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鑑定流程
傷殘鑑定流程具體如下:
1、先到(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並詳細填寫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業蓋章同意傷者進行。
2、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委託的代理律師按下列規定的期限向市提出申請:
(一)醫療終結前已經作出的,應當在醫療終結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二)醫療終結後作出的,應當在作出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三)申請舊傷復發鑑定的,應當在病情發生後治療終結前提出。
3、申請因病致殘或非因工緻殘的等級評定和其他鑑定的,按照相關規定的時限提出申請。
4、自勞動能力作出之日起一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市申請。被鑑定人或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被鑑定人應已滿最短且病情相對穩定;用人單位單獨申請的,被鑑定人應已滿最長且病情相對穩定。受傷嚴重的,還可以由社會保障科介紹,到進行傷殘鑑定。根據結果,傷者可以得到因工傷引起的有關損失補償。
法律依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七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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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骨折能夠鑑定傷殘嗎
律師解析:交通骨折能夠鑑定傷殘,傷殘鑑定需要當事人自行提起申請,然後再協商委託鑑定機構,鑑定費用一般由提起鑑定申請的當事人承擔。在交通訴訟案件中當事人能夠向人民法院提出鑑定申請,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過程當中,當事人也能夠提出鑑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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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要怎麼鑑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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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啥時候做
律師解析:傷殘鑑定一般應當在工傷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工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的30日內做;如果單位未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則傷殘鑑定應當在一年內做;如果職工要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則應當在傷情相對穩定後做。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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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是否續簽有什麼規定
勞動合同期滿,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續延手續。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