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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離婚孩子撫養規定有哪些

再婚離婚孩子撫養規定有哪些
律師解析:夫妻離婚後,對兩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議決定。
協商不成的,法院會根據離婚時孩子的年齡,夫妻雙方的生活環境,經濟水平等各方面因素考慮離婚孩子撫養權的問題。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
但母親有法律規定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父母雙方對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或發生爭執的,應考慮子女的意見。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