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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業存款合同範本

同業存款合同範本

同業存款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

甲 方: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劉安東 住 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號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 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於 簽署:

為促進甲、乙雙方業務發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存款協議。

第一條 同業存款金額、存期

1.1甲方存入乙方人民幣 元整(小寫:¥ )。 1.2同業存款的期限為 年。存款起訖日期以經甲方審核確認的劃款申請書為準。

1.3甲方存入乙方的同業存款的賬户信息以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載明的信息為準。

第二條 同業存款利率和利息計算 2.1利率

2.1.1本合同中同業存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利率水平為 % 。 2.1.2本合同期限內,如遇國家實施人民幣存貸款利率市場化導致合同計息基準不存在的,本合同利率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確定。協商不成的,乙方應於利率市場化後10個工作日內償還剩餘同業存款本金,並按利率市場化前一日的執行利率支付利息。

2.2利率調整按以下第( )種方式執行: (1)固定利率,利率不做調整。

(2)利率在每個自然季度末月21日根據基準利率水平調整,每個計息期內不再調整。

(3)利率於基準利率調整日調整,計息期內調整次數不限。 2.3計息

2.3.1本合同項下利息採用“實際/360”方式計息,公式如下: 利息=同業存款本金×利率×計息天數÷360。 計息期內利率或存款金額作調整的,應分段計息。

2.3.2在“實際/360”計息方式下,計息天數按實際公曆天數計算。 2.4付息

2.4.1付息方式為以下第(1)種方式:

(1)本合同項下存款按季結息,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20日。付息日為每季度末月21日。存款按季付息,最後一期利息利隨本清。

(2)本合同項下存款到期一次性結息,利隨本清。

2.4.2如遇付息日為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則可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後甲方第一個工作日付息,付息金額不變,順延期間利息在下一付息日收取。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則該到期日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後甲方第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按照合同約定的存款利率計息。

第三條 劃款及債務憑證

3.1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

3.2乙方提交的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格式見附件)應加蓋公章並經有權簽字人簽字的。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應填寫無誤,否則導致的劃款失敗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業存款劃款通知的提交日期應早於劃款日至少1個工作日。

3.3 甲方收到乙方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後,應對劃款條件予以審核,符合以下劃款條件的予以劃款,否則退回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

(1)本合同要求籤訂的擔保合同等附屬合同(如有)已經簽訂並持續生效,本合同及附屬合同要求的公證、登記、公示等法律事項(如有)已辦理完畢,擔保權益設立並持續有效。

(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與保證始終真實有效,經營狀況穩定,沒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且沒有發生可能導致乙方違約的其他事件。

(3)劃款申請書內容真實、完整,符合甲方要求。 (4)其他: //

3.4甲方的資金劃撥到達乙方指定賬户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為甲方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壹份,作為存款債權債務憑證。上須特別註明“同業存款”和“按 年 月 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和 簽訂的同業存款合同(合同編號: )條款執行”字樣。《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上載明的信息應與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一致。

3.5甲方同業存款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遺失,需向乙方申請掛失、補辦。乙方受理後,在五個工作日內,按有關規定辦理掛失、補辦手續。

第四條 利息支付和本金歸還

4.1 乙方保證在同業存款存續期內於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並於到期日將應付的利息及本金匯入甲方指定的收款賬户。

4.2甲方指定的收款賬户:

甲方開户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總行 户名: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 賬號:2155001

現代化支付系統行號:403100000004 在匯路調整時,甲方應事先通知乙方。

4.3 乙方提前償還同業存款本息應徵得甲方事前書面同意。 第五條 增信措施

5.1本合同項下增信措施包括以下第 // 種方式

(1)保證: 為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保證人,保證人對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具體內容詳見甲方與 簽訂的《保證合同》。

(2)質押: 為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提供質押擔保,質押標的為 ,具體內容詳見甲方與 簽訂的《質押合同》。

(3)抵押: 為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提供抵押擔保,抵押標的為 ,具體內容詳見甲方與 簽訂的《抵押合同》。

(4)其他信用增級措施: 5.2若乙方或保證人信用度下降、擔保品價值降低或其他可能導致甲方權利受損的事件發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額外的信用增級措施,乙方不得拒絕,若乙方不能提供令甲方滿意的擔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償還本協議項下的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

5.3在甲方行使本條所列各項擔保權利後,仍不能收回全部債權的,乙方就剩餘債務繼續承擔還款責任。

5.4乙方同時提供兩種以上增信措施的,甲方有權選擇優先行使其中一項或多項擔保權利。

第六條 承諾與義務

6.1甲乙雙方均承諾有合法資格簽訂本合同,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且簽署本合同的是雙方的有權簽字人。

6.2乙方、乙方總行、乙方總行所屬其他分支機構若與甲方、甲方關聯機構、與甲方有利害關係的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發生任何糾紛,乙方及其各級機構不得采取任何損害甲方於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利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凍結、扣劃、延遲支付本金和利息等行為,司法強制執行的除外。

6.3乙方是經批准合法成立並存續的銀行金融機構,乙方對甲方按本合同存入的款項將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按國家規定運用;乙方承諾該同業存款資金的用途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規定。

6.4乙方按以下內容進行信息披露

6.4.1乙方承諾按照監管部門就上市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包括《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辦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特別規定》等向甲方及時披露相應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

6.5乙方為分行的,乙方承諾已經得到總行的授權可以開展本協議項下同業存款業務;在授權範圍內進行信息披露,配合甲方履行盡職調查和後續管理工作。

6.6合同期間:

(1)乙方發生變更企業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公司類型,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營業執照,金融業務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法人代表簽章樣本事項時,應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的證明覆印件,並根據需要辦理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變更手續或簽訂補充協議;

(2)甲、乙任一方變更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應及時通知對方。

6.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7.2非本合同約定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補充均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

7.3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同業存款本息,或要求乙方增加甲方認可的擔保措施,或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被主管部門接管、託管、解散、撤銷、被宣告破產或出現嚴重的經營情況惡化、償付能力明顯降低等影響甲方資金安全的情況;

(2)乙方拖欠償還當期利息超過五日的; (3)乙方未按約定接受甲方資金超過十日;

(4)在以乙方為一方的合同或協議中出現重大違約或存在重大違約的可能,或被宣佈債務提前到期。

7.4甲方依照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乙方時起,本合同解除,乙方除需及時償還本金外,仍需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利率水平支付截至解除日的利息。甲方單獨解除合同不影響甲方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7.5甲方未能按約定向乙方提供資金超過十日,乙方可提出解除合同。自合同解除通知到達甲方時起,本合同解除,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甲方發生下述違約事件,應按違約事件實際天數和對應的同業存款本金以日萬分之三的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提供資金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提前支取同業存款。

8.2乙方發生下述違約事件,應按違約事件實際天數和對應的同業存款本金以日萬分之三的利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乙方逾期不能支付同業存款本金或利息。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使用本合同項下資金。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減少存款金額、提前歸還同業存款。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交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 (5)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落實擔保責任,或補足擔保。

8.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均應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8.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及其他約定的,對方有權要求違約方限期更正;違約方在對方限定的期限內沒有更正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項下本金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8.5違約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應在對方實際損失範圍內予以補足。

第九條 保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