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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撫養費起訴時效是多久?

拖欠撫養費起訴時效是多久?

一、拖欠撫養費起訴時效是多久?

在撫養關係存續期間,不存在訴訟時效的問題。訴訟時效僅適用於債權請求權,撫養費屬於人身權利義務,不適用起訴時效的規定。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只要自己認為已經超過約定的期限沒有支付撫養費,就可以到法院起訴了,起訴時要注意,應當以孩子的名義起訴,自己是作為孩子的法定監代理人代孩子起訴,拿到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之後,如果對方仍然不支付撫養費,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怎麼給付撫養費?

1、一次性給付對於這種給付的方式,雖然有人認為應謹慎使用,但目前因人們經濟收入有顯著的增加,工作調動甚為頻繁,也考慮到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往往大多都採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被大部份當事人所接受。

2、定期給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以物折抵往往適用於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給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週歲為底線,即具體數目是按月或年的撫養費的數額乘以將子女撫養至十八週歲為止,計算總數一次性給付完畢。

3、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後,由於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三、撫養費給付期限是多久?

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週歲為止。但有兩種情況例外。

第一,16週年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第二,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條件的。

拖欠撫養費的訴訟時效適用於債權請求權。撫養費的給付方式有三種,一種是一次性給付,一種是定期給付,還有一種是用財物折抵撫養費。對於經濟條件較好,收入穩定的人羣來説,會選擇一次性給付撫養費;對於下落不明的人來説,可以選擇用物抵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