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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範本11篇)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1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範本11篇)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租用營業大客車,雙方同意在顧及安全及權益的原則下,議定合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租用乙方營業大客車______輛,車號及車齡為:(車齡須在五年之內)

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簽約時未能確定,至少應於活動前三日將用車資料寄送或傳真至學校)

二、租用時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止。

三、行程及停留地點:自本校校門口啟程(:)→______→回本校校門口止(:)

四、租金:甲方應付給乙方租金每輛新台幣______元整,共租______輛,合計新台幣______元整。

五、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所提供之車輛,須為該公司所有之車輛,並經交通監理單位檢驗合格、保養良好、安全可靠,且車齡在五年之內;乙方如無法供應全數車輛,而需調用他行車輛時,須先徵得甲方同意,其車齡及車況應與本合約所定之條件相同,駕駛並應與領隊老師配合。本項約定如有不實,其產生之各項後果概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擔任駕駛人員必須身心健康、持有職業大客車之駕駛執照,活動當天駕駛員應衣着整齊,避免在學生面前抽煙、嚼檳榔、説粗話等行為,並嚴禁酗酒、滋事等事宜,行程途中不可開快車、趕時間、不當超車,且注意學生上下車之安全,配合領隊教師指揮。

八、乙方應於用車當天出發前做好車輛保養工作,並提供每輛車之車輛安全檢核表(如附件),會請校方人員共同檢查確認。為確保行車安全,該表填寫如有不實,其產生之各項後果概由乙方負責。

九、延期用車:甲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有權要求乙方延期出車,延期使用之日經雙方協議後另行履行之。

(一)因天候因素無法實施校外教學時。

(二)其它不可抗拒情形致使無法實施校外教學時。

十、解除合約: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得隨時解除本合約,如乙方已載運甲方乘客,乙方應負責將甲方所乘乙方車輛之乘客載運回原出發點,除以本項合約租金之百分之十做為賠償外,另由甲方按情節損失提出必要之賠償,乙方不得拒絕。

(一)乙方未能如期供應車輛,或所提供之車輛數目不足,或車輛狀況不符合約條件。

(二)乙方所提供之車輛,未能按時在指定時間內到達且逾時過久,致使行程嚴重耽擱。

(三)乙方所提供之車輛駕駛員態度惡劣,或有不聽指揮、酗酒、滋事等行為。

(四)車輛中途故障無法立即修復,且無法立即調派接駁或替代交通工具情形。

十一、保險、賠償與罰則:

(一)乙方應向保險公司辦理車輛第三責任險及乘客旅遊保險,並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二)如發生因車輛而引起之意外事故,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賠償或負責向投保之公司按乘客保險辦法規定辦理賠償。

(三)乙方所提供之車輛,未能按時依約在指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等候時,每車每逾______分鐘,扣罰新台幣______元整,如逾時______分鐘以上致使行程嚴重耽擱,甲方得視狀況提出解除合約,並依本合約第十條有關解除合約之條文協議賠償,乙方不得拒絕。

十二、訂約時,乙方應提供該公司相關合法證件、最新年度繳税、票據記錄。

十三、本合約自簽約起生效,至用車完畢無意外事故發生,結清租金後失效。

十四、本合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十五、本合約如有其它附加事項,經雙方協議後得於本條款後另行加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誠信、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客車接送職工上下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議項

1.租車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車輛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19座空調客車()1輛用於接送職工上下班,所租車輛應符合市內包車的安全、衞生和準運要求,各種手續合法完整,車輛性能好,設備齊全,安全可靠,舒適衞生。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上述要求或更換車輛。

3.運行路線、班次和時間

詳見甲方提供的《班車線路站點表》,所租車輛的具體運行班次和時間由甲方制定班車運行動態表,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車運行動態表準時調運車輛。

