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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開放上户口網上可以辦理嗎?

户口2.65W

一、江西省開放上户口網上可以辦理嗎?

江西省開放上户口網上可以辦理嗎?

江西省開放上户口網上暫時還不能夠進行辦理,只能夠線下進行上户口的辦理的。一般孩子出生後就能立刻跟父母任何一方的户口,去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户證部辦理户口登記。如果需要給孩子做身份證的話,需帶孩子照正規的身份證相片回執直接去派出所户證部辦理。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户證部辦理:  

(一)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  

(二)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户口簿(複印件各1份,驗原件);  

(三)擬入户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四)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複印件1份,驗原件);  

(五)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户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證明(原件1份)。

二、户口遷移需要什麼材料?

户籍遷移需要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複印件等其他不同情形遷移户口需要攜帶的不同的材料等。户口遷移手續是:公民可以本人或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同時,還需要攜帶相關證明材料提交遷户申請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户口遷移需要的材料首先是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準遷證和其他相關的材料等。上户口和户口遷移都是在公安機關或者派出所進行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