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退休職工死亡撫卹金怎麼解決理

退休職工死亡撫卹金怎麼解決理
律師解析:1、退休職工死亡,由家屬帶着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到單位人事部門辦理,人事部門代為辦理死亡喪葬費以及撫卹金,如果沒單位的,直接去社會保險部門去辦理。
2、撫卹金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對死者家屬或傷殘職工發給的費用。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為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卹費,至死亡時止。法律依據:《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規定》第三條
上條規定的人員,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供養親屬撫卹金:
  (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
  (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
  (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週歲的;
  (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週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週歲的;
  (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週歲的;
  (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