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餐飲加盟合同書推薦(模板10篇)

餐飲加盟合同書推薦1

餐飲加盟合同書推薦(模板10篇)

加盟合同書

甲方: 加盟總部

乙方:加盟者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於焙烤食品專賣店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獨立的經營技術,是公司的註冊商號、商標、標誌和與服務標誌、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技術、會計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割的統一系統。

“公司店鋪”:指使用屬於總部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特許加盟店。

“公司商標”:指稱為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象徵。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獨立的當事者

1、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利。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的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加盟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為。

第三條: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總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無錫市崇寧路開設、經營公司店鋪的權利。附:品牌授權書

第四條:商標的使用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及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鋪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加盟店要使用總部商號的一部分或作為加盟店商號的一部分使用總部商標,須事先徵得總部的書面承諾。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標。

第五條: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總部承諾的範圍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同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1) 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 除為公司店鋪經營而向加盟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 加盟店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條:店址選擇

1、加盟店店鋪設在乙處。

2、總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徑250米(直徑500米)範圍內自己或讓第三者經營本公司品牌的店鋪。

3、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變更店鋪地址時,可以向總部提出變更申請。

4、總部認為變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應即刻作出答覆,並須提供對選擇新店址進行調查等必要的幫助。

5、加盟店應按成本支付總部進行上述調查等的費用。

第七條:追加建店

1、還要新建公司店鋪時,必須與總部另簽訂以該追加建店事項為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合同。

2、如總部認為該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經濟、人才條件,而且也符合公司連鎖總體利益,總部就必須同意,但總部不承認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簽訂了以該追加建店為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合同後,應即刻向總部支付加盟管理金。

4、前款加盟管理金包括公司特許連鎖合同規定的費用和為追加建店而進行調查的費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許可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八條: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

1、加盟店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隻屬於總部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加盟店承認公司商標為公司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徵,屬總部所有。

3、總部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進行不斷地研究、完善和積累。

第九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加盟店能維持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必須向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必須派遣店主和兩名可以代行承擔責任的職工參加總部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後,如總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加盟店承擔這次培訓所需的一切費用。

4、加盟店開業前後五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總部須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5、加盟店必須參加一年兩次的定期總會及總會召開月以外的定期經營月會和臨時經營者會議。總部應提前三週通知開會日期。

6、除經營者會議召開月以外,總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營運負責人進行指導。

7、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經經營者或店長同意,允許總部派遣的人員進入店堂內檢查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情況。

8、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允許總部的代理人及總部人員檢查加盟店的商品庫存。

9、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加盟店僱傭的店長和職工。

第十條:店鋪開發相關事項

1、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店鋪結構和內外裝飾必須符合總部規定的標準。

2、裝修隊選擇可以由乙方負責,店鋪設計、裝修監督指導,由總部派人執行。

3、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鋪的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的規格符合總部規定的樣式。

4、為了集中採購以降低成本、獲得利益,加盟店同意從總部指定處購買營運必需的設備、裝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對於加盟店的店鋪改造、購置設備等的申請,總部要作認真研究,並與加盟店協商、協調,決定樣式、品位、品質,幫助實施。

6、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票單、封口袋、提貨袋、標籤及其他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總部指定的產品,同意從總部指定處購買。

7、上述所列各項的購買資金由加盟店負擔。

第十一條:促銷

1、總部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公司連鎖全體利益為目的宣傳、促銷活動。

2、加盟店要單獨或與其他加盟店共同進行宣傳、廣告、展示等促銷活動,必須事先向總部提出書面申請,説明活動的內容和進行的方法,徵得同意後才能實行。

第十二條:協助銷售

1、總部對加盟店的銷售進行以下幫助:

(1) 推薦進貨渠道。

(2) 推薦進貨品種、品目。

(3) 對設定標準零售價格提出建議。

(4) 提供總部和進貨單位收集的有關銷售情報。

(5) 提供有關促銷的各種資料。

2、加盟店同意,與總部推薦的進貨對象交易時使用總部指定的合同書,締結長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條:進銷價格的設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按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銷售。

2、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與本地區實際不符,加盟店要向總部告明情況。總部應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與其實際相符的價格建議。

3、加盟店要從非總部推薦的進貨單位採購時,應事先書面向總部説明理由,徵得總部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加盟管理金

1、加盟店於簽訂合同的當日向總部支付加盟管理金,以後每年同日向總部支付。

2、加盟管理金 萬元,用於為加盟店開業而接受總部經營技術資產、商標使用權等特許連鎖費用及支付總部用於為加盟店開業而進行的市場調查、開業指導、培訓教育的費用。

3、不論是本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他理由,都不歸還加盟金。

第十五條: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後總部與加盟店之間發生債務及加盟店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加盟店須在本合同簽約時向總部預交的保證金。

2、以用此保證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的充抵通知後,須馬上向總部支付與被充抵數額相同的現金,補充保證金。

3、保證金 萬元,不計息,合同簽訂後七日內向總部支付全部款項。

4、除用於充抵總部債務外,加盟店不得對保證金作其他任何處理。

5、不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為,而導致事實上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義務而被解約時,可以沒收加盟店的保證金充抵違約金。

6、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後,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營業象徵後,總部應歸還加盟店全部保證金。

第十六條:廣告宣傳分擔金

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公司總體進行的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產生的費用的實際負擔金額。

第十七條:拖欠損失金

加盟店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總部規定的加盟管理金、加盟保證金、廣告宣傳分擔金等債務時,按每超過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總部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八條:商品、服務的質量管理

1、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總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和其他方法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衞生管理、員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第十九條:物品的保養和維修

1、加盟店要切實保養好店鋪建築、設備及其他供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維護公司形象。必須經常清洗、檢點店鋪建築外觀,養護內外裝飾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好狀態。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項規定的保養工作,且在受到總部相關警告後的5日內仍不見改善,總部可委託第三者做保養事務,所需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3、加盟店同意,在總部認為有必要時,總部人員可隨時進入店鋪建築、停車場,檢查店鋪、設備的保養狀況。

