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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範本8篇)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1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範本8篇)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租用營業大客車,雙方同意在顧及安全及權益的原則下,議定合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租用乙方營業大客車______輛,車號及車齡為:(車齡須在五年之內)

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簽約時未能確定,至少應於活動前三日將用車資料寄送或傳真至學校)

二、租用時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止。

三、行程及停留地點:自本校校門口啟程(:)→______→回本校校門口止(:)

四、租金:甲方應付給乙方租金每輛新台幣______元整,共租______輛,合計新台幣______元整。

五、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所提供之車輛,須為該公司所有之車輛,並經交通監理單位檢驗合格、保養良好、安全可靠,且車齡在五年之內;乙方如無法供應全數車輛,而需調用他行車輛時,須先徵得甲方同意,其車齡及車況應與本合約所定之條件相同,駕駛並應與領隊老師配合。本項約定如有不實,其產生之各項後果概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擔任駕駛人員必須身心健康、持有職業大客車之駕駛執照,活動當天駕駛員應衣着整齊,避免在學生面前抽煙、嚼檳榔、説粗話等行為,並嚴禁酗酒、滋事等事宜,行程途中不可開快車、趕時間、不當超車,且注意學生上下車之安全,配合領隊教師指揮。

八、乙方應於用車當天出發前做好車輛保養工作,並提供每輛車之車輛安全檢核表(如附件),會請校方人員共同檢查確認。為確保行車安全,該表填寫如有不實,其產生之各項後果概由乙方負責。

九、延期用車:甲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有權要求乙方延期出車,延期使用之日經雙方協議後另行履行之。

(一)因天候因素無法實施校外教學時。

(二)其它不可抗拒情形致使無法實施校外教學時。

十、解除合約: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得隨時解除本合約,如乙方已載運甲方乘客,乙方應負責將甲方所乘乙方車輛之乘客載運回原出發點,除以本項合約租金之百分之十做為賠償外,另由甲方按情節損失提出必要之賠償,乙方不得拒絕。

(一)乙方未能如期供應車輛,或所提供之車輛數目不足,或車輛狀況不符合約條件。

(二)乙方所提供之車輛,未能按時在指定時間內到達且逾時過久,致使行程嚴重耽擱。

(三)乙方所提供之車輛駕駛員態度惡劣,或有不聽指揮、酗酒、滋事等行為。

(四)車輛中途故障無法立即修復,且無法立即調派接駁或替代交通工具情形。

十一、保險、賠償與罰則:

(一)乙方應向保險公司辦理車輛第三責任險及乘客旅遊保險,並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二)如發生因車輛而引起之意外事故,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賠償或負責向投保之公司按乘客保險辦法規定辦理賠償。

(三)乙方所提供之車輛,未能按時依約在指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等候時,每車每逾______分鐘,扣罰新台幣______元整,如逾時______分鐘以上致使行程嚴重耽擱,甲方得視狀況提出解除合約,並依本合約第十條有關解除合約之條文協議賠償,乙方不得拒絕。

十二、訂約時,乙方應提供該公司相關合法證件、最新年度繳税、票據記錄。

十三、本合約自簽約起生效,至用車完畢無意外事故發生,結清租金後失效。

十四、本合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十五、本合約如有其它附加事項,經雙方協議後得於本條款後另行加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2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租賃甲方小客車購置指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客車購車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並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

二、甲方同意將其現有小客車購置指標(下稱該指標)租賃給乙方使用,租期自至,年度租金為:_______________,乙方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租賃費用,待協議簽訂後,乙方一次性將一年度租賃費用用現金支付給甲方。

三、該購車指標申請人(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為:_______________申請編碼為:_______________.

四、該指標所購致車輛詳細信息見行駛證複印件。購置該車的出資方為乙方,出資方式為乙方全額出資(或貸款)雖然該車輛購買後在甲方名下,但雙方一致確認: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乙方,甲方保證其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附加任何義務。

五、乙方在租賃甲方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時間內不得將該車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賃期間內出租或出售此協議立即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指標。

六、租賃期間若甲乙雙方更換聯繫方式及住址第一時間告知對方。

七、乙方承諾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保養、維修等一切費用及因該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租用期間該車輛如發生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甲方對該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税、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所有費用票據歸乙方保管所有。

八、若在租賃期內,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協議第七條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於事故、維修等),乙方應積極處理。乙方妥善處理後,保險索賠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態度消極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簽訂協議後,乙方應繼續參與搖號,並將每月搖號結果告知甲方。

十、當乙方或其親友通過搖號獲取小客車指標後,應優先使用在本協議內車輛上。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協議內車輛的過户手續,及時將車輛過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過户產生的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户手續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十一、車輛過户後,甲乙雙方應對指標租賃費用進行核算,多退少補,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賃費用按月計算,未滿一個月的部分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未實際發生租賃關係的預付租金,甲方應全數退還給乙方,退款按照日租金為人民幣每天退還。

