是可以撤離合同的。如果財產轉移過去了,這個時候就完成了送東西的流程,如果雙方發生糾紛並且要撤離合同的,就要注意下面的時間:

      1、送東西的人應該知道要在一年之內行駛撤銷權,如果過期沒有行駛的話,就視為無效。如果發現接受東西的人沒有執行合同上面的約定的話,那麼就應該在一年之內到法院起訴,並且要求對方把財產還給你並且要撤離合同。如果過期的話,那麼就視為無效處理,那麼法院就不會執行了。

      2、另一個就是撤銷權應該在六個月之內行駛,但是必須是送東西的人或者是法院規定的代理人。

      在平常生活中,在送的財產已經到對方手中後,比如送的房子,車子,首飾等貴重的物品,如果因為糾紛等等原因導致要撤離合同的,在雙方無法通過好好的溝通調解的,建議可以請相關的律師來幫助,以最小的代價追回大部分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