4.能力保證

為確保甲方同一班次的職工能一次性集中上下班,乙方承諾每個運行班次能同時提供適合甲方需要的每輛30座或者其相符的運能。

5.租金與結算

19座()空調客車的租金為_____元/輛(含往返),乙方承諾各價格不高於同行業或其他相似客户的價格,甲方臨時租車的租金另行商定,甲乙雙方每月分別對班車趟次、服務質量、運行狀況、履約情況進行統計,月底經雙方核實確認後作為結算租金的依據,甲方於次月____日前(遇公休和節假日順延)將租金支付給乙方,乙方同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結算票據。

二、甲方義務和權利

1.甲方應按約支付租金,如遇事情耽擱,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延期支付。

2.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班車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甲方如需加班用車(包括公休和節假日)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甲方如因特殊情況需拖班,應在當日當班次發車前一小時通知乙方,租金不變。

3.甲方應儘可能固定班車的乘員,乘員人數符合車載人數,協助乙方駕駛員共同搞好安全行車和服務工作。

4.甲方應加強對乘車職工的教育,愛護車輛設施,保持車內衞生,遵守交通法規,車上嚴禁吸煙,不亂扔雜物,故意損壞設施照價賠償,文明有序乘車。

5.甲方應提供場地供乙方班車停放、管理。

6甲方有權拒絕租掛靠乙方運營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有權查驗乙方的運營手續(含保險。證照),有權對不稱職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乙方駕駛員進行教育、批評,並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甲方一旦發生掛靠和不符合客運安全要求的車輛,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糾正、整改。經整改後仍不符合客運安全要求,甲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由此產生或引發的糾紛、矛盾、經濟損失、法律責任一律由乙方承擔。

7.甲方如因實際需要,對所租車輛的班次、數量、時間進行調整時,應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8.甲方如因實際需要,在正常運行班車中,利用行李箱運送有關物品,往返於城區和廠區,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否則,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危險和污染品嚴禁上車,貴重物品自行保管。違反者,乙方駕駛員有權制止和拒載,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義務與權力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證件含租用車輛合格證、車輛行駛證、以及各種投保等相關資料的複印件。

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班車運行動態表和雙方商定的其他運行計劃,提供安全、準時、優質、高效的客運服務。

3.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所租車輛的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並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確保甲方用車需要。

4.乙方應確保所租車輛符合“車輛要求”的約定,所配駕駛人員技術嫻熟、經驗豐富、服務規範。

5.乙方應保證所租車輛乾淨整潔,定期對坐墊、靠背等設施清洗、消毒,車輛運行途中應保持車內的換氣通風。夏季車內温度高於26度保證冷氣開放,冬季車內温度低於12度時保證暖氣開放。

6.乙方除為所租車輛投保交強險、三責險、附加險外,必須投保承運人險且每座投保額為40(肆拾)萬元。投運前須將車輛駛車證及保單複印件提供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

7.乙方應確保安全行車並將乘車規定明示於車廂內,所租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導致車輛和第三方損失的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處理。如在上下車和行駛中造成甲方職工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承擔一切經濟損失、賠償費用和責任。如因甲方的原因和職工不遵守乘車規定及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8.乙方車輛和人員進入甲方廠區應服從甲方指揮,遵守甲方規章制度。

9.乙方車輛因晚點、拋錨、事故、可預見的交通管制以及其他非自然災害因素不能在規定的時間範圍內到達規定站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迅速調配不低於同檔次車輛要求的車輛頂替以保證甲方職工正常上下班。如15分鐘後仍無車到達,經乙方確認後,甲方職工可合乘出租車或以其他方式上下班,費用由乙方承擔,但須票據或其他材料吻合。

10.乙方車輛因年檢、維修等停駛時,乙方應安排不低於同檔次車輛要求的車輛頂替。

11.乙方車輛應提前5分鐘到達始發站。乙方應加強對駕駛員安全行車的教育及班車運行秩序的管理,嚴格按雙方確定的路線、時間、站點運行,不得私自提前發車、遲到、串線、溜站、甩客。對甲方的投訴,乙方應及時處理和整改。

