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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開居住證明是否可行

居住證1.65W

公安局開居住證明是否可行

公安局開居住證明是否可行

一、居住證明的出具應該到到居住證社區辦理

對於居住證明的辦理,一般情況下都是到居住地所屬的社區或者村委會流動人口登記部門進行開具的,因為個人居住資料由該部門進行統計和記錄;對於部分地區社區中心沒有設立流動人口登記部門的,則可以到所屬派出所居住登記部門進行申請出具居住證明。

原則上當地社區有設立居住登記部門則需到所屬社區申請居住證明。

二、居住證明格式各地不同,以當地為準

根據個人經驗,國家對於居住證明格式是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不同地區甚至不同街道所出具的居住證明格式也是存在差異。

對於居住證明的格式,一般以A4紙或者A5紙規格,其中包含當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居住證地址等資料;具體格式以當地社區或者派出所格式為準。

三、居住證開具所需資料

以霍山縣人民政府為例子,當地發佈《黑石渡鎮轄區居民居住證明服務指南》明確居住證明辦理需要提供以下資料申報:

1、本人户口簿原件;

2、本人身份證原件;

3、暫住證(居住證)原件與複印件。

考慮到各地居住證明辦理所屬部門、辦理格式甚至所需資料不同,具體建議直接到當地居住證辦理機構諮詢瞭解。

居住證明一般有兩種,一是居住地所屬派出所辦理的一種證明,包括暫住證。另一種是小區物業公司出具的證明

以上證明一般要寫你本人住在什麼地方,包括户口是否在本地、租房合同

入職需要是因為公司需要承擔人員入職後的一種保證,比如從事收銀工作等。

居住證明的辦理需要自己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合理的處置,但是最為關鍵的就是自己的程序操作,需要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這樣自己的權益的維護在法律上的就會有着合理的基礎,但是有關的問題的解決,需要有關的當事人積極的進行諮詢,進而保障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