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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

未婚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

非婚生子女是指在雙方同居期間,在未登記結婚的情況下所生下的孩子。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非婚生子女享有被父母撫養的權利,和繼承權,享有婚生子女的一切權利。那麼,未婚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小編蒐集了相關材料,希望對您有幫助:

沒有結婚生的孩子歸誰

(一)夫妻可以協商決定沒有結婚生的孩子歸誰由於同居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的問題實際上屬於一個民事問題,所以夫妻當然可以就同居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達成協議。比如,《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這就是説,對於同居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這樣的問題,一般先由父母協商確定。如果雙方對同居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難以達成協議,則可以通過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確定。

(二)法院起訴解決沒有結婚生的孩子歸誰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

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

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

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夫妻離婚後,對兩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會根據“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原則作出判決,這主要是考察父母的經濟狀況、個人品德習性、受教育狀況等。總之,法院會把孩子的撫養權判給最有利於小孩健康成長的一方。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未婚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在哺乳期的孩子,以隨女方撫養為原則。過後雙方協議不一致,可以通過起訴來解決。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兩週歲以下的,通常由女方撫養,或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子判給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