12.乙方駕駛員有權監督和規範甲方職工的乘車行為,對違反乘車規定的職工和行為,有權制止,並向甲方管理人員反映,對甲方職工提出的不符合乘車規定和行車安全的要求,乙方駕駛員有權制止和拒載,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13.甲方不能按約支付租金,經協商,雙方仍不能達成一致時,乙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且不免除此前應付租金,同時,甲方還須承擔違約責任,每輛車須支付貳萬元違

約金。

14.乙方必須根據甲方需求採取定車定人、專項服務方式實行日常承運服務,在接到甲方有關班車調度、服務質量的投拆後15分鐘內給予明確答覆,對於重大投拆應及時給出書面改正意見或致歉書,若對甲方投拆未及時正確處理和解決達兩次以上甲方有權做出相應處理,重者解除合同。

15.對於因車況(空調、安全性、衞生等)原因連續投拆同一車輛兩次的,乙方應更換車輛。乙方駕駛員本着服務的宗旨禁止與員工爭吵、打架,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一駕駛員一個月內被員工投拆兩次或三位員工同時投拆的乙方應更換司機,如被投拆車輛得不到明顯改善或車況達不到合同承諾的標準以及不更換甲方不認可的駕駛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5000元以內的車費以及與乙方解除合同。

五、違約與其他

1.為方便甲方職工乘車,乙方應在所租車輛前後設置明顯標識。標識樣式由雙方另行商定。

2.除本協議另行約定外,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並簽署相關協議,否則,視作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壹萬元。

3.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雙方應就續簽事宜達成一致,否則,期滿自行終止,雙方承諾,同等條件下對方有優先續簽權。

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拆。

6、本協議一式四份,各執二份,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簽章:法人簽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誠信、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客車接送職工上下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議項

1.租車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車輛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19座空調客車()1輛用於接送職工上下班,所租車輛應符合市內包車的安全、衞生和準運要求,各種手續合法完整,車輛性能好,設備齊全,安全可靠,舒適衞生。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上述要求或更換車輛。

3.運行路線、班次和時間

詳見甲方提供的《班車線路站點表》,所租車輛的具體運行班次和時間由甲方制定班車運行動態表,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車運行動態表準時調運車輛。

4.能力保證

為確保甲方同一班次的職工能一次性集中上下班,乙方承諾每個運行班次能同時提供適合甲方需要的每輛30座或者其相符的運能。

5.租金與結算

19座()空調客車的租金為_____元/輛(含往返),乙方承諾各價格不高於同行業或其他相似客户的價格,甲方臨時租車的租金另行商定,甲乙雙方每月分別對班車趟次、服務質量、運行狀況、履約情況進行統計,月底經雙方核實確認後作為結算租金的依據,甲方於次月____日前(遇公休和節假日順延)將租金支付給乙方,乙方同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結算票據。

二、甲方義務和權利

1.甲方應按約支付租金,如遇事情耽擱,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延期支付。

2.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班車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甲方如需加班用車(包括公休和節假日)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甲方如因特殊情況需拖班,應在當日當班次發車前一小時通知乙方,租金不變。

3.甲方應儘可能固定班車的乘員,乘員人數符合車載人數,協助乙方駕駛員共同搞好安全行車和服務工作。

4.甲方應加強對乘車職工的教育,愛護車輛設施,保持車內衞生,遵守交通法規,車上嚴禁吸煙,不亂扔雜物,故意損壞設施照價賠償,文明有序乘車。

5.甲方應提供場地供乙方班車停放、管理。

6甲方有權拒絕租掛靠乙方運營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有權查驗乙方的運營手續(含保險。證照),有權對不稱職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乙方駕駛員進行教育、批評,並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甲方一旦發生掛靠和不符合客運安全要求的車輛,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糾正、整改。經整改後仍不符合客運安全要求,甲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由此產生或引發的糾紛、矛盾、經濟損失、法律責任一律由乙方承擔。

