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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有哪些內容

我們看到城市裏高樓聳立,由心感歎建築工人的能力,而且有些建築已經屹立百年了。那是因為建築物的質量是有嚴格要求的,國家制定相關法規進行規範,那麼本站小編在下文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有哪些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有哪些內容

1、總則

1.0.1 為了加強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統一屋面工程質量的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規範。

1.0.2 本規範適用於建築屋面工程質量的驗收。

1.0.3 屋面工程施工中所採用的工程技術文件以及承包合同文件,對施工質量驗收的要求不得低於本規範的規定。

1.0.4 本規範應與國家標準《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01 配套使用。

1.0.5 屋面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除應執行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

2、術語

2.0.1 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life of waterproof layer

屋面防水層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的年限。

2.0.2 一道防水設防a separate waterproof barroer

具有單獨防水能力的一道防水層。

2.0.3 分格縫dividing joint

在屋面找平層、剛性防水層、剛性保護層上預先留設的縫。

2.0.4 滿粘法full adhibiting method

鋪貼防水卷材時,卷材與基層採用全部粘結的施工方法。

2.0.5 空鋪法border adhibiting method

鋪貼防水卷材時,卷材與基層在周邊一定寬度內粘結,其餘部分不粘結的施工方法。

2.0.6 點粘法spot adhibiting method

鋪貼防水卷材時,卷材或打孔卷材與基層採用點狀粘結的施工方法。

2.0.7 條粘法strip adhibiting method

鋪貼防水卷材時,卷材與基層採用條狀粘結的施工方法。

2.0.8 冷粘法cold adhibiting method

在常温下采用膠粘劑等材料進行卷材與基層、卷材與卷材間粘結的施工方法。

2.0.9 熱熔法heat fusion method

採用火焰加熱器熔化熱熔型防水卷材底層的熱熔膠進行粘結的施工方法。

2.0.10 自粘法self-adhibiting method

採用帶有自粘膠的防水卷材進行粘結的施工方法。

2.0.11 熱風焊接法hot air welding method

採用熱空氣焊槍進行防水卷材搭接粘合的施工方法。

2.0.12 倒置式屋面inversion type roof

將保温層設置在防水層上的屋面。

2.0.13 架空屋面elevated overhead roof

在屋面防水層上採用薄型製品架設一定高度的空間,起到隔熱作用的屋面。

2.0.14 蓄水屋面impounded roof

在屋面防水層上蓄一定高度的水,起到隔熱作用的屋面。

3、基本規定

3.0.1 屋面工程應根據建築物的性質、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按不同等級進行設防,並應符合表3.0.1 的要求。

項目 屋面防水等級

I

II

III

IV建築物類別 特別重要或對防水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建築 重要的建築和高層建築 一般的建築 非永久性的建築

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 25年 15年 10年 5年

防水層項選用材料宜選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金屬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塗料、細石混凝土等材料宜選用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屬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塗料、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塗料、細石混凝土、平瓦、油氈瓦等材料宜選用三氈四油瀝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屬板材、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塗料、合成高分子防水塗料、細石混凝土、平瓦、油氈瓦等材料可選用二氈三油瀝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塗料等材料

設防要求 三道或二道以上防水設防 二道防水設防 一道防水設防 一道防水設防

表3.0.1 屋面防水等級和設防要求

3.0.2屋面工程應根據工程特點、地區自然條件等,按照屋面防水等級的設防要求,進行防水構造設計,重要部位應有詳圖;對屋面保温層的厚度,應通過計算確定。

3.0.3 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應進行圖紙會審,並應編制屋面工程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

3.0.4屋面工程施工時,應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檢、交接檢和專職人員檢查的"三檢"制度,並有完整的檢查記錄。每道工序完成,應經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0.5 屋面工程的防水層應由經資質審查合格的防水專業隊伍進行施工。作業人員應持有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上崗證。

3.0.6 屋面工程所採用的防水、保温隔熱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測報告,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

材料進場後,應按本規範附錄A、附錄B 的規定抽樣複驗,並提出試驗報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3.0.7 當下道工序或相鄰工程施工時,對屋面已完成的部分應採取保護措施。

3.0.8 伸出屋面的管道、設備或預埋件等,應在防水層施工前安設完畢。屋面防水層完工後,不得在其上鑿孔打洞或重物衝擊。

3.0.9 屋面工程完工後,應按本規範的有關規定對細部構造、接縫、保護層等進行外觀檢驗,並應進行淋水或蓄水檢驗。

3.0.10 屋面的保温層和防水層嚴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級風及其以上時施工。施工環境氣温宜符合表3.0.10 的要求。

