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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辦理護照需要什麼材料?

户口1.12W

申請護照需要的材料一般如下:

户口所在地辦理護照需要什麼材料?

1、在出入境部門的社會服務照相點採集出入境證件電子照(一年內已採集的可免)。

2、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為白色)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自助填表機打印的申請表已印有照片的無需再貼)。

3、交驗本市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華僑交驗定居國外的證明(綠卡或定居簽證)和《港澳居民、華僑暫住證》(或本市户籍註銷證明),並提交複印件。

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4、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的《關於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5、如果申請人原先申辦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已過期失效),須提交該失效護照(失效護照遺失的,須在申請表內註明,並填寫《申辦出入境證件聲明、確認書》)。

6、如果申請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入境的,須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原件及複印件。

7、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門認為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申請人須親自辦理護照。未滿十六週歲的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申請。監護人應當交驗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監護人為户主的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交複印件,且應當簽署同意申請人辦理普通護照的意見;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委託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十六週歲(含)以上的申請人均應當採集或者核驗指紋,因指紋缺失、損壞原因無法採集指紋除外;對十六週歲以下的,根據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採集指紋。

7週歲以上申請人須當場採集個人簽名。

護照一般10個工作日內辦結。

辦理護照所需要的材料根據不同的身份需要準備不同的材料,如果是十六週歲以上的申請人,需要採集申請人的指紋,十六週歲以下的申請人,需要根絕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要採集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