7.甲方如因實際需要,對所租車輛的班次、數量、時間進行調整時,應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8.甲方如因實際需要,在正常運行班車中,利用行李箱運送有關物品,往返於城區和廠區,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否則,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危險和污染品嚴禁上車,貴重物品自行保管。違反者,乙方駕駛員有權制止和拒載,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義務與權力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證件含租用車輛合格證、車輛行駛證、以及各種投保等相關資料的複印件。

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班車運行動態表和雙方商定的其他運行計劃,提供安全、準時、優質、高效的客運服務。

3.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所租車輛的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並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確保甲方用車需要。

4.乙方應確保所租車輛符合“車輛要求”的約定,所配駕駛人員技術嫻熟、經驗豐富、服務規範。

5.乙方應保證所租車輛乾淨整潔,定期對坐墊、靠背等設施清洗、消毒,車輛運行途中應保持車內的換氣通風。夏季車內温度高於26度保證冷氣開放,冬季車內温度低於12度時保證暖氣開放。

6.乙方除為所租車輛投保交強險、三責險、附加險外,必須投保承運人險且每座投保額為40(肆拾)萬元。投運前須將車輛駛車證及保單複印件提供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

7.乙方應確保安全行車並將乘車規定明示於車廂內,所租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導致車輛和第三方損失的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處理。如在上下車和行駛中造成甲方職工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承擔一切經濟損失、賠償費用和責任。如因甲方的原因和職工不遵守乘車規定及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8.乙方車輛和人員進入甲方廠區應服從甲方指揮,遵守甲方規章制度。

9.乙方車輛因晚點、拋錨、事故、可預見的交通管制以及其他非自然災害因素不能在規定的時間範圍內到達規定站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迅速調配不低於同檔次車輛要求的車輛頂替以保證甲方職工正常上下班。如15分鐘後仍無車到達,經乙方確認後,甲方職工可合乘出租車或以其他方式上下班,費用由乙方承擔,但須票據或其他材料吻合。

10.乙方車輛因年檢、維修等停駛時,乙方應安排不低於同檔次車輛要求的車輛頂替。

11.乙方車輛應提前5分鐘到達始發站。乙方應加強對駕駛員安全行車的教育及班車運行秩序的管理,嚴格按雙方確定的路線、時間、站點運行,不得私自提前發車、遲到、串線、溜站、甩客。對甲方的投訴,乙方應及時處理和整改。

12.乙方駕駛員有權監督和規範甲方職工的乘車行為,對違反乘車規定的職工和行為,有權制止,並向甲方管理人員反映,對甲方職工提出的不符合乘車規定和行車安全的要求,乙方駕駛員有權制止和拒載,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13.甲方不能按約支付租金,經協商,雙方仍不能達成一致時,乙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且不免除此前應付租金,同時,甲方還須承擔違約責任,每輛車須支付貳萬元違

約金。

14.乙方必須根據甲方需求採取定車定人、專項服務方式實行日常承運服務,在接到甲方有關班車調度、服務質量的投拆後15分鐘內給予明確答覆,對於重大投拆應及時給出書面改正意見或致歉書,若對甲方投拆未及時正確處理和解決達兩次以上甲方有權做出相應處理,重者解除合同。

15.對於因車況(空調、安全性、衞生等)原因連續投拆同一車輛兩次的,乙方應更換車輛。乙方駕駛員本着服務的宗旨禁止與員工爭吵、打架,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一駕駛員一個月內被員工投拆兩次或三位員工同時投拆的乙方應更換司機,如被投拆車輛得不到明顯改善或車況達不到合同承諾的標準以及不更換甲方不認可的駕駛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5000元以內的車費以及與乙方解除合同。

五、違約與其他

1.為方便甲方職工乘車,乙方應在所租車輛前後設置明顯標識。標識樣式由雙方另行商定。

2.除本協議另行約定外,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並簽署相關協議,否則,視作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壹萬元。