表3.0.10 屋面保温層和防水層施工環境氣温

項目 施工環境氣温

粘結保温層 熱瀝青不低於-10℃;水泥砂漿不低於5℃

瀝青防水卷材 不低於5℃

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 冷貼法不低於5℃;熱熔法不低於-10℃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冷貼法不低於5℃;熱風焊接法不低於-10℃

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塗料 溶劑型不低於-5℃;水溶型不低於5℃

合成高分子防水塗料 溶劑型不低於-5℃;水溶型不低於5℃

剛性防水層 不低於5℃

3.0.11 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項工程的劃分,應符合表3.0.11 的要求。

表3.0.11 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項工程的劃分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項工程

屋面工程 卷材防水屋面 保温層、找平層、卷材防水層、細部構造

塗膜防水屋面 保温層、找平層、塗膜防水層、細部構造

剛性防水屋面 細石混凝土防水層、密封材料嵌縫、細部構造

瓦屋面 平瓦屋面、油氈瓦屋面、金屬板材屋面、細部構造

隔熱屋面 架空屋面、蓄水屋面、種植屋面

3.0.12 屋面工程各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檢驗批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卷材防水屋面、塗膜防水屋面、剛性防水屋面、瓦屋面和隔熱屋面工程,應按屋面面積每100m2 抽查一處,每處10m2,且不得少於3 處。

2 接縫密封防水,每50m 應抽查一處,每處5m,且不得少於3 處。

3 細部構造根據分項工程的內容,應全部進行檢查。

4、卷材防水屋面工程

4.1 屋面找平層

4.1.1 本節適用於防水層基層採用水泥砂漿、細石混凝土或瀝青砂漿的整體找平層。

4.1.2 找平層的厚度和技術要求應符合表4.1.2 的規定

表4.1.2 找平層厚度和技術要求

類別 基層種類 厚度(mm) 技術要求

水泥砂漿找平層 整體混凝土 15~20 1﹕2.5~1﹕3(水泥﹕砂)體積比,水泥強度等級不低於32.5級

整體或板狀材料保温層 20~25

裝配式混凝土板,鬆散材料保温層 20~30

細石混凝土找平層 鬆散材料保温層 30~35 混凝土強度等級不低於C20

瀝青砂漿找平層 整體混凝土 15~20 1﹕8(瀝青﹕砂)質量比

裝配式混凝土板,整體或板狀材料保温層 20~25

4.1.3 找平層的基層採用裝配式鋼筋混凝土板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板端、側縫應用細石混凝土灌縫,其強度等級不應低於C20。

2 板縫寬度大於40mm 或上窄下寬時,板縫內應設置構造鋼筋。

3 板端縫應進行密封處理。

4.1.4找平層的排水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平屋面採用結構找坡不應小於3%,採用材料找坡宜為2%;天溝、檐溝縱向找坡不應小於1%,溝底水落差不得超過200mm。

4.1.5 基層與突出屋面結構(女兒牆、山牆、天窗壁、變形縫、煙囱等)的交接處和基層的轉角處,找平層均應做成圓弧形,圓弧半徑應符合表4.1.5的要求。內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圍,找平層應做成略低的凹坑。

表4.1.5 轉角處圓弧半徑

卷材種類 圓弧半徑(mm)

瀝青防水卷材 100~150

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 50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20

4.1.6找平層宜設分格縫,並嵌填密封材料。分格縫應留設在板端縫處,其縱橫縫的最大間距:水泥砂漿或細石混凝土找平層,不宜大於6m;瀝青砂漿找平層,不宜大於4m。

主控項目

4.1.7 找平層的材料質量及配合比,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和計量措施。

4.1.8 屋面(含天溝、檐溝)找平層的排水坡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用水平儀(水平尺)、拉線和尺量檢查。

一般項目

4.1.9 基層與突出屋面結構的交接處和基層的轉角處,均應做成圓弧形,且整齊平順。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4.1.10 水泥砂漿、細石混凝土找平層應平整、壓光,不得有酥鬆、起砂、起皮現象;瀝青砂漿找平層不得有拌合不勻、蜂窩現象。

4.1.11 找平層分格縫的位置和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4.1.12 找平層表面平整度的允許偏差為5mm。

