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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存款合同書範本

協議存款合同書範本

協議存款合同書範本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

乙方: 銀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

為促進甲、乙雙方業務發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存款協議。

第一條 特別承諾

1、甲方以協議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項,並不包括郵政企業的自有資金,均為甲方吸收的客户存款和中間業務資金。除為了郵政儲蓄資金的週轉使用對外作擔保外,不得用於其他任何目的的擔保。

2、甲方以協議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項,不得為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欠乙方的債務)承擔任何擔保責任。乙方也不得接受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以甲方的協議存款所提供的擔保。

3、乙方或乙方分支機構若與甲方或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發生任何糾紛,乙方及分支機構不得采取任何侵害甲方協議存款利益的措施。

4、乙方是經批准合法存貸款的金融機構,乙方對甲方按合同存入的款項要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5、乙方承諾應向監管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包括但不限於總行)報送年度和季度會計報表後的三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供該年度季度會計報表及相關資料。

6、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協議存款資金不會用於與國家產業政策、宏觀調控政策相違背的項目。

7、乙方承諾在本主合同項下的協議存款存期到期之前,保證合同(編號: )乙方或出具保函(編號: )的 銀行發生分立、合併、停業等足以影響甲方利益的重大事項時,在甲方書面通知到達後三個工作日內提供新的由甲方認可的擔保方式,如不提供甲方認可的擔保方式時,甲方有權要求本合同乙方、保證合同(編號:)乙方或出具保函(編號: )的 銀行提前連帶承擔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的責任。

8、甲方已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同意,有權簽訂本合同。乙方對此已完全知曉。

第二條 協議存款金額及存期

1、 甲方共分____次合計存入乙方人民幣____億元。

2、 協議存款的期限均為____年____天。

3、 協議存款起訖日期詳見本合同項下乙方出具的“單位定期存款產權證實書”(該證實書即協議存款憑證)。

第三條 劃款時間及方式

甲方共分 次向乙方劃款。期限如下:

第一次劃款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次劃款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次劃款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

甲方的資金每一次劃撥到達乙方指定賬户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為甲方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___份,金額為當次劃款資金的金額,存款為___年另___天,從每一次劃撥資金到達乙方賬户之日起算。本合同項下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上應註明“協議存款”和“按___年___月___日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和 銀行簽訂的協議存款合同條款執行”字樣。

在法律、法規沒有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經營情況,將“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向第三方質押、轉讓,甲方質押的目的僅限於郵政儲蓄資金的週轉使用。甲方轉讓“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的,在簽訂轉讓協議後五個工作日內須將受讓人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信息書面通知乙方。

第五條 協議存款利率

(一)協議存款利率確定為___%(浮動利率)。隨基準利率變化而浮動(基準利率為協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

在雙方確定協議存款利率後,該協議存款到期前,如遇人民銀行向上調整基準利率,按以下公式確定利率。

協議存款利率=調整前的協議存款利率+基準利率調整幅度

基準利率調整幅度=調整後的基準利率—調整前的基準利率

存款利息自利率調整之後分段計算。

若人民銀行向下調整基準利率,協議存款利率不調整。

乙方有義務在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如在協議存款合同期限內中國人民銀行放開並不再製定人民幣存款利率,甲、乙雙方將本着長期合作、共同獲益的原則,重新協商協議存款利率調整方式。如協商不成,雙方按放開人民幣存款利率的前一日利率執行。

(三)協議存款到期未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業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四)協議存款不計付複利。

(五)如在協議存款合同履行期限內,監管部門頒佈的規章、規定、政策、制度等導致甲方根據本合同簽訂時執行的利率獲得的收益實際減少時,甲乙雙方均同意首先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甲方有權經書面通知後單方提前終止履行本合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在協議存款期限內,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郵政儲蓄協議存款法定準備金的繳存辦法,即郵政儲蓄協議存款所對應資金的法定準備金甲方繳納,乙方不再對吸收的郵政儲蓄協議存款繳納法定準備金,則自政策調整之日起,按照協議存款雙方“成本與收益不變”的原則,將原協議存款的利率水平進行相應調整,付息方式和浮動方式不變。調整公式如下:

調整後利率=(調整前利率—甲方準備金利率*甲方法定存款準備金利)/(1—甲方法定存款準備金率)

第六條 利息的支付

(一)自甲方存款資金到達乙方指定賬户之日起開始計息,如甲方依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分次劃款,則依據甲方存款資金分期到達乙方指定賬户的時間開始計算簽約存款利息。

(二)協議存款的日利率計算公式為:

日利率=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利率/360

具體的利率計算方式見本合同附件2,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利息:

乙方按季向甲方支付利息,付息計算至存款中每季度末月的20日,21日入賬,遇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則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後第一個銀行工作。到期支取本金時利隨本走。若本金歸還日為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則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後第一個銀行工作日。節假日或休息日仍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利率計付利息。利息支付以轉賬方式劃入甲方在人民銀行的賬户。

(四)甲方開户銀知

户名: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

賬號:

第七條 本金的歸還

在合同約定的存款日期日前十日,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本合同複印件,協議存款開户證實書和相關授權文件。乙方應本着審慎和內部制約的原則,對相應文件進行審查。審查無誤後,向甲方發出正式的書面通知,明確告知甲方提到的合同、協議存款開户證實書和授權文件等明細內容,並承諾在合同到期日要歸還本金。經甲方書面確認後,乙方須將本金轉到甲方在人民銀行收取利息的賬户。

第八條 提前支取及利息

1、除非出現本合同第一條第六款、第一條第七款、第五條第五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等影響甲方資金安全的情況或者甲方發生流動性風險等情況,甲方不得提前支取,乙方亦不得提前償還。

2、在合同履行期限內,如出現本合同第一條第六款、第一條第七款、第五條第五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等影響甲方利益的情況或者甲方發生流動性風險等情況,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協議存款本息。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提前支取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將協議存款本金及提前支取日前的利息償付甲方。如果出現本合同第一條第六款、第一條第七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等影響甲方利益的情況而提前支取的,則應同時依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協議存款地點及賬户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該存款存放在___市、存款賬户等具體信息以乙方的劃款指令為準。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及掛失處理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如果需變更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甲方的協議存款開户證實書遺失時,必須持單位公函,向乙方申請掛失。乙方受理後,按有關規定應在七個工作日後重新辦理新的存款手續,掛失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拖欠償還到期利息超過五日的;

(2) 乙方被主管部門接管、解散、撤銷、被宣佈破產或出現嚴重的經營情況惡化,償付能力明顯降低等影響甲方資金安全的情況;

(3) 乙方未按約定接受甲方資金超過十日;

(4) 甲方未能按約定向乙方提供資金超過十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第5款的規定向甲方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乙方時起,本合同解除,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條款

1、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視為違規,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沒有約定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乙方保證按約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應按延期支付的實際數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額,以及利率萬分之二點一為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按第十一條的約定解除合同。

3、乙方若沒有按照雙方的約定拒受甲方資金,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拒收金額萬分之二點一的違約金。

4、甲方沒有按照雙方的約定向乙方提供資金,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付金額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5、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均應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6、乙方未在約定的期限內發出劃款指令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劃款指令的萬分之三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 保密責任

1、除依據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或雙方有約定的情況外,雙方對協議存款的利率、數量均負有保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