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如果沒有工作有無誤工費

如果沒有工作有無誤工費

如果沒有工作有無誤工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計算公式:誤工費 = 誤工時間 × 誤工收入。

1、 誤工時間

(1)非死亡案件:由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證明確定;傷殘案件中,由構成傷殘的鑑定意見,誤工時間可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2)死亡案件:家屬的的誤工時間根據死者的安葬方式可選擇從死亡之日計算至火化/下葬之日。

2、誤工收入

(1)實際收入:即被誤工人員的工資等穩定收入數額。

(2)近3年的平均收入:被誤工人員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有的地區支持1年)

(3)相同或者相近行業職工平均工資: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包括以下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財產損失賠償標準,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

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於局部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局部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於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對於誤工費的解決,最為關鍵的就是自己的利益維護會得到有關部門的幫助,所以對於案件的陳述一定要符合有關的法律規定,這樣對於自己的利益維護就不會出現問題,因此對於具體的案件自己可以進行一定程度的瞭解以及何談,從而化解矛盾。

標籤:有無 誤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