十二、合同期內如有一方向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不管因何原因,雙方經協商終止合同前需確認,在本指標下所購車輛無任何事故糾紛、法律糾紛及相關費用(如:_______________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税、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

十三、待甲乙雙方對租賃費用進行結算完畢後,乙方將車牌的全部資料歸還甲方(如小客車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等)本協議到期後乙方及其家屬仍未獲得購車指標甲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租金經雙方友好協商並參考當時市場行情而定。

十四、在協議期內乙方未取得小客車購置指標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該指標。

十五、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將該車最少上四項主險或全險,若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此協議立即終止。

十六、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自乙方取得小客車指標,並完成本協議內車輛從甲方到乙方的過户且雙方結清賬務後自動終止。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機複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複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複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協議及相關租賃事宜經雙方認可的擔保人見證,租賃及協議終止過程中如有疑問可由擔保人從中調解。擔保人本着方便甲乙雙方的目的,保證不從本租賃過程中獲取任何財物,且不承擔任何費用及法律責任。

二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友好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雙方發生糾紛,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3

出租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租賃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無償租賃甲方小客車購置指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擁有的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並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

二、甲方同意將其現有小客車購置指標無償租賃給乙方使用,租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

三、該購車指標申請人姓名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為:____________,申請編碼為:____________.

四、該指標所購置車輛詳細信息見行駛證複印件。購置該車輛的出資方為乙方,出資方式為乙方全額出資。雖然該車輛購買後在甲方名下,但雙方一致確認: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乙方,甲方保證其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附加任何義務。

五、乙方承諾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保養、維修等一切費用及因該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租用期間該車輛如發生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甲方對該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費用票據歸乙方保管所有。

六、若在租賃期內,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協議第五條所涉及事宜,乙方應積極處理。乙方妥善處理後,保險索賠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態度消極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簽訂協議後,乙方應繼續參與搖號,當乙方或其親友通過搖號獲取小客車指標後,應優先使用在本協議內車輛上。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協議內車輛的過户手續,及時將車輛過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過户產生的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户手續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合同期內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不管因何原因,雙方經協商終止合同前需確認,在本指標下所購車輛無任何事故糾紛、法律糾紛及相關費用

九、本協議到期後乙方及其家屬仍未獲得購車指標乙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租金經雙方友好協商並參考當時市場行情而定。

十、協議期內乙方未取得小客車購置指標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該指標。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須將該車辦理全險,若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此協議立即終止。

十二、本協議及相關租賃事宜均經雙方認可的擔保人見證,租賃及協議終止過程中如有疑問可由擔保人從中調解。擔保人本着方便甲、乙雙方的目的,保證不從本租賃過程中獲取任何財物,且不承擔任何費用及法律責任。

擔保人:身份證號:

十三、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複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雙方發生糾紛,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租用乙方大客車 輛,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二、出車時間及費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 分~ 時 分;每輛車 元,當日結算。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調度安排。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事先約定的時間待令派遣;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車況合格、行車安全。

4、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5、甲方在用車後,當日結算租金,足額兑現。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效力。

承租方: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日期:日期: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5

甲方(車牌指標使用人): ________

乙方(車牌指標持有人):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

開户行: 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

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車牌指標租給甲方使用。

現就租賃車牌指標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 服務內容 :

1、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指標,配合甲方於租賃期內購買、過户所需車輛及辦理驗車手續。

2、甲方負責將自有小客車品牌為____,車輛型號為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車輛識別代號為________,原車牌號為京______的車輛以租用乙方指標的形式過户到乙方名下。

3、乙方只負責向甲方提供車牌號為京 的車牌指標。

二、租賃期限及費用:

1、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期為__ 年,從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

2、乙方提供車輛指標給甲方使用,租賃費為__ 元/月。大寫人民幣:__ 元整。車牌指標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需解除本租賃協議,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對方,並退還未使用期限的租賃費用,退還餘款後終止本協議。

三、付款方式及週期:

1、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户,甲方以銀行轉賬方式以每__ 個月為一個週期向乙方支付租賃車牌指標租金。

