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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怎樣爭取撫養權?

男方爭取撫養權的有利條件:

男方怎樣爭取撫養權?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比如正規醫療機構出具的加蓋公章的病歷複印件,證人證言、學校的相關證明等等。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如果子女一直隨男方生活,法院為了子女的成長,一般不會輕易改變孩子的生活環境。結合司法實踐,建議男方在起訴前做好如下準備:

(1)讓孩子與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並保留相關證據,如照片、視頻資料等。

(2)證明孩子隨女方生活顯著不利,例如證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賭博、夜不歸宿等)、經濟條件較差、道德品質不佳等等。

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方式有:

1、2週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一般會判決給女方。但是也有很多例外的情況,比如説女方沒有固定的居所、穩定的收入,或者女方有嚴重的不良嗜好,會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

2、快到青春期的女孩,一般也會判給女方。如果證明女方經濟條件差,不能給予良好的教育環境,患有嚴重疾病或者不良嗜好、品行不正,也是可以判決給男方的。

3、利用個人習慣。在離婚開庭期間,充分表現出自己對孩子健康成長的關切,利用對方的不良嗜好(如抽煙、喝酒、賭博等)、道德缺陷以及對方出軌的證據。

4、利用身體原因。一方如果作做了絕育手術,可能不會再擁有小孩,而對方可以。或者對方身體患有嚴重疾病、惡性傳染病,不適宜帶小孩等等。

5、經濟和教育。一方有穩定的收入和優越的生活環境,可以從孩子生活、教育保障方面要求孩子由自己撫養;而處於劣勢一方,則可以利用長期生活習慣、對方道德品質和不良嗜好,孩子自己意願方面予以爭取。

雖然離婚了,但孩子是自己的。為人父母不能太自私,如果孩子和另一方生活,確實有利於健康成長,建議還是忍痛割愛吧。

標籤:男方 撫養權