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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遷户口的申請材料有哪些?

户口2.14W

很多户口在成都但是不在成都上學的人為了方便想要將户口遷出去,或者很多在成都上學的人想要將户口遷到成都,這時候就需要準備好遷户口的申請材料。地方不同,需要準備的申請材料也有所不同。下面就由小編來為大家仔細解釋一下成都遷户口的申請材料有哪些。

成都遷户口的申請材料有哪些?

一、申請材料

取得非本市公安機關簽發的《准予遷入證明》、被大中專院校錄取、大中專院校畢業生需遷出户口的,可辦理遷出户口。

1、遷出人員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

2、《准予遷入證明》(取得準遷證的提供)(原件);

3、《錄取通知書》)(被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4、畢業證、報到證(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5、代辦人居民身份證(代辦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二、收費標準及依據:

户口遷移證首次辦理免費(丟失、損失、補發4元/張)。

1、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關於公佈取消和免徵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户口簿工本費(不含丟失、損壞補辦)、户口遷移證和準遷證工本費(不含丟失、損壞補辦和過期失效重辦)均免費。

2、省物價局、財政廳、公安廳川價字非[1994]230號《關於調整户口遷移證和準遷證工本費的通知》。

3、省物價局、財政廳、公安廳川價字非[1996]132號《關於啟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證照工本費的通知》。

、承辦單位:各區(市)縣辦證中心

四、辦理地點:户口所在地區(市)縣辦證中心

五、前置條件

取得非本市公安機關簽發的《准予遷入證明》、被大中專院校錄取、大中專院校畢業生需遷出户口的。

六、辦理程序

提前準備辦理所需相關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區(市)縣公安機關辦理。

七、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處理户口遷移的規定的通知》

八、備註

户籍業務原則上應由本人、直系親屬或監護人親自到場辦理。凡代辦户籍業務的,代辦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委託人簽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辦户籍業務委託書》原件後,各區(市)縣公安機關方可受理相關業務。

綜上所述,成都遷户口需要準備的申請條件是比較少的,在取得《准予遷入證明》的情況下,被院校錄取的或是畢業生需要遷出户口的,就可以申請遷户口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準備好所需要的證件,比如説是户口本身份證或錄取通知書等一系列證書的原件或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