檢驗方法:用2m 靠尺和楔形塞尺檢查。

4.2 屋面保温層

4.2.1 本節適用於鬆散、板狀材料或整體現澆(噴)保温層。

4.2.2 保温層應乾燥,封閉式保温層的含水率應相當於該材料在當地自然風乾狀態下的平衡含水率。

4.2.3 屋面保温層乾燥有困難時,應採用排汽措施。

4.2.4倒置式屋面應採用吸水率小、長期浸水不腐爛的保温材料。保温層上應用混凝土等塊材、水泥砂漿或卵石做保護層;卵石保護層與保温層之間,應幹鋪一層無紡聚酯纖維布做隔離層。

4.2.5 鬆散材料保温層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鋪設鬆散材料保温層的基層應平整、乾燥和乾淨。

2 保温層含水率應符合設計要求。

3 鬆散保温材料應分層鋪設並壓實,壓實的程度與厚度應經試驗確定。

4 保温層施工完成後,應及時進行找平層和防水層的施工;雨季施工時,保温層應採取遮蓋措施。

4.2.6 板狀材料保温層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板狀材料保温層的基層應平整、乾燥和乾淨。

2 板狀保温材料應緊靠在需保温的基層表面上,並應鋪平墊穩。

3 分層鋪設的板塊上下層接縫應相互錯開;板間縫隙應採用同類材料嵌填密實。

4 粘貼的板狀保温材料應貼嚴、粘牢。

4.2.7 整體現澆(噴)保温層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瀝青膨脹蛭石、瀝青膨脹珍珠巖宜用機械攪拌,並應色澤一致,無瀝青團;壓實程度根據試驗確定,其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表面應平整。

2 硬質聚氨酯泡沫塑料應按配比準確計量,發泡厚度均勻一致。

主控項目

4.2.8 保温材料的堆積密度或表觀密度、導熱係數以及板材的強度、吸水率,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和現場抽樣複驗報告。

4.2.9 保温層的含水率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現場抽樣檢驗報告。

一般項目

4.2.10 保温層的鋪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鬆散保温材料:分層鋪設,壓實適當,表面平整,找坡正確。

2 板狀保温材料:緊貼(靠)基層,鋪平墊穩,拼縫嚴密,找坡正確。

3 整體現澆保温層:拌合均勻,分層鋪設,壓實適當,表面平整,找坡正確。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2.11 保温層厚度的允許偏差:鬆散保温材料和整體現澆保温層為+10%,-5%;板狀保温材料為±5%,且不得大於4mm。

檢驗方法:用鋼針插入和尺量檢查。

4.2.12 當倒置式屋面保護層採用卵石鋪壓時,卵石應分佈均勻,卵石的質(重)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按堆積密度計算其質(重)量。

4.3 卷材防水層

4.3.1 本節適用於防水等級為I~Ⅳ級的屋面防水。

4.3.2卷材防水層應採用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或瀝青防水卷材。所選用的基層處理劑、接縫膠粘劑、密封材料等配套材料應與鋪貼的卷材材性相容。

4.3.3 在坡度大於25%的屋面上採用卷材作防水層時,應採取固定措施。固定點應密封嚴密。

4.3.4 鋪設屋面隔汽層和防水層前,基層必須乾淨、乾燥。

乾燥程度的簡易檢驗方法,是將1m2 卷材平坦地幹鋪在找平層上,靜置3~4h 後掀開檢查,找平層覆蓋部位與卷材上未見水印即可鋪設。

4.3.5 卷材鋪貼方向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屋面坡度小於3%時,卷材宜平行屋脊鋪貼。

2 屋面坡度在3%~15%時,卷材可平行或垂直屋脊鋪貼。

3 屋面坡度大於15%或屋面受震動時,瀝青防水卷材應垂直屋脊鋪貼,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可平行或垂直屋脊鋪貼。

4 上下層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鋪貼。

4.3.6 卷材厚度選用應符合表4.3.6 的規定。

表4.3.6 卷材厚度選用表

屋面防水等級 設防道數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 瀝青防水卷材

I

三道或二道以上設防 不應小於1.5mm 不應小於3mm -

II

二道設防 不應小於1.2mm 不應小於3mm -

III

一道設防 不應小於1.2mm 不應小於4mm 三氈四油

IV

一道設防 - - 二氈三油

4.3.7鋪貼卷材採用搭接法時,上下層及相鄰兩幅卷材的搭接縫應錯開。各種卷材搭接寬度應符合表4.3.7 的要求。

表4.3.7 卷材搭接寬度(mm)