2、甲方以每__ 個月租金__ 元整(大寫人民幣:__ 元整)為一個週期向乙方支付租金。首付

款於辦理完過户手續後以銀行轉賬方式付清。餘款分五次付清,按每__ 個月為一個週期向乙方支付租金,即分別為__ 年__ 月__ 日至__ 日;__ 年__月__ 日至__ 日;__ 年__ 月__ 日至__ 日;__ 年__ 月__ 日至__ 日;__ 年__ 月__ 日至__日向乙方支付租賃車牌指標租金。甲方向乙方租賃車牌指標的首付款和餘款須在指定日期內一次性付清,若有延誤支付或拖欠費用的情況,乙方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與小客車指標書,配合甲方進行買車、過户及驗車所需手續(含有效身份證件);購車、過户及驗車手續辦理完成後,甲方將乙方有效身份證歸還。車輛購買後在乙方名下,但該車輛的一切權利及權益(手續、使用權、處分權,轉讓權,車輛報廢等權利)均屬於甲方;且處置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含轉讓費,賣車所得款,車輛補貼款或報廢補貼款等)歸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該車輛的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處置、及抵押該車輛。乙方若因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車牌的連帶責任及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2、車牌指標在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交通事故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指標,不承擔該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債務、違法罰款及交通事故等責任。

3、車牌指標在租賃期內,車輛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全部承擔進行損害賠償及法律責任,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的責任及法律責任。

4、車牌指標在租賃期內,甲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轉讓、轉借出租或抵押該車等行為。如甲方在租賃期內私下轉讓、轉借及出租或抵押該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與債務或出現交通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並有權立即收回車牌指標使用權,並解除

本租賃協議,辦理車牌轉出手續及租賃費用一概不予退還。

5、車牌指標在租賃期內的使用過程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交通事故、人員傷亡等,並妥善保管車輛證件等手續。

6、租賃期滿後,如雙方中的一方需解除本租賃協議,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對方。甲方帶齊相關文件和協議書,收據等,歸還給乙方;同時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户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且該車輛的一切權利及權益(手續、使用權、處分權,轉讓權,車輛報廢等權利)均屬於甲方;且處置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含轉讓費,賣車所得款,車輛補貼款或報廢補貼款等)歸甲方所有。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

五、合同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 年,自 __ 年__ 月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生效。

3、如租賃期滿後在乙方不使用該車牌指標的情況下,甲方享有優先使用權。

4、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甲方身份證號: ________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

日 期:________日 期: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 乙方擁有北京市個人小客車配置指標,甲方急需購買車輛使用,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借用乙方名義,佔用乙方指標購買車輛(具體車況説明以實際購買的車輛為準)等事宜,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保證擁有的車輛配置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

效性,並積極配合甲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

二、待該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相關手續辦理完畢後,甲

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購車指標租賃費用共計 元/年。如果甲方在租賃期內搖號中籤,要求乙方積極

配合甲方將車輛過户到甲方名下,過户中所產生的一切與過户相關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並應將未滿一年剩餘租賃費返還給甲方,至此本協議終止。

三、雖然該車輛購買後在乙方名下,但雙方一致確認:該車

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 甲方,乙方保證其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不得附加任何義務。

四、該車輛購買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車輛費用、登記

費、保險費、相關税費等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所有費用票據歸甲方保管所有。

五、購置車輛後,非因乙方原因,車輛發生的一切風險與責

任承擔與乙方沒有任何關係,包括車輛的毀損、失竊以

及與第三方的人身、財產損害糾紛等等。

六、車輛購買後,如發生需要乙方本人配合處理的情況時,

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處理。

十、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需申請公證時,乙方應當無條件積極配合甲方完成相關公證事項。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主張合同無效後,乙方應當無條件返還購車指標租賃費及因該車輛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均負有保密義務,否則造成的損失及不良影響由泄密方承擔。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發生效力。

十一、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甲方: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___年01月16日 年01月16日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7

車輛指標(車牌照)租憑協議甲方(承租方):乙方(出租方):根據法律有關規定,鑑於乙方擁有天_市個人小客車配置指標,甲方需購買車輛租用乙方指標(_車牌照),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名義,租用乙方指標(_車牌照)購買車輛(具體車況説明以實際購買的車輛為準)等事宜,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保證擁有的車輛配置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並積極配合甲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

二、該車輛購買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車輛費用、登記費、保險費、相關税費等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所有費用票據歸甲方保管所有。

三、待該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相關手續辦理完畢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購車指標(京車牌照)出租費用共計元,大寫金額:_。若因延誤支費用,乙方有權收回指標(_車牌照)擁有權,期間甲方不可中斷租憑服務或給第三方使用。租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年。租憑協議到期之前,甲、乙雙方需提前三十日告知對方方續租或終止租憑,甲方租憑期內或到期終止協議,甲方需承擔該車輛乙方指標(京車牌照)過户轉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租憑到期後租金會根據市場浮動而變化,在雙方達成協議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優先出租給甲方,若甲方沒有去辦理退回購車指標(京車牌照)相關手續則租憑協議到期終止,乙方有權單方無條件收回指標(_車牌照)若甲方不配合歸還指標(_車牌照)逾期每日收取年租金額額外百分之十滯納金,作為賠償。

