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仲裁特點
經濟仲裁是一種和平解決經濟糾紛的方法,指經濟合同的當事人雙方發生爭議時,如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自願將爭議的事項或問題提交給雙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專門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由其作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採用仲裁的辦法解決國內經濟合同中產生的一切爭議。在我國一般只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仲裁委員會。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受案範圍
1、雙方均為外國人(包括港澳台當事人)的契約或非契約性的經濟貿易等爭議。
2、一方為外國人(包括港澳台當事人),另一方為中國人的上述爭論。
3、雙方均為中國人的上述爭議,但僅限於兩種情況:(1)主體一方或雙方是外商投資企業;(2)客體是涉及國外資金、技術、服務的項目。
4、股票的發行和交易爭議。
綜上所述,涉外仲裁機構是沒有執行權的。涉外仲裁機構在作出仲裁裁決之後,能自覺履行的就不存在執行權的歸屬問題了。但如果有一方不履行裁決,只能另一方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對一方當事人執行該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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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仲裁申請需要什麼材料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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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經濟仲裁時間是多久?
一、根據規定經濟仲裁時間是多久?《民訴》第201條:應由申請人向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人的財產所在地法院申請執行。第215: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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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仲裁地域管轄權按照怎樣的原則分配?
經濟仲裁管轄原則:勞動仲裁管轄爭議是勞動爭議常碰到的一個問題。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和廣東省的一些規定,本地勞動爭議仲裁的管轄形式有以下4種。一、地域管轄又稱地區管轄,以行政區域作為確定勞動仲裁管轄範圍的標準。地域管轄又分為三種:1、一般地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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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經濟仲裁結果不服能否上訴
經濟仲裁是一種和平解決經濟糾紛的方法,指經濟合同的當事人雙方發生爭議時,如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自願將爭議的事項或問題提交給雙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專門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由其作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採用仲裁的辦法解決國內經濟合同中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