3.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雙方應就續簽事宜達成一致,否則,期滿自行終止,雙方承諾,同等條件下對方有優先續簽權。

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拆。

6、本協議一式四份,各執二份,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簽章:法人簽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4

鑑於擁有北京市個人小客車購車指標,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簡稱出售方為甲方,購買方為乙方)。

一、甲方保證擁有的車輛購車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並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事宜。

二、甲方出售乙方北京市購買車輛指標為永久性,期間如身份證到有效期甲方應積極為乙方更換證件,以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

三、購車後車輛雖在甲方名下,但甲乙雙方一致確認該車所有權使用權等均屬於乙方,甲方保證其個人及利害關係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附加任何義務。

四、自簽訂協議之日起,該指標購買車輛發生一切風險和責任承擔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均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於乙方二代身份證,甲方願意將本人身份證提供使用,使用期間不得做其他任何用途,期間如身份證丟失甲方需積極補辦。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號碼: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租賃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無償租賃甲方小客車購置指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擁有的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並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

二、甲方同意將其現有小客車購置指標(下稱該指標)無償租賃給乙方使用,租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

三、該購車指標申請人(甲方)姓名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為:____________,申請編碼為:____________.

四、該指標所購置車輛詳細信息見行駛證複印件。購置該車輛的出資方為乙方,出資方式為乙方全額出資。雖然該車輛購買後在甲方名下,但雙方一致確認: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乙方,甲方保證其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附加任何義務。

五、乙方承諾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保養、維修等一切費用及因該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租用期間該車輛如發生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甲方對該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税、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所有費用票據歸乙方保管所有。

六、若在租賃期內,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協議第五條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於事故、維修等),乙方應積極處理。乙方妥善處理後,保險索賠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態度消極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簽訂協議後,乙方應繼續參與搖號,當乙方或其親友通過搖號獲取小客車指標後,應優先使用在本協議內車輛上。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協議內車輛的過户手續,及時將車輛過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過户產生的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户手續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合同期內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不管因何原因,雙方經協商終止合同前需確認,在本指標下所購車輛無任何事故糾紛、法律糾紛及相關費用(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税、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

九、本協議到期後乙方及其家屬仍未獲得購車指標乙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租金經雙方友好協商並參考當時市場行情而定。

十、協議期內乙方未取得小客車購置指標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該指標。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須將該車辦理全險,若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此協議立即終止。

十二、本協議及相關租賃事宜均經雙方認可的擔保人見證,租賃及協議終止過程中如有疑問可由擔保人從中調解。擔保人本着方便甲、乙雙方的目的,保證不從本租賃過程中獲取任何財物,且不承擔任何費用及法律責任。

擔保人:身份證號:

十三、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複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雙方發生糾紛,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6

出賣人: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有限公司,現將_________車轉讓於買受人。該車車牌號為碼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現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汽車質量

該車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登記,檢驗合格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汽車的發動機,變速箱工況較差。車身車架有鏽蝕。

第二條 汽車價格

該車委託太倉價格認證中心進行價格鑑定,受託方經鑑定後得出該車的現價為_____________元。經雙方協商該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三條 權利義務

1.出賣人向買受人轉讓車輛時向買受人提供車輛證件; 説明汽車的現狀。

2.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並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買受人在購買該車後,負責車輛的維修,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第四條 車輛過户

雙方共同到車管所辦理車輛過户手續,費用各半承擔。同時,雙方共同到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變更手續,如有費用,各半承擔。

第五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另_________份備用。

第六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出賣人(簽章):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7

一、在華律平台律師代寫小客車指標租賃合同的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在華律平台,該服務優惠價格299元起/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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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華律服務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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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什麼情況下合同撤銷權會消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1、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2、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3、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備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20年5月28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8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租賃甲方小客車購置指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擁有的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並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

二、甲方同意將其現有小客車購置指標租賃給乙方使用,租期自至,年度租金為:,乙方的付款方式為: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租賃費用,待協議簽訂後,乙方一次性將一年度租賃費用用現金支付給甲方。

三、該購車指標申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申請編碼為:________________.

