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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如何爭取兩個孩子的撫養權

首先,要看孩子的年齡,如果孩子年齡在兩週歲以下,一般是由母方撫養,除非母方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嚴重疾病,或者母方條件不足以盡到撫養子女的義務。2-8週歲的子女,法院主要根據雙方的經濟條件,撫養人是否有不良嗜好,誰對子女的照顧更多,誰與子女一同生活及雙方背景等因素來綜合考慮。對於8週歲以上的子女,法院會更多地考慮孩子的心理想法。

離婚如何爭取兩個孩子的撫養權

如果是有兩個子女,除非兩個子女都已滿2週歲及以上,那麼法院判決一人一個孩子的可能性較大,如果其中有一方可能會對孩子有不利影響或者是特殊情況,法官可能會對其優先考慮,例如其中一方已喪失生育能力,一方有子女而另一方沒有子女的。

當然這個也不是絕對的,法院判決撫養權主要是從孩子能否健康地成長這一條件為前提的。考慮的其實最重要的是考慮子女的健康成長。主要是有兩方面,第一方面,子女由自己撫養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另一方面,子女由對方撫養不利於子女健康成長。

具體可以由雙方的嗜好,是否有暴力傾向,經濟情況,生活習慣等方面來考量。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方出現以下情況的,子女由父方撫養: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病及嚴重的疾病,子女不宜與其生活的;

(2)母方具備撫養條件而不盡撫養義務的,且父方要求子女的撫養權的;

(3)因其它原因,子女不宜隨母方生活的。

2、對兩週歲以上八週歲以下的子女,父母雙方均要求與其一起生活的,有以下情況的,可予一方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它原因無法生育的;

(2)子女隨一方生活時間長,且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成長有不利影響的;

(3)一方有子女,而另一方無子女的;

(4)子女隨一方生活時間較長,且改變生活環境和生活方式會對子女有不利影響的,其中一方有久治不愈的傳染病及嚴重疾病的,一方無子女而另一方有子女的,一方已喪失生育能力的。

標籤:撫養權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