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金融保險 > 證券糾紛

常見的證券公司債券包括哪些

大家對於證券公司的債券再熟悉不過了,許多朋友都投資過,證券公司債券包括的種類很多,公司可以根據自身的需要選擇合適的債券,委託證券公司進行發行進而達到籌集資金的目的。但是公司在發行債券的時候一定要選擇合適的債券和合適的債券代理公司,這對完成公司債券發行是很有必要的,具體有哪些債券可以選擇,可以到下文進行了解。

常見的證券公司債券包括哪些

一、常見的證券公司債券包括哪些

1、按是否有財產擔保,債券可以分為抵押債券和信用債券。

(1)抵押債券是以企業財產作為擔保的債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為一般抵押債券、不動產抵押債券、動產抵押債券和證券信用抵押債券。抵押債券可以分為封閉式和開放式兩種。“封閉式”公司債券發行額會受到限制,即不能超過其抵押資產的價值;“開放式”公司債券發行額不受限制。抵押債券的價值取決於擔保資產的價值。抵押品的價值一般超過它所提供擔保債券價值的25%一35%。

(2)信用債券是不以任何公司財產作為擔保,完全憑信用發行的債券。其持有人只對公司的非抵押資產具有追索權,企業的盈利能力是這些債券投資人的主要擔保。因為信用債券沒有財產擔保,所以在債券契約中都要加人保護性條款,如不能將資產抵押其他債權人、不能兼併其他企業、未經債權人同意不能資產、不能發行其他長期債券等。

2、按是否能轉換為公司股票,債券可以分為可轉換債券和不可轉換債券 。

(1)可轉換債券是指在特定時期內可以按某一固定的比例轉換成普通股的債券,它具有債務與權益雙重屬性,屬於一種混合性籌資方式。由於可轉換債券賦予債券持有人將來成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因此其利率通常低於不可轉換債券。若將來轉換成功,在轉換前發行企業達到了低成本籌資的目的,轉換後又可節省股票 的發行成本。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發行可轉換債券應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發行公司應同時具備發行公司債券和發行股票的條件。

(2)不可轉換債券是指不能轉換為普通股的債券,又稱為普通債券。由於其沒有賦予債券持有人將來成為公司股東的權利,所以其利率一般高於可轉換債券。本部分所討論的債券的有關問題主要是針對普通債券的。

3、按利率是否固定,債券可以分為固定利率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

(1)固定利率債券是將利率印在票面上並按其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債券。該利率不隨市場利率的變化而調整,因而固定利率債券可以較好地抵制通貨緊縮風險。

(2)浮動利率債券的息票率是隨市場利率變動而調整的利率。因為浮動利率債券的利率同當前市場利率掛鈎,而當前市場利率又考慮到了通貨膨脹率的影響,所以浮動利率債券可以較好地抵制通貨膨脹風險。

4、按是否能夠提前償還,債券可以分為可贖回債券和不可贖回債券。

可贖回債券是指在債券到期前,發行人可以以事先約定的贖回價格收回的債券。公司發行可贖回債券主要是考慮到公司未來的投資機會和迴避利率風險等問題,以增加公司資本結構調整的靈活性。發行可贖回債券最關鍵的問題是贖回期限和贖回價格的制定。不可贖回債券是指不能在債券到期前收回的債券。

5、按償還方式不同,債券可以分為一次到期債券和分期到期債券。

一次到期債券是發行公司於債券到期日一次償還全部債券本金的債券;分期到期債券是指在債券發行的當時就規定有不同到期日的債券,即分批償還本金的債券。分期到期債券可以減輕發行公司集中還本的財務負擔。

二、證券公司債券是否屬於金融債券

(一)證券公司債券

1、證券公司債券是指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不包括證券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債券和次級債券。證監會依法對證券公司債的發行和轉讓行為進行監督。

2、證券公司債應當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登記、託管和結算。經批准,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負責證券公司債券的登記、託管和結算。

3、申請上市條件:債券發行申請已獲批准併發行完畢;實際發行債券的面值總額不少於5000萬元;申請上市時仍符合公開發行的條件;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金融債券

1、金融債券是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籌資主體為籌措資金而面向個人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是表明債務、債權關係的一種憑證。債券按法定發行手續,承諾按約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併到期償還本金。它屬於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主動負債。

2、按不同標準,金融債券可以劃分為很多種類。最常見的分類有以下兩種:

(1)根據利息的支付方式,金融債券可分為附息金融債券和貼現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上附有多期息票,發行人定期支付利息,則稱為附息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是以低於面值的價格貼現發行,到期按面值還本付息,利息為發行價與面佰的差額,則稱為貼現債券。比如票面金額為1000元,期限為1 年的貼現金融債券,發行價格為900元,1年到期時支付給投資者1000元,那麼利息收入就是100元, 而實際年利率就是11.11%。

按照國外通常的做法,貼現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要徵税,並且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根據發行條件,金融債券可分為普通金融債券和累進利息金融債券。普通金融債券按面值發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期限一般是1年、2年和3年。普通金融債券類似於銀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累進利息金融債券的利率不固定,在不同的時間段有不同的利率,並且一年比一年高,也就是説,債券的利率隨着債券期限的增加累進,比如面值1000元、期限為5年的金融債券,第一年利率為9%,第二年利率為10%,第三年為11%,第四年為12%,第五年為13%。投資者可在第一年至第五年之間隨時去銀行兑付,並獲得規定的利息。

此外,金融債券也可以像企業債券一樣,根據期限的長短劃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根據是否記名劃分為記名債券和不記名債券;根據擔保情況劃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根據可否提前贖回劃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根據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劃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根據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劃分為附有選擇權的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偵券等。

證券發行的債券種類可以有很多種,需要發行債券的公司可以根據自身的需要,選擇適合自己公司性質和切身自己的債券進行發行。並且公司在選擇合適的債券進行發行的時候,必須確保債券保值,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符合公司需要的債券才是最好的,如果對於選擇債券的類型還有疑問的,可以諮詢在線的專業律師。

標籤:證券 公司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