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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協議範本新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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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電話:

鑑於:

1、 (以下簡稱 “ 目標公司”)系依中國法律成立的 (有限責任公司),截止本協議簽署之日,目標公司的註冊資本為 萬元人民幣,甲方合法持有目標公司 萬元人民幣的股權,佔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的比例為 %。

2、甲方願意轉讓其持有的佔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的比例為 %的 萬元人民幣目標公司的股權(以下簡稱“ 目標公司”)。

4、乙方願根據拍賣成交確認書確定的價格受讓目標股權(適用於拍賣轉讓方式)/乙方願根據本協議確定的價格受讓目標股權(適用於協議轉讓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將其合法持有的目標股權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第一條、轉讓基準日與風險承擔

1、本次股權轉讓的轉讓基準日為 年 月 日。自轉讓基準日起,與目標股權有關的一切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2、截至本協議簽署日,甲方已經按照一定的程序向乙方提供了與目標股權轉讓相關的文件資料,並根據乙方的諮詢盡其所知的就目標股權的相關事項做出了説明及解釋,雙方在確定轉讓價款時已經充分考慮了目標股權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各種瑕疵;為簽訂本協議,乙方已經對目標股權進行了充分、全面的調查,乙方自願承擔因目標股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各種瑕疵造成的風險,並保證不會以該等風險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也不會以該等風險追究甲方的任何責任。

3、自轉讓基準日起至股權轉讓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之日的期間內,以及本次股權轉讓事項完成後,對於目標公司因經營虧損等原因導致目標股權價值降低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不對目標公司在任何時點的淨資產以及目標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作任何形式的擔保。

第二條、目標股權的轉讓價款的確定及支付

1、乙方確認,其受讓目標股權的轉讓價款總計為人民幣 萬元。本次股權轉讓為含權轉讓,甲方不主張對目標公司轉讓基準日以前年度利潤及截至轉讓基準日的本年度利潤進行分配。但轉讓基準日前目標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潤仍歸甲方所有。

2、乙方確認,其受讓目標股權的轉讓價款以《拍賣成交確認書》載明的拍賣成交的價款數額為準。本次股權轉讓為含權轉讓,甲方不主張對目標公司轉讓基準日以前年度利潤及截至轉讓基準日的本年度利潤進行分配。但轉讓基準日前目標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潤仍歸甲方所有。

3、乙方可以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

第三條、目標股權權屬轉移

1、雙方一致確認,自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乙方享有目標股權並行使與目標股權相關的權利。

2、目標股權轉讓手續,應於本協議簽署後個 月內開始辦理,並在開始辦理後 個月內辦理完畢;如目標股權轉讓依法需報經有關政府部門審批或核准,審批或核准期間不計入本款約定的期間;各方未按對方及相關部門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資料的,履約期間應作相應順延。

第四條、各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乙方均就轉讓及受讓目標股權依法履行了內部決策程序,本協議的簽署人均獲得合法有效的授權,有權簽署本協議。

2、甲方保證其依法享有轉讓股權的處分權;在股權過户手續完成前,甲方持有目標股權符合有關法律或政策規定。甲方未在目標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益,但甲方在簽約前已向乙方告知目標股權存在權利負擔等權利限制的除外。

3、乙方在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轉讓價款後,甲方保證積極協助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4、甲方保證協助乙方取得目標股權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6、乙方保證其作為目標股權受讓人取得目標股權的程序完全合法,保證根據本協議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支付目標股權全部轉讓價款的資金來源完全合法。

7、乙方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促使目標股權過户成功(包括但不限於獲得相關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等)。

8、乙方保證未簽署任何與本協議書的內容衝突的合同或協議,並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

9、不論本協議能否得以履行,乙方保守其所知悉的目標公司和甲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祕密,但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10、乙方進行盡職調查過程中不得干涉、影響目標公司和甲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與目標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和税收承擔

1、與目標股權轉讓行為有關的税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

2、除法律對費用承擔另有規定或本協議中雙方另有約定的以外,為完成本次目標股份轉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或者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視為違約,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應向對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預期損失和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而支付的律師費、交通費和差旅費以及先期支付的評估、招標、拍賣費用等。

2、違約情形

(1)甲、乙任一方拒不履行、拖延履行股權變更登記協助義務。申請資料提供方未按規定及時提供申請資料,經登記部門書面提示或登記部門不予書面提示後經相關方書面催告後十五日內仍未提供的,視為拖延履行。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3)任一方違反依據本協議或商業習慣形成的通知、保密和協助義務的。

3、其他違約情形,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或者解除

1、本協議生效後,未經各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協議。如需變更本協議條款或就未盡事項簽署補充協議,應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並簽署書面文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協議,協議自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解除,甲方已收取的款項應當在協議解除後十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不包括其間已付款孳生的利息),除此之外甲方或者乙方均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或者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個 月內無法恢復履行的。

(2)非因甲、乙任一方過錯,在申請提交有關行政部門後 個月內仍無法獲得批准、核准或無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3)協議解除的,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終止。

(4)凡在本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損失,另一方仍有權提出索賠,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未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爭議,甲、乙雙方選擇如下第 種爭議解決方式: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協議經有權機關審批後生效的,則自審批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___________式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__份,該公司存檔___________份,工商登記機關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