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孩子撫養費的標準是什麼
一、法院判孩子撫養費的標準是什麼
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人民法院判決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按以下標準處理: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對於不撫養子女一方,不給付撫養費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如果夫妻在離婚的時候,並不能就還在撫養的問題協商達成一致,那麼也是可以就此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官在准許夫妻離婚的同時,也就會對孩子撫養費一併作出處理。而此時,法官確定撫養費的給付標準,往往就要結合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子女的生活學習需要、父母的經濟收入狀況以及當地的消費水平等等。
-
法律規定監護人好不好變更?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監護人被指定之後是不能私下變更的,即便私下變更,也不能免除監護義務。具體的規定是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協議確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
-
年滿16歲的孩子能獨立生活嗎?
年滿16歲但尚未到成年的人,實際上心智都比較成熟,有些人已經接受了國家規定的九年義務教育,甚至還有一些是通過自己的勞動收入做為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並有能力照顧自己。因此,年滿16歲但尚未成年的人可以離開父母獨自生活。然而,對於年滿16歲但尚未成年的人來説,他們...
-
什麼情況下中止探望權呢?
離婚是我們大家都很熟悉的,大家身邊周圍離婚的人肯定也不少,但是現在離婚如果有孩子就會涉及到很多,比如孩子的撫養權和孩子的撫養費,其中還有孩子的探望權。那什麼情況下中止探望權呢?建立探望權制度,一是為滿足父母對子女基於親情的心理訴求,二是為保證父母離異後...
-
離婚後必須探視孩子嗎?
一、離婚後必須探視孩子嗎?離婚後夫妻雙方都有探望孩子的權利和義務,要對孩子進行探望,促進他們健康快樂成長。任何人都不能剝奪父母對子女的探視權。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於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繫、會面、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