鋪貼方法

卷材種類 短邊搭接 長邊搭接

滿粘法 空鋪、點粘、條粘 滿粘 空鋪、點粘、條粘

瀝青防水卷材 100 150 70 100

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 80 100 80 100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膠粘劑 80 100 80 100

膠粘帶 50 60 50 60

單縫焊 60,有效焊接寬度不小於25

雙縫焊 80,有效焊接寬度10×2+空腔寬

4.3.8 冷粘法鋪貼卷材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膠粘劑塗刷應均勻,不露底,不堆積。

2 根據膠粘劑的性能,應控制膠粘劑塗刷與卷材鋪貼的間隔時間。

5、塗膜防水屋面工程

5.1 屋面找平層

塗膜防水屋面找平層工程應符合本規範第4.1 節的規定。

5.2 屋面保温層

塗膜防水屋面保温層工程應符合本規範第4.2 節的規定。

5.3 塗膜防水層

5.3.1 本節適用於防水等級為Ⅰ~Ⅳ級屋面防水。

5.3.2 防水塗料應採用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塗料、合成高分子防水塗料。

5.3.3 防水塗膜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塗膜應根據防水塗料的品種分層分遍塗布,不得一次塗成。

2 應待先塗的塗層乾燥成膜後,方可塗後一遍塗料。

3 需鋪設胎體增強材料時,屋面坡度小於15%時可平行屋脊鋪設,屋面坡度大於15%時應垂直於屋脊鋪設。

4 胎體長邊搭接寬度不應小於50mm,短邊搭接寬度不應小於70mm。

5 採用二層胎體增強材料時,上下層不得相互垂直鋪設,搭接縫應錯開,其間距不應小於幅寬的1/3。

5.3.4 塗膜厚度選用應符合表5.3.4 的規定

表5.3.4 塗膜厚度選用表

屋面防水等級 設防道數 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塗料 合成高分子防水塗料

I

三道或二道以上設防 - 不應小於1.5mm

II

二道設防 不應小於3mm 不應小於1.5mm

III

一道設防 不應小於3mm 不應小於2mm

IV

一道設防 不應小於2mm -

5.3.5 屋面基層的乾燥程度應視所用塗料特性確定。當採用溶劑型塗料時,屋面基層應乾燥。

5.3.6 多組份塗料應按配合比準確計量,攪拌均勻,並應根據有效時間確定使用量。

5.3.7 天溝、檐溝、檐口、泛水和立面塗膜防水層的收頭,應用防水塗料多遍塗刷或用密封材料封嚴。

5.3.8 塗膜防水層完工並經驗收合格後,應做好成品保護。保護層的施工應符合本規範第4.3.14的規定。

主控項目

5.3.9 防水塗料和胎體增強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和現場抽樣複驗報告。

5.3.10 塗膜防水層不得有滲漏水或積水現象。

檢驗方法:雨後或淋水、蓄水檢驗。

5.3.11 塗膜防水層在天溝、檐溝、檐口、水落口、泛水、變形縫和升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構造,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一般項目

5.3.12 塗膜防水層的平均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最小厚度不應小於設計厚度的80%。

檢驗方法:針測法檢查或取樣量測。

5.3.13 塗膜防水層與基層應粘結牢固,表面平整、塗刷均勻,無流淌、皺摺、鼓泡、露胎體和翹邊等缺陷。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5.3.14塗膜防水層上的撒佈材料或淺色塗料保護層應鋪撒或塗刷均勻,粘結牢固;水泥砂漿、塊材或細石混凝土保護層與塗膜防水層間應設置隔離層;剛性保護層的分格縫留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6、剛性防水層

6.1 細石混凝土防水層

6.1.1 本節適用於防水等級為Ⅰ~Ⅲ級的屋面防水;不適用於設有鬆散材料保温層的屋面以及受較大震動或衝擊的和坡度大於15%的建築屋面。

6.1.2 細石混凝土不得使用火山灰質水泥;當採用礦渣硅酸鹽水泥時,應採用減少泌水性的措施。粗骨料含泥量不應大於1%,細骨料含泥量不應大於2%。

混凝土水灰比不應大於0.55;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得少於330kg;含砂率宜為35%~40%;灰砂比宜為1:2~1:2.5;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於C20。

