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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沒有寫清楚孩子誰撫養怎樣辦

離婚時沒有寫清楚孩子誰撫養怎樣辦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離婚時沒有寫清楚孩子誰撫養,可以雙方進行約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若是由不滿兩週歲的子女,原則上一定應當由母親撫養。
雙方可以在一定情況下協會變更撫養權。
撫養費,是指父母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負擔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費用。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