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計劃生育 > 二胎

江西二胎社會撫養費還徵收嗎?

二胎1.62W

江西二胎社會撫養費還徵收嗎?

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計劃生育政策,從目前的效果來看計劃生育有效地控制住了我國的人口增長,保證了資源合理利用避免出現嚴重的資源短缺現象,但是近幾年計劃生育出現了改變允許二胎的生育,關於二胎有了更多的政策,那江西二胎社會撫養費還徵收嗎?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江西二胎社會撫養費還徵收嗎?

如果符合規定就不會收取撫養費。

生育第二個子女不符合規定的,按下列標準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系城鎮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佈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徵收,但前一年實際年可支配收入高於市統計局公佈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實際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徵收。

(二)系農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佈的全市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的三倍徵收,但前一年實際年純收入高於市統計局公佈的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的,按其實際年純收入的三倍徵收。 以上是江西二胎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

二、社會撫養費收取規定

1、對象

徵收對象應當是不符合我國生育政策超計劃生育子女的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18條的規定,我國的生育政策是國家規定基本原則,具體條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因此,這裏的超計劃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違反了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生育法規規定條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該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實踐中除了對超計劃生育的公民徵收社會撫養費外,對於符合規定條件經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徵收一定的費用,叫做“社會補償費”,徵收數額少於違法生育的公民,一般為300元至800元不等。該法出台以後,徵收對象應當是不符合我國生育政策超計劃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應再徵收社會撫養費。

2、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考慮到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被徵收公民的收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

入差異,沒有明確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數額,而是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國務院根據該法的授權出台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對社會撫養費徵收問題作出了進一步具體的規定,但是對於社會撫養費徵收的標準也只是作出了一個原則規定,仍然沒有作出十分具體的規定。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3條第2款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計徵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3、性質

不是一種行政處罰,而是一項行政性收費。

要按照實際情況來進行判定是否要交納社會撫養費,按照計劃生育最新規定,允許夫婦生育第二個孩子,如果違反了計劃生育的相關規定而生育的子女,就要向有關部門進行繳納社會撫養費,因此生孩子的夫婦要了解相關政策在進行計劃生育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