第二十條:賬簿等的製作

1、為使加盟店和總部雙方準確把握加盟店的經營情況,加盟店要按總部指定的格式製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 票據和表單。

(2) 營業報告書(每天製作)。

2、加盟店每週向總部遞交一次一週的每日營業報告書。

3、總部和總部任命的註冊會計師可隨時在營業時間,調查第1項所列的賬簿,加盟店應主動向總部提供相關文件、協助調查。

第二十一條:盤點

1、加盟店要定期進行庫存、銷售款、收到支票、匯票及消耗品的盤點清查工作,準確把握經營情況,及時報告總部。

2、總部認為加盟店盤庫結果、盤點報告書和營業報告書不準確,要隨時通知加盟店,並提出改正勸告。

3、如遇前項情況,總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進行盤點作業,以保證結果的準確性。

第二十五條:決算文本

1、加盟店應在總部指定的註冊會計師的指導下製作税法要求的會計年度決算申報書。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務所遞交税法要求的最終申報書及其附件時,應同式一併遞交總部,修改最終申報書時也同樣。加盟店收到税務所要求更改或確認事業收入的修改通知後也必須將通告同式遞交總部。

3、加盟店的最終申報書及決算書與按營業報告書為依據製作的決算書之間發生不一致時,加盟店應以營業報告書為準修改決算書。如因此而損害了總部的應得利益,則必須作出合理賠償。

第二十六條:專心營業義務

1、加盟店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該店的營業成績。

2、除非得到總部的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從事其他經營項目。

3、加盟店須嚴守總部指定的營業日和營業時間從事經營。營業日為一週七天制,無休息日。開店時間為上午 點以前,閉店時間為晚上 點以後。每天的營業時間應在12小時以上、24小時以內,

第二十七條:守密義務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總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他有關資料和有損於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總部按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資產祕密及有損於總部利益的情報。

3、加盟店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祕密。

4、前三款規定的總部和加盟店的守密義務在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5、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他文件歸總部所有,出借給加盟店,加盟店須負責保存,合同終止後即刻歸還總部。

第二十八條:禁止譭譽義務

加盟店不得損害總部和公司其他連鎖店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總部和其他加盟店的業務。

第二十九條:糾紛報告義務

1、加盟店營運中發生訴訟、爭執或其他糾紛時,須及時報告總部。

2、如加盟店營運中發生糾紛,總部以維護公司事業為目的,可隨時指示加盟店付諸法院,或採取其他措施。加盟店應遵從總部決定。

第三十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算、店鋪開業後滿3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總部和加盟店雙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為本合同期滿終止後接續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須再支付加盟管理金,本合同的保證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證金。此種情況下,加盟店不得要求總部歸還保證金。

第三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發生如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對加盟店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加盟店終止或改正其行為。超過指定期限無改善,總部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 加盟店沒有忠實地實施總部為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 加盟店按本合同規定向總部遞交的營業報告書、決算書等文件不真實。

(3) 加盟店拖欠需交總部的加盟管理金和預付金及其他債務。

(4) 加盟店拖欠總部推薦的進貨單位及總部指導對象的債務。

(5) 加盟店的其他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2、加盟店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不作預告而解除合同。

(1) 加盟店受到臨時查封、臨時處分、拍賣處分、滯納税處分、破產、審查、特別清產核資等處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請的總部同提出申請的加盟店之間的經濟信賴關係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佈破產、協議出賣或整頓店鋪、特別清算與申請新企業。

(2) 債權者開始收理資產、負債的全面管理和整頓。

(3) 受到銀行的拒絕受理匯票的處分。

(4) 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營業權。

(5) 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設立擔保權或對店鋪進行其他處置。

(6) 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經營祕密,或讓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冊資料。

(7) 加盟店損害了總部、公司連鎖店的名譽、信譽,妨礙了總部或其他加盟店的業務。

(8) 發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營業終止、與他人合併或其他對經營權產生影響的股東構成變更、劇烈的組織變動、企業管理層變動等情況,而使加盟店同總部間的經濟信賴關係破裂。

(9) 向債權者出讓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財產,或把店鋪財產用作讓渡擔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處罰。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為禁業者或準禁業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業者或將其營業委託他人,從全部經營或實際重要部分退出或放棄店鋪經營超過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鋪建築喪失。

(14)加盟店店鋪建築等使用權喪失。

(15)法院、政令規定加盟店終止營業。

(16)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一年以後仍未開業。

3、總部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加盟店可對總部規定兩週以上的期限,以書面形式敦促總部確實停止該行為,履行規定的義務。如總部在規定期限內仍不履行規定義務,加盟店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 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2) 其他違約行為。

4、發生如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

(1) 總部申請破產、特別清算、清算或法院宣佈特別清算和清算。

(2) 總部損害了加盟店的名譽、信譽或妨礙了加盟商的事業開展。

(3) 總部退出公司特許連鎖事業者的地位,或放棄該事業。

(4) 法令、政令規定總部廢止連鎖事業。

(5)加盟店店鋪建築喪失。

(6)加盟店店鋪建築等使用權喪失。

(7)法院、政令規定加盟店終止營業。

第三十二條:協商解約、中途解約

1、只要加盟店和總部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可隨時終止本合同。此時總部收取一半的保證金,剩餘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營業象徵一年後歸還。

2、加盟店提前3個月通知解約,並付清了加盟管理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和其他由總部代行負擔的一切債務,同時明確放棄歸還保證金的要求時,本合同在加盟店預告期滿後便告終止。這裏加盟店不能用保證金充抵由總部代負擔的債務。

3、有第三十一條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項解約權。

第三十三條:招牌、商標等的撤除

1、無論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本合同一旦終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權。

2、在前項的場合,加盟店必須自行撤除公司招牌,從建築物和其他設備、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徵。

3、如加盟店不主動撤除,總部或總部代理人可以自行進行撤除作業,並要求加盟店負擔為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第三十四條:禁止競爭

1、加盟店保證,如遇前條第1款情況,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標、服務標識、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徵和公司經營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於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會造成營業混亂給總部帶來麻煩的行為。