6.1.3 混凝土中摻加膨脹劑、減水劑、防水劑等外加劑時,應按配合比準確計量,投料順序得當,並應用機械攪拌,機械振搗。

6.1.4細石混凝土防水層的分格縫,應設在屋面板的支承端、屋面轉折處、防水層與突出屋面結構的交接處,其縱橫間距不宜大於6m。分格縫內應嵌填密封材料。

6.1.5 細石混凝土防水層的厚度不應小於40mm,並應配置雙向鋼筋網片。鋼筋網片在分格縫處應斷開,其保護層厚度不應小於10mm。

6.1.6 細石混凝土防水層與立牆及突出屋面結構等交接處,均應做柔性密封處理;細石混凝土防水層與基層間宜設置隔離層。

主控項目

6.1.7 細石混凝土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計量措施和現場抽樣複驗報告。

6.1.8 細石混凝土防水層不得有滲漏或積水現象。

檢驗方法:雨後或淋水、蓄水檢驗。

6.1.9 細石混凝土防水層在天溝、檐溝、檐口、水落口、泛水、變形縫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構造,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一般項目

6.1.10 細石混凝土防水層應表面平整、壓實抹光,不得有裂縫、起殼、起砂等缺陷。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6.1.11 細石混凝土防水層的厚度和鋼筋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6.1.12 細石混凝土分格縫的位置和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6.1.13 細石混凝土防水層表面平整度的允許偏差為5mm。

檢驗方法:用2m 靠尺和楔形塞尺檢查。

6.2 密封材料嵌縫

6.2.1 本節適用於剛性防水屋面分格縫以及天溝、檐溝、泛水、變形縫等細部構造的密封處理。

6.2.2 密封防水部位的基層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基層應牢固,表面應平整、密實,不得有蜂窩、麻面、起皮和起砂現象。

2 嵌填密封材料的基層應乾淨、乾燥。

6.2.3密封防水處理連接部位的基層,應塗刷與密封材料相配套的基層處理劑。基層處理劑應配比準確,攪拌均勻。採用多組份基層處理劑時,應根據有效時間確定使用量。

6.2.4 接縫處的密封材料底部應填放背襯材料,外露的密封材料上應設置保護層,其寬度不應小於200mm。

6.2.5 密封材料嵌填完成後不得碰損及污染,固化前不得踩踏。

主控項目

6.2.6 密封材料的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出廠合格證、配合比和現場抽樣複驗報告。

6.2.7 密封材料嵌填必須密實、連續、飽滿,粘結牢固,無氣泡、開裂、脱落等缺陷。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一般項目

6.2.8 嵌填密封材料的基層應牢固、乾淨、乾燥,表面應平整、密實。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6.2.9 密封防水接縫寬度的允許偏差為±10%,接縫深度為寬度的0.5~0.7 倍。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6.2.10 嵌填的密封材料表面應平滑,縫邊應順直,無凹凸不平現象。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7、瓦屋面工程

7.1 平瓦屋面

7.1.1 本節適用於防水等級為Ⅱ、Ⅲ級以及坡度不小於20%的屋面。

7.1.2 平瓦屋面與立牆及突出屋面結構等交接處,均應做泛水處理。天溝、檐溝的防

水層,應採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瀝青防水卷材、金屬板材或塑料板材等材料鋪設。

7.1.3 平瓦屋面的有關尺寸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脊瓦在兩坡面瓦上的搭蓋寬度,每邊不小於40mm。

2 瓦伸入天溝、檐溝的長度為50~70mm。

3 天溝、檐溝的防水層伸入瓦內寬度不小於150mm。

4 瓦頭挑出封檐板的長度為50~70mm。

5 突出屋面的牆或煙囱的側面瓦伸入泛水寬度不小於50mm。

主控項目

7.1.4 平瓦及其脊瓦的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出廠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報告。

7.1.5 平瓦必須鋪置牢固。地震設防地區或坡度大於50%的屋面,應採取固定加強措施。

檢驗方法:觀察和手扳檢查。

一般項目

7.1.6 掛瓦條應分檔均勻,鋪釘平整、牢固;瓦面平整,行列整齊,搭接緊密,檐口平直。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7.1.7 脊瓦應搭蓋正確,間距均勻,封固嚴密;屋脊和斜脊應順直,無起伏現象。

檢驗方法:觀察或手扳檢查。

7.1.8 泛水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順直整齊,結合嚴密,無滲漏。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雨後或淋水檢驗。

