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櫥櫃購銷合同書

櫥櫃購銷合同

櫥櫃購銷合同書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是櫥櫃專業供應商,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乙方根據甲方需求設計製作"________"品牌廚櫃,並根據甲方要求提供其它配套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櫥櫃訂貨清單》)。貨款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二、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甲方需按本合同貨款總額一次性全額支付貨款,乙方收款後根據雙方確認的方案安排生產。

三、運輸方式:

1. 運輸方式為:車輛運輸;

2. 市區內(包括: ),乙方送貨。送貨到市區以外的甲方需另行支付送貨費,乙方在全額收到甲方支付的以上送貨費後,才開始送貨。由於甲方遲延支付送貨費造成的遲延送貨責任由甲方承擔;

3. 超出本條第2款的其它地區由甲方自行提貨,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委託乙方代辦運輸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額運輸費後予以辦理,貨物的在途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4. 本合同內甲方訂貨產品由乙方送貨且須通過樓梯搬運的,三樓以內(含三樓),三樓以上每增加一層每套家庭櫥櫃需增加80元的搬運費;

5. 如建築物可通過電梯運輸,但由於甲方訂購的超長枱面該電梯不能運輸的,甲方需自行解決上樓運輸,乙方負責把枱面運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所在建築物的首層位置。

四、交貨期:

1. ________櫥櫃產品供貨期為40個工作日,其中實木門板櫥櫃供貨期為55個工作日,標準現場安裝施工期為7個工作日(含枱面製作),總供貨期和施工期共為 個工作日,特殊產品另行約定(以上供貨期以甲方足額支付貨款及櫥櫃尺寸經雙方簽字確認次日起算);

2.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使場地具備最終二次複核尺寸條件(貼完牆、地磚,完成天花吊頂),若達不到該條件,安裝日期順延。

3. 甲、乙雙方初步約定的安裝日期為 年 月 日,甲方應保證在此日期這前清潔好現場,安裝師傅到現場後就能立刻展開工作,若達不到條件,安裝日期順延,並收取安裝師傅誤工費 元/人;

4.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須二次上門的,乙方可收取二次上門費用 元。甲方未支付二次上門費前,乙方可暫停提供二次上門服務;

五、驗收:

甲方按合同所訂購的產品應於安裝完畢24小時內予以驗收,若有異議應在驗收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若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驗收或擅自提前使用均視為驗收合格。

六、乙方責任:

1. 乙方負責測量繪圖,因乙方測量誤差引起的尺寸問題及導致的修改費用由乙方負責。

2. 市區內(包括: ),乙方提供的櫥櫃安裝服務(不含電器和水管等水電安裝)。超出以上範圍的櫥櫃安裝服務由甲方自行解決。

3. 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配套產品及書面確認的配件尺寸進行整體設計,如因乙方引用甲方配件尺寸有誤引起的問題及導致補救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甲方事前提供的配件尺寸錯誤導致乙方須返工的,返工費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後,乙方才開始返工。甲方也可另行委託第三方進行返工,但第三方施工前,甲方須向乙方出具乙方已交付合格產品的驗收確認函或經雙方確認的除配件尺寸問題外存在質量問題確認單。否則,第三方進行返工後甲方提出的一切產品質量問題概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

4. 乙方須按雙方書面確定的安裝時間進場安裝,因乙方原因延遲安裝的(雙方另有約定或因甲方不具備安裝條件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日1‰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合同總額10%為限。

5. 安裝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給甲方的施工現場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驗收過程中發現乙方安裝的產品與雙方確認的方案不相符時,經認定為乙方責任,甲方有權拒絕驗收,乙方無條件予以整改並安裝到現場,同時賠償甲方人民幣貳佰元整。

6. 安裝後乙方負責清潔安裝現場。

7. 質量保障:乙方承擔所提供配套產品的保修及維護工作(詳見《________櫥櫃保修卡》),《________櫥櫃保修卡》在產品安裝完成驗收時交付予甲方。

8. 售後服務:

① 正常條件下,乙方對其自制品和五金配件實行保修(保修期限詳見《________櫥櫃保修卡》);

② 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保修電話或傳真後,於兩個工作日內給予解決方案;

③ 保修期自安裝驗收之日起開始計算;

④ 保修服務由乙方負責。

七、甲方責任:

1. 甲方在合同簽訂並支付全部貨款後需增加的訂貨,應先徵得乙方同意並在新增的《訂貨清單》上簽字確認,甲方增加項目的貨款全額付清後,乙方安排採購、生產。如增補物品到貨時間延遲而影響此前甲方訂貨的安裝時間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 雙方簽訂合同後,如甲方要求更改設計方案,須經乙方認可方視為有效,同時安裝日期另行約定,因更改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甲方支付全部更改費用後乙方安排生產。

3. 因甲方自備設備及配件引起的安裝及售後服務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4. 因甲方提供的配套產品及配件尺寸有誤所引起的問題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 方案經雙方確認後,產品安裝現場的空間結構尺寸不得因裝修而任意發生變動,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更改的,應書面通知乙方,雙方重新確認方案及安裝日期,因更改造成的相應費用由甲方承擔。

6.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測量、複核、設計及安裝的相應條件,如因不具備相應條件導致乙方無法按時交貨、安裝,乙方不負任何違約責任。

八、違約責任:

1. 非乙方原因導致產品安裝日期拖延滿30日,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補償金額為合同金額的10%;拖延滿60日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且產品保修期自合同簽訂後的 日開始起計算;拖延滿一年未安裝時,乙方有權處理合同約定的產品,已收取的貨款不予退還,同時甲方仍應承擔違約責任,且不得向乙方主張任何權益。

2. 除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外,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且乙方無須退還甲方貨款;如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且退還甲方全部貨款。

九、補充條款:

十、爭議的解決:

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十一、雙方確認以下的地址為雙方郵件送達地址,一方地址發生變化的,應在變化後三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一方按照以下地址向對方發出的文件在寄出三天後視為送達。

1. 甲方地址:

2. 乙方地址:

十二、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確認的設計圖紙、《________櫥櫃訂貨清單》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本合同立即生效。

附件:《________櫥櫃訂貨清單》

甲 方: 乙 方:

工程地址: 展廳地址:

郵寄地址: 聯繫電話:

固定電話: 傳 真:

移動電話: 委託代理人:

傳 真: 銷售顧問: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