2、當總部發現並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項所列的違約行為時,加盟店須立即終止該行為。

第三十五條:物件的歸還和債務清算

1、無論任何理由,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均須放棄使用總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權,並及時將物品歸還總部。

2、終止時,除本合同特別規定者外,當事者雙方均須及時結清所欠對方的一切債務。

3、加盟店在本合同終止後,須及時消償欠總部推薦的進貨對象的債務。

第三十六條:營業的讓渡和承繼

1、加盟店未事先徵得總部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店鋪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他處置。

2、總部認為加盟店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總部可以臨時接替營業。待本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經營權歸還加盟店。本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本部代行營業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讓或出租店鋪時,總部可優先接受店鋪建築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況,總部和加盟店可以通過協商,規定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可用鑑定的讓渡價格和租金作價交易。鑑定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第三十七條:名義責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加盟店主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總部不承擔名義責任。

2、總部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加盟店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第三十八條:遇不可抗力的免責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因罷工等其他勞資糾紛和暴動、天災人禍、行政機關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負擔。

第三十九條:保證

1、加盟店為開業而從金融機構貸款形成的債務,如由總部提供保證或物質擔保時,加盟店和總部必須另籤債務擔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況,加盟店必須向總部提供物質擔保。

第四十條:保證債務的消除

不論任何理由,本合同終止時,如加盟店還負擔着開業之初和此後用總部的保證或物質擔保,接受金融機構提供的用於購置設備和充作其他費用或因新建、改建而發生貸款債務時,必須即時歸還貸款,解除總部的債務擔保責任。

第四十一條:損害賠償

1、總部違約給加盟店造成損害時,不論本合同存在與否,須向加盟店賠償損失。

2、加盟店違約,總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時,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相當於保證金兩倍的損失賠償金。

3、無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規定有無解除權、解約權,因其退出合同等行為造成事實上合同不能繼續時,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相當於保證金兩倍的損失賠償金。

4、本合同剩餘期限不足一年時,本條第2、3款的損害賠償額,按剩餘月數乘以保證金的月平均數計。

5、在加盟店違反合同給總部造成損害而總部不解除合同的場合下,加盟店亦須向總部賠償損失。

第四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經雙方當事者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四十三條:連帶保證人義務

連帶保證人與加盟店連帶承擔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擔的一切財務債務。

第四十四條:付保義務

為保障公司連鎖店事業,防止萬一的事故和損害,加盟店須就總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規定的險別和保金投保。

第四十五條:受理法院

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院審理時,總部所在地法院為初審專屬受理法院。

第四十六條: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總部要向加盟店詳細説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要獲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應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實:在總部説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説明成功的可能性,並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第四十七條:協商

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當事者雙方本着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當事者雙方署名蓋章後各執一份

乙方:總部 甲方:加盟者

地址:XXXXXXXX 地址: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X

法人:XXX 法人:XXX

(蓋章) (蓋章)

日期:2011年6月1日 日期:2011年6月1日

餐飲加盟合同書推薦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審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__公司的銷售網絡。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_________縣(區)________________地點(商場建築物)(代理、經銷、專賣、批發、零售)專屬性經營(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

第二條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企業法人或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對所有企業法人或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商業要求。作為一個企業法人或經營者,乙方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合法經營中獲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僱員和合夥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委託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訂立本協議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之權利,甲方對本協議任何條款有最終的解釋權。

第三條有效期從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

第四條甲方為使乙方所轄區域更好運營,開發和提供適銷產品,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最大限度保證乙方的供應。在本協議期間,甲方承諾,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絡。甲方承諾在乙方要求下,可為乙方代辦貨物託運及相應事項,用乙方要求的方式運輸到乙方所指定的地點,其運輸、保險等費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為乙方提供適當的培訓和輔導。作為市場開發和業務拓展必備條件,以保證整個系統持續統一。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並協同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開展區域性的促銷活動,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經營。甲方在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甲方的品牌和產品及相關的燈箱廣告、POP廣告、店鋪內外之裝潢設計及陳設,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設計,併為乙方提供相應輔導。

第五條乙方保護甲方的商標等知識產權,規範地使用甲方商標標識。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打假、市場監管。舉報、舉證假冒偽劣產品、竄貨以及其它不正當競爭行為。協同甲方與當地相關的執法部門進行協調、溝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開展業務,不得在其它區域銷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銷商經營的區域,乙方如願發展業務,必須向甲方申請。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不得到其它地方進貨。通過市場的細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網點商品供應,不得經營其它品牌產品和銷售假冒產品。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所屬區域內網點的零售價格,在甲方建議價格範圍內保持統一,不得隨意大幅度調價。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並在規定期限內彙總上報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甲方的核查。

第六條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權範圍內的商標、商標標識、VIS形象設計及甲方提供的適當範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祕密的權利。乙方具有從甲方指定進貨渠道進貨並在協議規定的範圍內進行銷售的權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產品本身質量問題可無條件退換的權利,但屬乙方經營問題則由乙方自理。獲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訓和指導的權利。獨立處理協議約定以外事項的權利。在協議約定的範圍內行使甲方所賦予的權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有權推薦、考核所轄範圍內分銷商或零售商。但推薦的分銷商、零售商必須向甲方申請,簽定協議、由甲方頒發證書後方可運營。

第七條在乙方違背本協議即違法經營、製假、售假、惡意竄貨、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等嚴重侵害甲方合法權益等行為時,本協議視作立即終止。甲方有權採取對乙方的下列措施:_________________

1.責令乙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的燈箱及一切有關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乙方自行承擔軟件和硬件設備投資的一切損失2.向有關執法機關提出執法請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的商品。

3.依法提請司法和執法機關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與此同時乙方必須

(1)結清與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關係。

(2)不得再進行銷售甲方的商品。

(3)必須承擔客户後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第八條甲方的商標,屬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保護。所有相關產品的標識,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專項授權,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公司知識產權內容、標識進行工商註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識用於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諾不得擅自印刷有關商標、標識及促銷廣告發布;不得超越本協議所規定的權利範圍,擅自制作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的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營業和運作;不得擅自改變統一的形象進行招牌、燈箱和有關標識物的製作和裝潢。若乙方違反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乙方除應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如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協議的履行可以終止。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消除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內以書面的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協議中獲益。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協議簽署地為南京市。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複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並已閲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的更改和修正,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