四、該指標所購致車輛詳細信息見行駛證複印件。購置該車的出資方為乙方,出資方式為乙方全額出資雖然該車輛購買後在甲方名下,但雙方一致確認: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乙方,甲方保證其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附加任何義務。

五、乙方在租賃甲方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時間內不得將該車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賃期間內出租或出售此協議立即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指標。

六、租賃期間若甲乙雙方更換聯繫方式及住址第一時間告知對方。

七、乙方承諾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保養、維修等一切費用及因該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租用期間該車輛如發生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甲方對該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費用票據歸乙方保管所有。

八、若在租賃期內,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協議第七條所涉及事宜,乙方應積極處理。乙方妥善處理後,保險索賠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態度消極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簽訂協議後,乙方應繼續參與搖號,並將每月搖號結果告知甲方。

十、當乙方或其親友通過搖號獲取小客車指標後,應優先使用在本協議內車輛上。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協議內車輛的過户手續,及時將車輛過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過户產生的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户手續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十一、車輛過户後,甲乙雙方應對指標租賃費用進行核算,多退少補,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賃費用按月計算,未滿一個月的部分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未實際發生租賃關係的預付租金,甲方應全數退還給乙方,退款按照日租金為人民幣每天退還。

十二、合同期內如有一方向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不管因何原因,雙方經協商終止合同前需確認,在本指標下所購車輛無任何事故糾紛、法律糾紛及相關費用

十三、待甲乙雙方對租賃費用進行結算完畢後,乙方將車牌的全部資料歸還甲方本協議到期後乙方及其家屬仍未獲得購車指標甲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租金經雙方友好協商並參考當時市場行情而定。

十四、在協議期內乙方未取得小客車購置指標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該指標。

十五、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將該車最少上四項主險或全險,若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此協議立即終止。

十六、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自乙方取得小客車指標,並完成本協議內車輛從甲方到乙方的過户且雙方結清賬務後自動終止。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機複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複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複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協議及相關租賃事宜經雙方認可的擔保人見證,租賃及協議終止過程中如有疑問可由擔保人從中調解。擔保人本着方便甲乙雙方的目的,保證不從本租賃過程中獲取任何財物,且不承擔任何費用及法律責任。

二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友好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雙方發生糾紛,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9

北京市個人小客車配置指標租用協議甲方: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單位地址:乙方: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單位地址: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北京市個人小客車配置指標”借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借用時間及費用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乙方同意將小客車配置指標借用給甲方使用,租期為20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三年。租借費用為元,大寫人民幣為,附加乙方首次車輛過户費用元。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借用期間,乙方不可將車牌指標借用服務中斷或給第三方使用,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的未使用費用,並至少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如甲方提出中止借用,至少提前兩個月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尋找租户。乙方若因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車牌的連帶責任及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甲乙雙方明確:合同所指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甲方所購新車必須在使用期間上繳車輛全險作為安全保障。如車輛出現一切交通事故與違法行為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責任。使用指標期間如甲方不購買全險則算甲方違約。在借用的使用過程當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的。妥善保管車輛證件等手續。借約期滿後,如雙方解除合同,甲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甲方帶齊相關文件和協議書、收據等,歸還給乙方。同時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户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需延期者,需事先致電乙方,並告知需延期。以上各條款雙方必須遵守,如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利向相關部門申請調解,仲裁,甚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有效。車牌號:京款日期:20年月日,款元。甲方簽字:乙方簽字:簽訂日期:20年月日3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10

甲方:身份證號:乙方:身份證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租賃甲方小客車購置指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擁有的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並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