7.2 油氈瓦屋面

7.2.1 本節適用於防水等級為Ⅱ、Ⅲ級以及坡度不小於20%的屋面。

7.2.2 油氈瓦屋面與立牆及突出屋面結構等交接處,均應做泛水處理。

7.2.3油氈瓦的基層應牢固平整。如為混凝土基層,油氈瓦應用專用水泥鋼釘與冷瀝青瑪脂粘結固定在混凝土基層上;如為木基層,鋪瓦前應在木基層上鋪設一層瀝青防水卷材墊氈,用油氈釘鋪釘,釘帽應蓋在墊氈下面。

7.2.4 油氈瓦屋面的有關尺寸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脊瓦與兩坡面油氈瓦搭蓋寬度每邊不小於100mm。

2 脊瓦與脊瓦的壓蓋面不小於脊瓦面積的1/2。

3 油氈瓦在屋面與突出屋面結構的交接處鋪貼高度不小於250mm。

主控項目

7.2.5 油氈瓦的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和質量檢驗報告。

7.2.6 油氈瓦所用固定釘必須釘平、釘牢,嚴禁釘帽外露油氈瓦表面。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一般項目

7.2.7 油氈瓦的鋪設方法應正確;油氈瓦之間的對縫,上下層不得重合。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7.2.8 油氈瓦應與基層緊貼,瓦面平整,檐口順直。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7.2.9 泛水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順直整齊,結合嚴密,無滲漏。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雨後或淋水檢驗。

7.3 金屬板材屋面

7.3.1 本節適用於防水等級為Ⅰ~Ⅲ級的屋面。

7.3.2 金屬板材屋面與立牆及突出屋面結構等交接處,均應做泛水處理。兩板間應放置通長密封條;螺栓擰緊後,兩板的搭接口處應用密封材料封嚴。

7.3.3 壓型板應採用帶防水墊圈的鍍鋅螺栓(螺釘)固定,固定點應設在波峯上。所有外露的螺栓(螺釘),均應塗抹密封材料保護。

7.3.4 壓型板屋面的有關尺寸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壓型板的橫向搭接不小於一個波,縱向搭接不小於200mm。

2 壓型板挑出牆面的長度不小於200mm。

3 壓型板伸入檐溝內的長度不小於150mm。

4 壓型板與泛水的搭接寬度不小於200mm。

主控項目

7.3.5 金屬板材及輔助材料的規格和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和質量檢驗報告。

7.3.6 金屬板材的連接和密封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不得有滲漏現象。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雨後或淋水檢驗。

一般項目

7.3.7 金屬板材屋面應安裝平整,固定方法正確,密封完整;排水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7.3.8 金屬板材屋面的檐口線、泛水段應順直,無起伏現象。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8、隔熱屋面工程

8.1 架空屋面

8.1.1 架空隔熱層的高度應按照屋面寬度或坡度大小的變化確定。如設計無要求,一般以100~300mm 為宜。當屋面寬度大於10m時,應設置通風屋脊。

8.1.2 架空隔熱製品支座底面的卷材、塗膜防水層上應採取加強措施,操作時不得損壞已完工的防水層。

8.1.3 架空隔熱製品的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非上人屋面的粘土磚強度等級不應低於MU7.5;上人屋面的粘土磚強度等級不應低於MU10。

2 混凝土板的強度等級不應低於C20,板內宜加放鋼絲網片。

主控項目

8.1.4 架空隔熱製品的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嚴禁有斷裂和露筋等缺陷。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構件合格證或試驗報告。

一般項目

8.1.5架空隔熱製品的鋪設應平整、穩固,縫隙勾填應密實;架空隔熱製品距山牆或女兒牆不得小於250mm,架空層中不得堵塞,架空高度及變形縫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8.1.6 相鄰兩塊製品的高低差不得大於3mm。

檢驗方法: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檢查。

8.2 蓄水屋面

8.2.1 蓄水屋面應採用剛性防水層或在卷材、塗膜防水層上面再做剛性防水層,防水層應採用耐腐蝕、耐黴爛、耐穿刺性能好的材料。

8.2.2 蓄水屋面應劃分為若干蓄水區,每區的邊長不宜大於10m,在變形縫的兩側應分成兩個互不連通的蓄水區;長度超過40m的蓄水屋面應做橫向伸縮縫一道。蓄水屋面應設置人行通道。

8.2.3 蓄水屋面所設排水管、溢水口和給水管等,應在防水層施工前安裝完畢。

8.2.4 每個蓄水區的防水混凝土應一次澆築完畢,不得留施工縫。

主控項目

8.2.5 蓄水屋面上設置的溢水口、過水孔、排水管、溢水管,其大小、位置、標高的留設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8.2.6 蓄水屋面防水層施工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不得有滲漏現象。