餐飲加盟合同書推薦3

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_加盟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市場需求,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在_____________地加盟_____________開設分店一事,達成如下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加盟內容

1、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經營“________________”系列快餐食品及特許配套產品。

2、加盟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加盟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分店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2)分店的經營管理權由甲方獨立負責,分店經理、經理助理、領班由甲方委派,甲方對分店經理、經理助理、領班有統一調配、進行調整和調動的權力,分店人員編制根據分店的工作需要可隨時調整。工資待遇參照甲方標準執行,由乙方支付。

(3)本分店由乙方獨立投資,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不得代行甲方的權利,除甲方委派人員外,加盟店職工與甲方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不對其行為承擔任何責任。

4、加盟期限:_________________加盟期限5年,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同期滿,經營場地不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合同。

二、加盟費用

1、交納: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簽訂後三天內,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加盟費人民幣伍萬元整。

2、加盟費是指使用_____________公司的商標、商號、名稱、CIS系統等技術資料,甲方為加盟店人員培訓的費用等。加盟費按本合同的約定,由乙方繳付給甲方後,甲方概不退還加盟費。

三、甲方責任

1、負責餐廳、廚房的設計、裝修和分店的裝飾廣告,審核同意裝修方案。

2、負責分店各類設施、設備的採購與定製。

3、負責分店員工的招聘、培訓和管理。

4、負責分店經營所需的原材料供應與採購。

5、按_____________公司的形象、口味、管理模式和制度,統一經營管理分店餐廳。

6、甲方應保證乙方加盟經營期間,不得在加盟地區內自營和發展新的連鎖店。合同期滿若無續簽合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收購權。

四、乙方責任和權利

1、負責辦理分店經營所需的各類證照:_________________衞生許可證、消防驗收合格證、工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公共場所治安合格證(視當地具體情況而定)、環保合格證(視當地具體情況而定)。

2、負責籌備期間獎金的保障:_________________籌備期間的各類費用,包括培訓期間的員工工資、廣告費、招聘費、開辦費、甲方增援人員的費用等均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當在開業前一星期預付伍萬元貸款作為定金給甲方,甲方按需供應的原輔材料款,每個星期結算一次,若超過預付定金的貸款,應先付款後發貨,定金不能抵扣貸款。

4、負責經營期間流動資金的提供。

5、負責經營期間的財務管理與監督。

6、在分店經營期間,乙方按每月營業額的3%繳交給甲方作為管理費,每月5健康飲食前結算上月的管理費。若按每月營業額3%計算的管理費低於貳仟元,則按每月貳仟元計算,繳交管理費。

7、乙方不得損害甲方或其他連鎖店的聲譽,不得妨礙甲方和其他加盟店的業務。

8、乙方負責處理地方日常關係的協調工作。

9、對於甲方在日常管理中有利於加盟店發展的需追加的某些費用,乙方應給予支持。

10、乙方有建議權,建議的方式分為書面和口頭兩種,這根據事件的重要程度而定。建議的程序為:_________________“店經理—區域經理—總經理”,作為公司管理人員收到建議後根據具體情況至少每月答覆十個建議,並在一星期內給予建議人回覆,否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1、有檢察權:_________________可以對餐廳非機密工作進行檢查,但每月單個項目的檢查次數不超過兩次,並注意方式方法。

12、有監督權:_________________可以對餐廳的經營和管理進行監督,但監督儘量採用隱性的方式進行,避免公開化,造成信任危機。

13、乙方必須尊重甲方對餐廳的經營與管理模式,絕對不能直接干預或插手餐廳的管理。

五、違約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後總部與加盟店之間發生債務及加盟店踏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加盟店須在本合同簽約時向總部預交伍萬元的保證金。

2、總部可以用此保證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的充抵通知後,須馬上向總部支付與被充抵數額相等的現金,補充保證金。

3、保證金不計息。

4、除用於充抵總部債務外,加盟店不得對保證金作其他任何處理。

5、不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因其退出合同等行為,而導致事實上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義務而被解約時,總部具有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力,可以沒收加盟店3/4的保證金充抵違約金,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總部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他營業象徵一年後歸還剩餘1/4的保證金。

6、除乙方違約外,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後,在加盟店撤除表示總部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和其他營業象徵一年,總部應歸還加盟店全部保證金。

六、產權

1、分店的產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只有管理指導權。

2、公司的商標、商號、名稱、CIS系統等技術資料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本店有使用權。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應當保守在經營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2、甲、乙雙方應當保守本合同的條款,只允許雙方的股東及指定人員和保存。

八、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雙方能協商解決的,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賠償相應損失。

2、一方嚴重違約,協商不成導致合同終止的,違約方應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3、一方受第三方或其他因素影響,導致無法履行合約,需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使用甲方名義或不遵守合約規定,造成第三方損失、投訴,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九、特許經營的有關管理事宜

1、甲方擁有分店的日常業務經營管理權。

2、乙方擁有對分店的瞭解和經營管理工作的建議權,不能插手或干預分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3、乙方投資範圍包括裝修、廣告、設備、物料、加盟費以及籌備期間的各項費用等。

4、在簽訂本合同繳交加盟費後,乙方應加盟店所需投入的設備、物料等採購款項預付給甲方。甲方提供給乙方採購清單後3日內,預付全額採購款給甲方。

5、乙方應服從總部統一管理原則,不能以其他理由拒絕或更改餐廳的統一形象和管理模式。

6、分店所需貨品,應按總部統一配送原則實行,乙方對甲方所供應的貨品有異議,可向總部相關人員反饋和建議,但不能以此為由中斷訂購關係;甲方在收到乙方信息反饋和建議時,應及時作出回覆。

