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夫妻一方婚前存款婚後取得的利息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婚前存款婚後取得的利息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婚前存款婚後取得的利息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對於一些財產的分割會發生矛盾,關鍵的問題所在是對於財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認識上有些不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理解》(二)第17條規定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應認定為共同財產。最近不少網友通過多種方式諮詢王律師,什麼是法律意義上的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個人婚前存款婚後產生的利息屬於投資取得的收益嗎?針對這些問題王律師根據多年的執業經驗現分析如下:關於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根據民法理論可以分為兩類:孳息和投資收益。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是指通過自然規律或法律規定產生的收益。根據物權法第116條,除非另有約定,孳息應歸物的所有權人或其他合法權利人。投資指經濟主體向特定事業或領域投入經濟要素,以獲取預期利益經濟活動。孳息與投資相比最突出的特性在於定期性,通常按法律的規定或法律關係即可定期獲得收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也是由夫妻共同財產承擔。因此,夫妻如個人財產投資於公司或企業所產生的收益,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對該公司或企業的經營產生的利潤部分如股權分紅等,應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婚前存款婚後取得的利息屬於法定孳息,不屬於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雖然取得時間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但仍應屬於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