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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車禍後,受害人索賠前得病去世了,賠償金怎麼算?

      因發生事故車禍而被判定的相關賠償金額往往是處理難題,如果當車禍案件中有因禍致亡或者被賠償人在賠償後不治身亡的情況,賠償人需要根據實際發生按情節賠償。

發生車禍後,受害人索賠前得病去世了,賠償金怎麼算?

      在車禍中被賠償人受傷後對事故責任人進行索賠時,發生意外或因病死亡。經醫院確認當事人的死亡與事故無關,通常按事發事故相關責任進行賠償當事人。在事故後當事人出現的病逝經認證與車禍無關,其導致死亡不由事故責任人進行賠付。

      通常發生因交通事故導致的相關賠償有以下幾點:

      1、事故造成的傷害看病就醫的相關醫療診治費用為醫院掛號就醫的費用和醫院開具相關治療藥品以及個別需要住院觀察治療的的費用和其他按病所需的其他費用。

      2、因事故導致當事人不能自理所耽誤的勞務費經計算誤工時間賠償相應費用。

      3、當事人如果在車禍中導致某種疾病經醫院確認其需要特殊護理人員進行護理的,根據當地護工情況另行賠付其護理費用護理費。

      4、事故中被賠償人在住院過程中的飲食由賠償人按實際情況用餐標準和住院時間計算後進行賠償。

      5、如果當事人在事故中導致身體出現永久性傷害時,根據當事人所在居住地的人均每月工資以及堅定傷害程度經法院判決的賠償時間進行支付。

      6、如果事故傷害達到截止或者喪失了行動能力需要藉助醫療器械在日常生活中的,其使用的醫療器具費用由被賠償人進行賠付。

      根據以上不同情況進行的賠償,如有疑問或需要進行諮詢瞭解的情況可及時聘請專業相關的律師人員進行幫助。

      特殊情況車禍當事人的死亡去世經親屬提供事故證明與車禍事故有關,親屬可要求肇事司機根據法院判決賠償其各種賠償,具體事宜可找專業律師進行諮詢,若雙方不能解決的可上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