7、乙方因特殊情況(如高峯期斷貨),需對外採購總部有配送的貨品時,應事先取得總部相關部門的同意。

8、分店電工工作由分店自行解決,如遇特殊情況需總部技術人員解決時,相關費用由分店支付,費用包括差旅費、配件費、相關人員工資,工資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60元/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9、甲方統一的促銷廣告活動,分店必須積極配合,並分攤相應費用。

10、甲方為了公司的整體形象和拓展業務的需要,印製一部分貴賓券,若乙方需要向甲方申領貴賓券時,必須先按貴賓券的面值向甲方交款,然後再按實際收回貴賓券的面值向甲方結算,便於劃分公司所屬分店與加盟店之間招待貴賓的費用。

11、加盟店裝修應按甲方的要求和規定執行。

12、總倉配送貨品所產生的車輛運輸費按實際金額由乙方承擔,若多家分店同時配送的,則平均分攤。

十、合同的生效、修改與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在乙方的加盟費實際到位後生效。

2、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改,另籤書面的補充協議。

3、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60日書面通知對方。

4、乙方如需轉讓,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轉讓。

5、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不負違約責任。

6、合同終止後,乙方需立即撤除甲方商標、招牌,不得繼續使用。

7、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糾紛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諸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餐飲加盟合同書推薦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餐飲有限公司

辦公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宅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辦公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

第1條宗旨

1.1甲方將自己享有的“_______________”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的方式授權許可乙方在一定範圍內有償使用,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特許並按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規定範圍的經營活動,並向甲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1.2甲方已明確告知受許人,項目投資有風險,選擇項目須謹慎,乙方完全同意接受上述內容,並同意全額投資加盟店,願意獨立承擔加盟店的投資風險,維護並提升_____________餐飲有限公司品牌的形象。

第2條加盟條件

2.1乙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社會關係、無不良嗜好(嫖、賭、毒、酗酒等),並能全職、專注經營甲方的特許項目。

2.2乙方應為獨立經濟實體(私營企業或個體工商户),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2.3具有直接或間接的餐飲經營管理經驗,有長期經營本合同約定的餐飲事業並將其發展壯大的意願。

2.4乙方應具備交通便利,停車方便,面積500m2以上,可用於餐廳經營的場所(具有自有場地或在五年或以上租期的租賃場地)。

2.5乙方擁有經營本項目足夠的資金,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經營風險。

2.6乙方能嚴格執行甲方的經營模式,在經營過程中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對經營項目的統一規範、統一定價、統一品質要求,乙方須向甲方統一採購專用配方底料及主要調輔料;乙方能理解和接受甲方的經營理念,支持和尊重甲方的業務指導和經營督導管理,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

2.7乙方必須保證其在加盟經營過程中,一直符合加盟條件,遵守加盟規則,如有不符事項,願接受甲方指導直至無條件取消其加盟資格收回本合同中1.1所述的使用權。

第3條特許區域範圍及期限

3.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開辦特許經營店壹家。

3.2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火鍋。

3.3乙方需要擴建或增建新店,必須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審查、調研後經書面審批,甲方同意乙方擴建或增建新店時,乙方須按甲方審批要求執行。

3.4特許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__年。

第4條款項

4.1乙方在簽訂加盟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元特許加盟費用。

(大寫: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

4.2乙方應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繳納權益金_______________元/年。

(大寫: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年)

4.3乙方應交保證金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待合同期滿乙方退還全部物品、資料且無拖欠甲方任何款項後,甲方一次性退還。

4.3.1保證金不計息。

4.4甲方按以下價格標準及配送方法向乙方供應_______________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輔料;

4.4.1火鍋底料價格元/公斤。(大寫:_________________拾元角分/公斤)

火鍋清油價格元/公斤。(大寫:_________________拾元角分/公斤)

4.4.2_______________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原輔材料供應實行先款後貨原則,乙方根據需求向甲方物流配送中心提前15天申報品種及數量,一次性支付所需貨款及運費,甲方查收貨款後應在72小時內(不可抗力造成延誤除外)發送到火車站貨運部或長途車站或零擔貨運處或航空貨運處發運。

4.3根據市場原材料價格變化情況,_______________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輔料價格可在原材料價格浮動範圍內作適當調整。

4.4員工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培訓費用收取方式另議。

4.5乙方員工在甲方培訓期間:_________________

經理以下人員培訓費元/天/人;食宿費元/天/人。

經理級以上人員(含經理)培訓費元/天/人;食宿費元/天/人。

總經理(含店經理)人員培訓費元/天/人;食宿由甲方安排費用自理。

4.6本合同中所涉及之費用、金額均為人民幣。

第5條組織類型

5.1本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用、承包關係,也不存在任何隸屬關係。

5.1.1乙方及乙方員工不具有代行甲方行為的權利,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對乙方的行為和勞動關係不承擔任何責任。

5.1.2乙方獨立申請辦理工商登記,採取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營模式,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

5.1.3若乙方或乙方員工的故意或過失,違法或侵害他人權利者,乙方須自行負擔其民事責任,與甲方無關,如因此而損害了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必須對甲方負全部賠償責任。

5.2依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接受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第6條法律責任

6.1乙方不得將甲方特許提供使用的商標、標識、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特許權轉讓給他人使用,不得更改、污損甲方的商號、商標、標識、招牌、徽匾等。

6.2乙方使用甲方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方利益時,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3甲方如因乙方的擅自行為而被牽涉承擔民事責任的,除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力外,乙方還須承擔甲方為此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解決糾紛所花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交通費、名譽損失費等)。

第7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7.1甲方的權利

7.1.1甲方在特許乙方加盟後,仍擁有該商標和圖案的全部權利,可允許本區域之外、本區域特許期外的其它人使用。

7.1.2甲方擁有_______________品牌專用配方火鍋底料、專有技術、經營管理模式及鍋底配方的全部權利。

7.1.3乙方在合同期內擅自停業經營特許項目(擅自停業7天以上即視為停止經營),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乙方的特許加盟權,不退還其所交費用。乙方欲轉讓其店鋪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受讓權。