二、甲方同意將其現有小客車購置指標(下稱該指標)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賃費用為:,乙方的付款方式為:一次性支付年租賃費用,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租賃費至甲方下列賬户:開户行:開户名:賬號:

三、該購車指標申請人(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為:,申請編碼為:。

四、該指標所購置車輛詳細信息見行駛證複印件。購置該車的出資方為乙方,出資方式為乙方全額出資(或貸款),雖然該車輛購買後在甲方名下,但雙方一致確認: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乙方,甲方保證其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附加任何義務。

五、乙方在租賃甲方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時間內不得將該車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賃期間內出租或出售此協議立即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指標。

六、租賃期間若甲乙雙方更換聯繫方式第一時間告知對方。

七、乙方承諾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保養、維修等一切費用及因該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租用期間該車輛如發生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甲方對該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税、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所有費用票據歸乙方保管所有。

八、若在租賃期內,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協議

第七條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於事故、維修等),乙方應積極處理。乙方妥善處理後,保險索賠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態度消極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將該車最少上四項主險或全險,若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此協議立即終止。

十、在協議期內,除發生本協議

第五條所涉及事宜外,甲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該指標。

十一、租賃期內,乙方如通過搖號取得小客車購置指標,乙方不得要求提前終止協議。

十二、本協議到期後,如甲方仍未有購車計劃,乙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租賃費用經雙方友好協商並參考當時市場行情而定。

十三、本協議到期後,乙方如不考慮續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協議內車輛的過户手續,及時將車輛過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過户產生的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户手續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四、不管因何原因,雙方經協商終止合同前需確認,在本指標下所購車輛無任何事故糾紛、法律糾紛及相關費用(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税、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

十五、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自完成本協議內車輛從甲方到乙方的過户且雙方結清賬務後自動終止。

3、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複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複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友好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雙方發生糾紛,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乙方:電話:電話:日期:日期:合同經驗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11

汽車指標租賃協議甲方:身份證號:乙方:身份證號:根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租賃甲方小客車購置指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擁有的深圳市小客車購車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並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

二、甲方同意將其現有小客車購置指標(下稱該指標)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年,自日期起至日期止,租賃費用為:,乙方的付款方式為:一次性支付年租賃費用,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租賃費至甲方下列賬户:開户行:開户名:賬號:三、該購車指標申請人(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為:,申請編碼為:

四、該指標所購置車輛詳細信息見行駛證複印件。購置該車的出資方為乙方,出資方式為乙方全額出資(或貸款),雖然該車輛購買後在甲方名下,但雙方一致確認: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乙方,甲方保證其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附加任何義務。

五、乙方在租賃甲方深圳市小客車購車指標時間內不得將該車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賃期間內出租或出售此協議立即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指標。

六、租賃期間若甲乙雙方更換聯繫方式第一時間告知對方。

七、乙方承諾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保養、維修等一切費用及因該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租用期間該車輛如發生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甲方對該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税、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所有費用票據歸乙方保管所有。

八、若在租賃期內,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協議

第七條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於事故、維修等),乙方應積極處理。乙方妥善處理後,保險索賠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態度消極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將該車最少上四項主險或全險,若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此協議立即終止。

十、在協議期內,除發生本協議

第五條所涉及事宜外,甲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該指標。

十一、租賃期內,乙方如通過搖號取得小客車購置指標,乙方不得要求提前終止協議。

十二、本協議到期後,如甲方仍未有購車計劃,乙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租賃費用經雙方友好協商並參考當時市場行情而定。

十三、本協議到期後,乙方如不考慮續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協議內車輛的過户手續,及時將車輛過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過户產生的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户手續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四、不管因何原因,雙方經協商終止合同前需確認,在本指標下所購車輛無任何事故糾紛、法律糾紛及相關費用(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税、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

十五、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自完成本協議內車輛從甲方到乙方的過户且雙方結清賬務後自動終止。

3、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複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複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友好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雙方發生糾紛,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乙方:日期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