檢驗方法:蓄水至規定高度觀察檢查。

8.3 種植屋面

8.3.1 種植屋面的防水層應採用耐腐蝕、耐黴爛、耐穿刺性能好的材料。

8.3.2 種植屋面採用卷材防水層時,上部應設置細石混凝土保護層。

8.3.3 種植屋面應有1%~3%的坡度。種植屋面四周應設擋牆,擋牆下部應設泄水孔,孔內側放置疏水粗細骨料。

8.3.4 種植覆蓋層的施工應避免損壞防水層;覆蓋材料的厚度、質(重)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主控項目

8.3.5 種植屋面擋牆泄水孔的留設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並不得堵塞。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8.3.6 種植屋面防水層施工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不得有滲漏現象。

檢驗方法:蓄水至規定高度觀察檢查。

9、細部構造

9.0.1 本節適用於屋面的天溝、檐溝、檐口、泛水、水落口、變形縫、伸出屋面管道等防水構造。

9.0.2 用於細部構造處理的防水卷材、防水塗料和密封材料的質量,均應符合本規範有關規定的要求。

9.0.3 卷材或塗膜防水層在天溝、檐溝與屋面交接處、泛水、陰陽角等部位,應增加材或塗膜附加層。

9.0.4 天溝、檐溝的防水構造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溝內附加層在天溝、檐溝與屋面交接處宜空鋪,空鋪的寬度不應小於200mm。

2 卷材防水層應由溝底翻上至溝外檐頂部,卷材收頭應用水泥釘固定,並用密封材料封嚴。

3 塗膜收頭應用防水塗料多遍塗刷或用密封材料封嚴。

4 在天溝、檐溝與細石混凝土防水層的交接處,應留凹槽並用密封材料嵌填嚴密。

9.0.5 檐口的防水構造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鋪貼檐口800mm 範圍內的卷材應採取滿粘法。

2 卷材收頭應壓入凹槽,採用金屬壓條釘壓,並用密封材料封口。

3 塗膜收頭應用防水塗料多遍塗刷或用密封材料封嚴。

4 檐口下端應抹出鷹嘴和滴水槽。

9.0.6 女兒牆泛水的防水構造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鋪貼泛水處的卷材應採取滿粘法。

2磚牆上的卷材收頭可直接鋪壓在女兒牆壓頂下,壓頂應做防水處理;也可壓入磚牆凹槽內固定密封,凹槽距屋面找平層不應小於250mm,凹槽上部的牆體應做防水處理。

3 塗膜防水層應直接塗刷至女兒牆的壓頂下,收頭處理應用防水塗料多遍塗刷封嚴,壓頂應做防水處理。

4 混凝土牆上的卷材收頭應採用金屬壓條釘壓,並用密封材料封嚴。

9.0.7 水落口的防水構造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水落口杯上口的標高應設置在溝底的最低處。

2 防水層貼入水落口杯內不應小於50mm。

3 水落口周圍直徑500mm 範圍內的坡度不應小於5%,並採用防水塗料或密封材料塗封,其厚度不應小於2mm。

4 水落口杯與基層接觸處應留寬20mm、深20mm 凹槽,並嵌填密封材料。

9.0.8 變形縫的防水構造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變形縫的泛水高度不應小於250mm。

2 防水層應鋪貼到變形縫兩側砌體的上部。

3 變形縫內應填充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上部填放襯墊材料,並用卷材封蓋。

4 變形縫頂部應加扣混凝土或金屬蓋板,混凝土蓋板的接縫應用密封材料嵌填。

9.0.9 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構造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根部直徑500mm 範圍內,找平層應抹出高度不小於30mm 的圓台。

2 管道周圍與找平層或細石混凝土防水層之間,應預留20mm×20mm 的凹槽,並用密封材料嵌填嚴密。

3 管道根部四周應增設附加層,寬度和高度均不應小於300mm。

4 管道上的防水層收頭處應用金屬箍緊固,並用密封材料封嚴。

主控項目

9.0.10 天溝、檐溝的排水坡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用水平儀(水平尺)、拉線和尺量檢查。

9.0.11 天溝、檐溝、檐口、水落口、泛水、變形縫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構造,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10、分部工程驗收