7.1.4甲方向乙方提供經營操作、財務審計、成本控制、廣告宣傳操作、營銷策劃相關指導。

7.1.5對乙方不執行標識規範,不執行統一經營策略、質量標準、項目專一者,甲方有權批評、責令整改、處以罰金、中止支持,直至終止合同和收回特許權。

7.1.6若乙方的經營給甲方品牌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無條件取消乙方加盟資格,並追究乙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7.1.7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條款,監督乙方經營行為。

7.2甲方的義務

7.2.1維護品牌、保護品牌。

7.2.2負責本特許項目技術的成熟性、穩定性和創新開發,提供督導、技術支持和技術服務。

7.2.3確保_______________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時供應,提供相應售後服務。

7.2.4提供本特許項目有期限的商標、服務標記及其它商業符號的合法使用權。

7.2.5提供_______________專用火鍋底料、_______________專用火鍋清油、袋裝清油火鍋調料、魚調料和菌湯調味料、企業文化、企業榮譽銅牌、專用鍋具、餐用具、服裝、專用調味品及相關輔料物品的配送。

7.2.6提供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的培訓、考核評估。

7.2.7提供統一的店面裝修平面規劃示意參考圖。

7.2.8保守乙方經營、人事、經濟等商業祕密。

第8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乙方的權利

8.1.1有權在特許期內、特許範圍內經營甲方授權的項目,使用相應的特許商標、圖案、專用配方底料及原輔料、廣告宣傳及營運手冊、員工手冊、培訓手冊、人事管理手冊、成本控制手冊等保密資料。

8.1.2有權向甲方進行技術諮詢和請求技術支持,若乙方邀請甲方人員到乙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甲方免收服務費;但乙方應現金支付甲方人員往返交通費(實報實銷),並負責免費安排甲方人員食宿。並對甲方人員進行工資補助(_______________元/天/人)。(公司老總、技術總監、行政總廚、調味師傅及經理級人員按硬卧報銷,特殊情況例外)

8.1.3甲方派往乙方工作人員工資:_________________前期籌備經理_______________元/天/人、前期籌備總廚_______________元/天/人。

8.1.4甲方代乙方招聘人員工資:_________________外派經理_______________元/月、前廳主管_______________元/月、前廳領班_______________元/月、服務員_______________元/月、調味師傅_______________元/月、墩子組長(兼特色菜師傅)_______________元/月、墩子師傅_______________元/月、小吃師傅_______________元/月、涼菜師傅_______________元/月。乙方應和上述人員簽定勞動用工合同。

8.2乙方的義務

8.2.1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統一的經營模式,質量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督導支持,並積極配合甲方進行整改。

8.2.2乙方應在正式營業之前辦妥所有營業所必需的證照。

8.2.3乙方必須在每月10日前將前一月經營報表上報公司財務部審計。

8.2.4乙方必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準備好場地,並開始營業。

8.2.5不在特許期外、特許範圍外使用特許模式、商標、圖案和專用配方底料和專有技術。

8.2.6有關勞動報酬、工商、治安、税收、衞生、行政性收費、税務及行政處罰等事項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8.2.7有關勞動保護、工傷、事故、疾病、意外傷殘、安全等問題,由乙方獨自承擔。

8.2.8嚴格執行甲方規範的質量標準,不得改變鍋底配製標準,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專用配方底料及相應配製標準,確保鍋底及菜品品質。

8.2.9維護甲方商品、商標形象,不得非法利用甲方商標及相關技術,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特許加盟權,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3合同期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終止合同,乙方應交清欠甲方的一切費用,歸還所有手冊、機密文件及相關資料,且須保守甲方產品、策略、經營等商業祕密。

第9條合同的終止和延續

9.1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停業7天以上(含7天)即視為乙方不再經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9.2合同期滿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止經營,乙方交納清甲方一切費用後,合同自然終止。

9.3合同期滿乙方需續簽本合同的,必須在合同期滿前3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批准後,雙方需重新簽訂加盟合同。

9.4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9.4.1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______火鍋”商標;

9.4.2乙方在加盟店內自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9.4.3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營運體系;

9.4.4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書面(或傳真)通知送達乙方之時,即為本合同解除之日。

9.5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______火鍋”商標,必須拆除乙方帶有“_______________火鍋”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10條違約與違約責任

10.1甲方有以下行為的視為違約:_________________

10.1.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商標、標識等如侵害他人權力的,視甲方違約。

10.1.2甲方在全額收到乙方底料款(以乙方以前不欠甲方任何費用為前提)72小時內,將底料發運出,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10.1.3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相應的售後服務的,視為違約。

10.2乙方有以下行為的視為違約:_________________

10.2.1乙方加盟條件不具備而隱瞞過關的,視為違約且後果自負。

10.2.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提供的經營模式、質量標準、制度並接受督導與支持,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10.2.3乙方應按8.2.4條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準備好場地,並開始營業,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特許權或視為乙方違約。

10.2.4乙方在經營場地內經營項目應為“_______________火鍋”唯一,在特許區域內不得經營其他競爭性項目,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10.2.5乙方需連續停業7天以上的,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停業,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10.2.6乙方需在本區域內開設第二、第三個相同項目的店,應向甲方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簽訂特許合同、交納加盟費並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所開設的第二、第三家店為侵權店,甲方有權追究其侵權行為,並視為乙方違約。

10.2.7乙方不向甲方申購底料或用其它渠道底料代替的,視為乙方違約。

10.2.8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使用、未全部使用甲方底料或使用過期底料的,均視為乙方違約。

10.2.9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各項費用在5日內未付清的,視為乙方違約。

10.2.10乙方不執行甲方統一的VI規範,不接受甲方督導支持,不服從甲方整體安排,不配合甲方活動的,視為乙方違約。

10.2.11未經其它加盟店總經理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聘用該加盟店員工;未經甲方總裁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聘用公司員工。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10.3違約責任

10.3.1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均可根據過錯及損害程度提出拾萬元違約金,並享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

第11條糾紛的解決

11.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交由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12條其它