四、雖然該車輛購買後在乙方名下,但甲乙雙方一致確認出租期間指標歸甲方使用權,處分權,沒擁有權,乙方保證其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不得隨意在租憑期內隨意將乙方指標(_車牌照)隨意借他人使用,(轉讓借用出租出售抵押)若甲方私下轉讓,轉借及出租或抵押給第三方(非甲乙雙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與債務或出現交通事故,法律責任,全均有甲方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責任並有權收回指標(_車牌照)使用權,協議終止及辦理車牌轉出手續,

五、購置車輛後,該車輛在租憑乙方指標使用期間(_車牌照)發生的一切風險與責任承擔與乙方沒有任何關係,乙方只負責提供指標(_車牌照)。該車輛的毀損、車輛違章罰款,車輛從事違法行為,車船使用税,押車抵債,肇事逃逸,失竊以及與第三方的人身、財產損害法律糾紛等,均有甲方承擔。

六、車輛購買後,如發生需要乙方本人配合處理的情況時,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處理。

七、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承租方用指標期內的一切費用,

2.不承擔車輛出租期間由此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交管等部門的罰款。

3.不承擔承租指標期間由車輛引發的第三者責任及法律糾紛。

八、承租方權利與義務。

1.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經濟利益與乙方無關。

3.承擔出租期間的一切費用。

4.租金與出租協議簽字即支。

5.承擔因甲方自身行為帶來的其經濟損失。

6.租賃期間的小客車所有權歸承租方所有。九,甲乙雙方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工作證明,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十,租憑期間甲方必須將該車最少上四項主險或全險,應為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不低於五十萬元)使用租憑期間甲方不購買全險則算甲方違約,應交通事故給第三者(人或物等)照成損害的,應有甲方承擔進行損害賠償的責任,乙方只負責提供(京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的責任。十一,租憑期間乙方不得隨意終止協議,若乙方在租賃期內單方毀約應全額返還租金。第壹頁面共貳頁十二,甲方單方毀約則租金不退。十三,租憑期間若甲乙雙方更換聯繫方式及住址第一時間告知對方。十四,甲方需向乙方支壹萬元整押金,甲方租憑到期終止協議或中期終止協議無違法違章行為,乙方需把壹萬元整押金退還給甲方,續租則繼續收押。十五,甲方購車(新車/二手車)登記時間:年月日十六,發動機號:車架號:車輛顏色:色該車型號:乙方指標車牌號:_甲方:乙方:身份證號:身份證號:電話號:電話號:簽訂日期:年月日4

客車指標租賃協議常用8

汽車指標租賃協議甲方:身份證號:乙方:身份證號:根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租賃甲方小客車購置指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擁有的深圳市小客車購車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並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

二、甲方同意將其現有小客車購置指標(下稱該指標)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年,自日期起至日期止,租賃費用為:,乙方的付款方式為:一次性支付年租賃費用,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租賃費至甲方下列賬户:開户行:開户名:賬號:三、該購車指標申請人(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為:,申請編碼為:

四、該指標所購置車輛詳細信息見行駛證複印件。購置該車的出資方為乙方,出資方式為乙方全額出資(或貸款),雖然該車輛購買後在甲方名下,但雙方一致確認: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乙方,甲方保證其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附加任何義務。

五、乙方在租賃甲方深圳市小客車購車指標時間內不得將該車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賃期間內出租或出售此協議立即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指標。

六、租賃期間若甲乙雙方更換聯繫方式第一時間告知對方。

七、乙方承諾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保養、維修等一切費用及因該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租用期間該車輛如發生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甲方對該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税、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所有費用票據歸乙方保管所有。

八、若在租賃期內,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協議

第七條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於事故、維修等),乙方應積極處理。乙方妥善處理後,保險索賠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態度消極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將該車最少上四項主險或全險,若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此協議立即終止。

十、在協議期內,除發生本協議

第五條所涉及事宜外,甲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該指標。

十一、租賃期內,乙方如通過搖號取得小客車購置指標,乙方不得要求提前終止協議。

十二、本協議到期後,如甲方仍未有購車計劃,乙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租賃費用經雙方友好協商並參考當時市場行情而定。

十三、本協議到期後,乙方如不考慮續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協議內車輛的過户手續,及時將車輛過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過户產生的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户手續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四、不管因何原因,雙方經協商終止合同前需確認,在本指標下所購車輛無任何事故糾紛、法律糾紛及相關費用(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税、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

十五、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自完成本協議內車輛從甲方到乙方的過户且雙方結清賬務後自動終止。

3、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複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複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友好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雙方發生糾紛,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乙方:日期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