10.0.1 屋面工程施工應按工序或分項工程進行驗收,構成分項工程的各檢驗批應符合相應質量標準的規定。

10.0.2 屋面工程驗收的文件和記錄應按表10.0.2 要求執行。

表10.0.2 屋面工程驗收的文件和記錄

序號 項目 文件和記錄

1 防水設計 設計圖紙及會審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和材料代用核定單

2 施工方案 施工方法、技術措施、質量保證措施

3 技術交底記錄 施工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4 材料質量證明文件 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和試驗報告

5 中間檢查記錄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施工檢驗記錄、淋水或蓄水檢驗記錄

6 施工日誌 逐日施工情況

7 工程檢驗記錄 抽樣質量檢驗及觀察檢查

8 其他技術資料 事故處理報告、技術總結

10.0.3 屋面工程隱蔽驗收記錄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 卷材、塗膜防水層的基層。

2 密封防水處理部位。

3 天溝、檐溝、泛水和變形縫等細部做法。

4 卷材、塗膜防水層的搭接寬度和附加層。

5 剛性保護層與卷材、塗膜防水層之間設置的隔離層。

10.0.4 屋面工程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防水層不得有滲漏或積水現象。

2 使用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和質量標準的規定。

3 找平層表面應平整,不得有酥鬆、起砂、起皮現象。

4 保温層的厚度、含水率和表觀密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5 天溝、檐溝、泛水和變形縫等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

6 卷材鋪貼方法和搭接順序應符合設計要求,搭接寬度正確,接縫嚴密,不得有皺摺、鼓泡和翹邊現象。

7 塗膜防水層的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塗層無裂紋、皺摺、流淌、鼓泡和露胎體現象。

8 剛性防水層表面應平整、壓光,不起砂,不起皮,不開裂。分格縫應平直,位置正確。

9 嵌縫密封材料應與兩側基層粘牢,密封部位光滑、平直,不得有開裂、鼓泡、下塌現象。

10 平瓦屋面的基層應平整、牢固,瓦片排列整齊、平直,搭接合理,接縫嚴密,不得有殘缺瓦片。

10.0.5 檢查屋面有無滲漏、積水和排水系統是否暢通,應在雨後或持續淋水2h 後進行。有可能作蓄水檢驗的屋面,其蓄水時間不應少於24h。

10.0.6 屋面工程驗收後,應填寫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交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存檔。

附錄A 屋面工程防水和保温材料的質量指標

A.0.1 防水卷材的質量指標

1 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的外觀質量和物理性能應符合表A.0.1-1.1 和表A.0.1-1.2 的要求。

表A.0.1-1.1

表A.0.1-1.2

注:SBS--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APP--塑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 PEE--改性瀝青聚乙烯胎防水卷材。

2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的外觀質量和物理性能應符合表A.0.1-2.1 和表A.0.1-2.2的要求。

表A.0.1-2.1

表A.0.1-2.2

3 瀝青防水卷材的外觀質量和物理性能應符合表A.0.1-3.1 和表A.0.1-3.2 的要求。

表A.0.1-3.1

表A.0.1-3.2

4 卷材膠粘劑的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改性瀝青膠粘劑的粘結剝離強度不應小於8N/10mm。

2)合成高分子膠粘劑的粘結剝離強度不應小於15N/10mm,浸水168h 後的保持率不應小於70%。

3)雙面膠粘帶剝離狀態下的粘合性不應小於10N/25mm,浸水168h 後的保持率不應小於70%。

A.0.2 防水塗料的質量指標

1 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塗料的物理性能應符合表A.0.2-1 的要求。

表A.0.2-

2 合成高分子防水塗料的物理性能應符合表A.0.2-2 的要求。

表A.0.2-2

3 胎體增強材料的質量應符合表A.0.2-3 的要求

A.0.2-3

A.0.3 密封材料的質量指標

1 改性石油瀝青密封材料的物理性能應符合表A.0.3-1 的要求。

表A.0.3-1

2 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的物理性能應符合表A.0.3-2 的要求。

表A.0.3-2

附錄B 現行建築防水工程材料標準和現場抽樣複驗

B.0.1 現行建築防水工程材料標準應按表B.0.1 的規定選用。

表B.0.1

本規範用詞説明

1 為便於在執行本規範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説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用詞采用"可"。

2 規範中指定按其他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執行時,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該規範的內容是非常豐富的,對屋面工程質量規範的很細緻,因為屋面質量的好壞關係着建築物的美觀和存在時間的長短,這是非常重要的。若還有什麼疑問,小編建議登錄本站網站找專業律師服務,這是很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