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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的合法借款合同

正規的合法借款合同

正規的合法借款合同

借款人(全稱):身份證號碼:地址:(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全稱):身份證號碼:地址: 出借人(全稱):身份證號碼:地址:(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具體事項見借條)。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利息雙方已協定。到期未歸還本金的按國家規定的最高利息收取,並每月收取借款金額的百分之三十作為滯納金。每月利息和滯納金併入下月本金並計算利息(即計算複利),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還清之日止。  第五條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條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所有權利。  第二部分擔保條款  第九條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死亡、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第十條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擔保產品及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出借人支付違約金、滯納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注: 1、本借款合同同時為借款人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  2、借款人與擔保人的身份證複印件為本合同的39;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在未還清借款和所有應出費用前出借人有永久法律上訴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