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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報告幾天出來

傷殘鑑定報告幾天出來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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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報告幾天出來

傷殘鑑定報告出來的時間是不定的,一般都會在100天左右,不會超過100天,因為受傷的職員將申請報告一系列證件全部整理好上交,從上交的那一天開始上級領導開始審核,審核時間為60天,如果傷殘非常嚴重的話,傷殘病例非常複雜的話,傷殘報告下來的時間可能會延遲30天,如果傷殘人員的企業對最後的結果不滿意的話,時間可能還會延長。

法律依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九條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及時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鑑定,並在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傷情複雜、涉及醫療衞生專業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