12.1甲方享有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

12.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餐飲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餐飲加盟合同書推薦5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經營____飯店,特訂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條加盟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加盟店。

第二條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加盟店。

分部與加盟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並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加盟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加盟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三條加盟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如需續簽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協商續簽,乙方享有續簽優先權。

第四條餐飲加盟合同的特許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餐飲加盟的條件與要求

1、餐飲加盟者必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加盟店應註冊為____,並以其名履行本合同;

3、營業場所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餐飲加盟的培訓職責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訓及承擔以下的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利益分配及送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該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餐飲加盟合同書推薦6

特許者:(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許方式和內容

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培訓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二、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乙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元。(大寫元)

2.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4.甲方賬户所在地為:。

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户。乙方合同期限為年。第一年免交管理費,以後每年元繳納。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3.總部以集中進貨、降低成本、保證貨源質量,有組織地統一產品配送。(先款後貨)

4.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四、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1.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3.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4.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五、商標使用

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六、保密

1.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將公司的利益向外透露。

2.違約與處罰: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以上的違約金。

3.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七、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和附則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4)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5)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6)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7)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8)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9)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 (簽字)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 (簽字)

年 月 日

餐飲加盟合同書推薦7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為共同發展“x”火鍋連鎖餐飲事業,雙方經友好協商簽署如下合同:

一、合同內容:乙方加盟甲方所建立的“x”火鍋餐飲品牌。

二、加盟地點:

三、加盟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繳款時間為準)

四、關於加盟相關費用的規定:

加盟費為9(詳見下表)。

___城市加盟店

第一間 第二間 第三間 第六間 第七間 ??

加盟費 0萬元 3萬元 6萬元 9萬元 9萬元

1、加盟費按加盟所在城市劃分:

2、合同履約押金為5萬元,合同期滿甲方退還乙方。

3、品牌使用費1000元/月,按年度支付。

4、一次性收取前期籌備費3萬元。(指籌備人員工資,不含路費,吃,住)

5、付款方式:加盟費和合同履約押金在合同簽定後,由乙方一次性付款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據收款證明。

五、乙方應建立獨立的經濟組織(個體户或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工商登記註冊。

六、限制競爭

1、在乙方加盟店運作前或期間,甲方不得在其經營地點3公里範圍內,授予第三方“x”火鍋加盟(專屬)權。

2、如乙方變更經營地點以及建築物,應保證新地址與其它“x”火鍋店的距離大於3公里,並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

七、禁業限制

加盟者在合同期及期滿3年內,不得開其它與“x”火鍋雷同模式的火鍋店。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x”火鍋商標/logo中,如因商標問題引起的糾紛,甲方負責承擔相關責任。

2、質量控制行為:甲方為乙方提供配送物料:

(1)乙方必須使用甲方的自制祕方辣鍋底料 公斤/ 公斤/元。

(2)

(3)甲方為乙方提供50道標準產品,50道標準產品為乙方必須上市的產品,對於20道備選產品,乙方可自行選擇。 315—20天的實習機會,乙方員工到20元的食宿費。

4、,甲方免費提供10天,甲方所派技術及管理人員每人每天收取80元的勞務費。

5、甲方為乙方提供相關經營管理資料。

6、甲方為保證品牌的市場競爭力,可根據市場情況,對配送產品和產品結構做出相應調整。

7、甲方為乙方提供“x”火鍋加盟店的規劃設計及裝修建議,設計費為50元/㎡。

九、乙方應遵守的加盟規則:

1、必須使用“x”火鍋商標從事餐飲業。

3、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加盟地點,規模、數量、期限開展經營活動。

4、不得向第三人透露“x”火鍋的鍋底、配料湯料、菜譜以及相關經營管理資料。

5、積極支持甲方統一開展的營銷活動。

6、定期向甲方彙報經營情況。

7、按甲方的統一管理模式進行管理。

8、嚴格履行付款承諾,遵守信譽。

9、乙方依本協議只能經營一家加盟店,如需開辦二家或多家加盟店時,尚需另行簽訂加盟合同、支付加盟費用。

10、乙方將所需各種本合同中所約定的鍋底配料、_15_____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將相應貨款打入甲方帳户後並告知甲方以便及時核對。 11、接受甲方的監督。

12

13

1、乙方必須接受本合同中第八條第2

2同意。

3

(1)產品價格分類為:4元、6元、8元、12元、15元。乙方經營產品中不得有該價格分類以外的價格出現,更不得有高於15元的產品單價出現。(此項規定不包括鍋底和酒水)

(2)各價位的產品數量要求:

產品價格

4元 6元 8元 12元 15元

數量要求 不低於10種 不低於12種 不低於12種 不高於20種 不高於10種

(3)乙方經營的總產品數量(不含酒水飲料)不得高於65道。

(5)乙方鍋底的銷售單價不得高於4元,自助飲料的價格不得高於3元,果盤免費。否則,須書面申請甲方,得到批准後才可調整價格。

4、對於甲方為保證品牌競爭力,而對配送產品以及產品結構進行的調整,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

5、乙方承諾,如果有充足的理由,需要改變以上約定的內容,會以書面的形式,上報甲方。甲方會根據實情,適時調整以上約定。但在甲方以書面的形式同意調整之前,乙方不會自行改變。

6、乙方在經營範圍中所有的宣傳資料上必須打印甲方的加盟電話.

