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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否有規定普通發票和增票的區別?

一般來説,發票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普通發票,還有一種便是增值税專用發票,也就是俗稱的增票,增票和普通發票有着很大的區別,普通發票由國家發票管理中心管理,而增值税專用發票是在國家發票管理中心的基礎上,有些獨特的管理方式,一般情況上,增值税專用發票要比普通發票交更少的税。那麼,什麼普通發票和增票的區別?讓我們一起去了解。

法律是否有規定普通發票和增票的區別?

增票”、“普票”是指“增值税專用發票”和“增值税普通發票”。區別是增票可以抵扣税款,普票不能抵扣。 這從兩方面來説,一是銷售,二是購進:

一銷售:

公司銷售商品,無論開出何種發票,應繳的税款都是一樣的,大部分企業是按主營業務收入中的百分之十七,計算繳納的。

二購進:

公司購入商品,銷售方給公司開發票,如果開的是增票,公司可以抵扣自己的税款,即公司可以從自己銷售的營業收入應繳税款中扣除這部分税。如果開的是普票,則不能抵扣。因此,並不是公司收多少税,而是公司在進貨時,收到增值税專用發票,可以少交税款。這有個前提,就是公司必須是增值税的一般納税人。

發票的印製要求不同:根據新的《税收徵管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增值税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税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製;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税務局、地方税務局指定企業印製。未經前款規定的税務機關指定,不得印製發票。

1.發票使用的主體不同

增值税專用發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納税人領購使用,小規模納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經税務機關批准後由當地的税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則可以由從事經營活動並辦理了税務登記的各種納税人領購使用,未辦理税務登記的納税人也可以向税務機關申請領購使用普通發票。

2.發票的內容不同

增值税專用發票除了具備購買單位、銷售單位、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商品或者勞務的數量和計量單位、單價和價款、開票單位、收款人、開票日期等普通發票所具備的內容外,還包括納税人税務登記號、不含增值税金額、適用税率、應納增值税額等內容。

3.發票的聯次不同

增值税專用發票有四個聯次和七個聯次兩種,第一聯為存根聯(用於留存備查),第二聯為發票聯(用於購買方記賬),第三聯為抵扣聯(用作購買方扣税憑證),第四聯為記賬聯(用於銷售方記賬),七聯次的其他三聯為備用聯,分別作為企業出門證、檢查和倉庫留存用;普通發票則只有三聯,第一聯為存根聯,第二聯為發票聯,第三聯為記賬聯。由此可見,

二者有着根本上的區別,首先,它們的使用主體就不一樣,增票在使用的限制上更加嚴格,一般只有小生產者,小工商業者,才會用。而普通發票是所以納税人都可以用,普通發票和增票正是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市場經濟不斷深化的兩個體現,尤其是增票,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