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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斷交多久不能用

連續中斷三個月不能使用。參保人員應在納入參保範圍3個月內參保,自繳納職工醫保費的次月享受。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手續,或連續中斷繳費三個月的,視為中斷參保。在中斷後辦理參保手續並連續繳費滿6個月後,方可享受醫保待遇。三個月內補繳的,從補繳的次月起享受醫保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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