7、如乙方發生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乙方5000元/次的處罰,違反三次以上,甲方可終止加盟合同,且合同履約押金不予退還。

十一、甲方有權每年派神祕顧客檢查乙方經營情況21000元的簽單權。十二、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不按時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2萬元違約金。

十四、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其透露給第三人,否則,向甲方承擔給付

十五、解除,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加盟店的名義進行經20萬元的賠償金。

十六、爭議

1、甲乙雙方加盟合同的簽約地必須在廣州總部,任何直接或間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

2、雙方協商後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仲裁機構仲裁。

十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甲方蓋章雙方代表簽字,乙方按照合同要求

交納加盟費和合同履約押金後,加盟合同生效。

簽約雙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 年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餐飲加盟合同書推薦8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甲方所有的品牌,特立本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一、基本要求

1、店鋪面積(含廚房): 平方米以上。

2、加盟費:一次性付清 元( )。

3、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經營應到總店另籤合同)。

4、加盟店無權受理其它加盟店,如需加盟或開分店應向總店提出申請。

二、保護區域

總店保證加盟店方圓3公里內無其他授權門店,保障加盟店的區域利益。

三、甲方責任和義務

1、同等品質,品牌,價格的物質上在加盟店當地就近購置。

2、凡屬總店經營特色的物資供應,由總店統一配送。

3、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廚師進行專業培訓(不另行收費,乙方交通費用自理)。

4、甲方負責有償提供經營特色菜品的物資供應,以確保加盟

店口味與總店一致。

5、甲方提供各項產品組合。

總店收費原則為:先付款後發貨的原則進行配送。

乙方一次性付清加盟費( )後,甲方履行上述義務。

四、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對店面招牌進行裝修。

2、按規定繳納費用(即甲方提供的物資)。

3、乙方不得自行進行對外加盟(如另行加盟導致總店受損,則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並承擔其法律責任)。

4、乙方需及時付清甲方貨款及其它所產生的費用,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技術支持

1、付清加盟費後按照要求加盟店打總店的招牌。

2、由加盟店派廚師到總店進行集中培訓,時間 天左右,不收培訓費,但產生的食宿,交通費用由加盟方承擔。

3、加盟店隨時可派廚師來總店參加培訓,不收培訓費,但食宿、交通費自理。

4、甲方提供產品製作技術,有償提供專用原材料,在廚師指導下購買其它配料。

5、甲方提供電話諮詢。

6、開業前總店會為加盟店的營銷出謀劃策,並按照當地的消費實力菜譜提出指導性的意見和建議。

7、甲方菜品調整支持乙方同步。

六、雙方關係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總店和加盟店的關係純屬加盟,加盟店不能代表總店,由此而致使總店受損,則越權的加盟方須承擔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七、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本合同,如有毀約按有關民法典處理糾紛,

如有合同內容的修改,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飲加盟合同書推薦9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經營____飯店,特訂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條 加盟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加盟店。

第二條 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加盟店。分部與加盟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並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加盟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加盟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三條 加盟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如需續簽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協商續簽,乙方享有續簽優先權。

第四條 餐飲加盟合同的特許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餐飲加盟的條件與要求

1、餐飲加盟者必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加盟店應註冊為____,並以其名履行本合同;

3、營業場所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餐飲加盟的培訓職責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訓及承擔以下的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利益分配及送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該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時間: ____年__月__日

餐飲加盟合同書推薦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加盟條件

1、加盟商家須為經過國家相關管理部門批准的合法經營機構。

2、加盟商家須持有所屬管轄地區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

2-1、所屬行業為“餐飲美食”的加盟商家必須持有衞生許可證、環境衞生檢疫證明。

二、您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制定自身商家折扣率或優惠政策。

2、甲方待協議到期後有權不再續約並退出“啦啦客時尚消費網”商家聯盟。

3、對於沒有持有“啦啦客會員卡”進行消費的“啦啦客會員”,商家有權拒絕打折及提供優惠待遇。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應配合乙方查看驗證相關法律證明。

2、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折扣及優惠政策必須真實有效。

甲方不得虛抬價格,搞虛假打折,欺騙“啦啦客會員”。

優惠條款一經確定,不得任意修改,如須修改甲方應提前十天通知乙方,以使乙方做好網站發佈的更新和 宣傳工作。

3、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的商品發佈信息和促銷活動信息。

4、“啦啦客會員”應同樣享受甲方促銷活動期間的所有優惠。

促銷活動期間,是否對“啦啦客會員”提供折上折請於促銷活動開始前告知乙方。

5、甲方打折後價格必須為税後價格,甲方有向“啦啦客會員”提供正規發票或 的義務。

6、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宣傳、推薦“啦啦客會員卡”。

甲方應妥善保管商家聯盟標誌並將商家聯盟標誌放置於醒目位置以提醒會員使用“啦啦客會員卡”。

三、我們的權利及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查驗甲方相關營業許可證。

2、乙方有權優先查驗甲方所提供折扣及優惠政策是否真實有效。

若折扣或優惠政策存在虛抬價格,虛假打折的情況,乙方與甲方進行協商後,有權拒絕發佈該虛假信息。虛抬價格,虛假打折嚴重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以至甲方退盟。

對於退盟商家,乙方有權收回商家聯盟標誌,並在網站上予以公示。

3、對於未按照協議履行折扣及優惠政策的商家,乙方經核實後,有權在啦啦客時尚消費網站上予以公示並扣除相應誠信積分(滿分10分,每次扣1分),誠信積分為零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以至甲方退盟。

4、對於被扣除誠信積分的商家、被扣誠信積分以至退盟商家、網友惡評商家,乙方經核實後,有權在網站上予以公示,同時對上述商家造成的不良影響,乙方概不承擔法律責任。

5、對於“啦啦客會員”由於享受打折或優惠政策,而使得所消費商品及服務質量下降甚至不合格的商家,乙方有權協助“啦啦客會員”與甲方協商,或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投訴。

(二)乙方義務:

1、乙方為甲方提供免費的多媒體宣傳,除網站規定收費廣告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如乙方收取甲方除收費廣告之外任何費用,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並退盟,乙方無權在網站上予以公示。

2、乙方網站相關欄目中將根據甲方自行提供的資料對甲方商品或服務進行推介;

3、如乙方在各媒體對於甲方商品或服務有錯誤歪曲信息,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異議並要求乙方更改錯誤歪曲信息。乙方對於錯誤歪曲信息將進行義務免費更改,不限次數。

4、甲方自行提供的廣告頁面、自身商家網站、淘寶店鋪,乙方免費將其在相應商家頁面進行頁面鏈接。

5、乙方定期免費義務上門採集商家信息,對商品進行拍照及文字報道。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履行。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